離婚萬歲 [聊聊天新聞台910317]
日前[壹周刊]又爆民進黨的柯建銘和親民黨的孫大千的桃花新聞,我是覺得很奇怪民進黨的朋友做了這方面的事情似乎被給予比較大的縱容,像更之前的周雅淑,同樣姓周的周伯倫就對同黨的同志客氣很多很多,總算不枉費同黨之誼,而且胳臂本來就應該往內彎,性醜聞本來就應該當作對外政爭的工具和手段。
孫大千很幸運的在年前就離婚了,使得[壹周刊]成了另外一種變態的影像攝影記者專門攝取自認為道德爭議性很高的照片,不過這一筆好像是栽了,白紙黑字的說人家外遇.....;柯建銘和別人走了17年,連小孩子都5.6歲了,他要做的是勇於承認,道歉就不必了,其實如果柯先生再撐個3年,連殺人都可以超過法定的追溯期呢!
這些案例千錯萬錯的就是[[[沒離婚]]],不然就是對方沒離婚,像胡瓜,吳宗憲就很聰明了,管他幾十年恩愛的情誼先離婚了再說,現在就自由自在海闊天空。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婚姻是一種契約的法律行為,為了免除無謂的道德約束,解除契約或避免契約的需求就浮現出來了,在婚姻關係的繼續和解除之間似乎真的需要[通姦除罪]來作緩衝,而且婚姻的障礙其實也不只是單單[第三者]的問題而已,關於[婚姻制度]要努力的還很多很多呢!
===============910317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