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將興必有禎祥,國之將滅必有妖孽 [聊聊天新聞台900911]
原本我另外闢的[走著瞧]是專門用來批評時事的,可是最近的社會愈來愈奇怪,愈光怪陸離,越目不暇給,越匪夷所思,原本政府的政策操作反覆失當,造成國內投資環境的惡化,再加上天災頻仍,百姓失怙、失業甚至舉家滅頂、滅門,如此饑寒起盜心倒也情理之難免,法所不容,但是,司法的冤判、錯判,檢察官的誤抓、錯抓卻可以不用負責,百姓何辜!妖孽正以不同的理由、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身分侵害人民,天下者,民心也,心之不得,國之不存。
之前就有好多起父親因為失業而攜子自殺,有更多起男子因無業在家夫妻口角而共赴黃泉,現在有更多的人以失業和對現在的政局不滿為理由而跳樓、自殺。其實人都是自私的,其他人的感受嚴格的來說對自己是影響有限的,只要自己的感覺好,世界就陽光灑滿地,自己的感覺不好,那麼當起厭世的念頭後,中華民國對他來說不就是快要滅亡了嗎?也或許說生命的延續也許不由己,而由子孫,但對那舉家自殺的人來說怎麼解釋?
這會兒連司法的檢察偵查系統和法官的裁判系統都出現了模稜兩可的現象,計程車是人民的私產,裡面放了什麼東西是人民的自由,歹徒作案本來就有嫁禍的本能、混淆辦案人員方向的企圖,苦主申請兩年的冤獄賠償竟被駁回,警方辦案羈押了人家兩年,苦主活該倒楣沒犯案,否則還可以抵減兩年的刑期,可是這會兒還沒得賠,理由是沒報案,可是報案真的有用嗎?小弟以前機車報遺失要跑兩家警局,還得先去指定的地方找找後,共花了兩三天的時間才把機車遺失的案子辦好,而且警察會吃案、壓案早就不是新聞了,可是也沒聽過哪個吃案的警局警察被關個兩年什麼的,計程車被偷了沒報案竟然成了活該被誤抓和誤關了兩年的理由,竟然沒人去追究案子辦錯了兩年那麼常的時間,真是匪夷所思。
真的是[阿扁功成萬骨枯],國窮凋敝,民起盜心,逞兇鬥狠,僥倖行險。假正義之名,利己之名聲,一味掃黑掃黃,不思疏通排逸,螻蟻到處肆虐,鶯燕四散亂飛,愛台灣乎?適足以害之。司法,道德最後之防線,對錯立判?時日延宕。黑白分野?混沌不清。玩法、弄法,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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