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子一個故事
房子的壽命就是比人的壽命久了一點,一些狗屁倒灶糾糾葛葛的人事就在這樣的屋簷下反覆的上演。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再怎麼難唸的經也被一本本的寫了下來,如果寫經念經的人辛苦,那麼去翻看這些[經]的人就更苦了。
一月九日再下了一城,這個難度就比之前的更高了,是一個全新的題目。一個只有一半的二分之一的房子,一個國有地的權利屋,這個當然是因應政府打房,銀行緊縮信用還有額度限制種種的原因之下的變通,現在難題還在ING進行中,不過已經先解決了[優先承買權]的問題,解決優先承買權的問題很簡單....就是等,等優先承買權棄權就好了←好像也沒什麼功夫。
現在在來就是[不點交],不點交就是自己要去談,法院是不幫你置喙的。這個話不知道要從何說起?我自己也是在隨勢推移、見招拆招,事情當然是從最簡單最美好的方法來下手,就是去敲門說這房子有一半是我的,你是要現況承租呢?還是要讓出來讓我來施工做隔間呢?就這樣來來去去的,最後當然是打道回府,最後的一通電話內容是[昨天我姪子出車禍了,等我處理好在打電話給你],而我現在在做的當然是等。只是我這個人最討厭的就是時間、最不耐煩的也是時間,所以其實我是在繳完錢之後就去談[點交]的事情,照理說還要等法院通知對方交出權狀、或權狀無效宣判,然後發出[權力移轉證書]在去國稅局打稅,再去國有財產局辦理租地事宜,然後才去談點交。因為我很不耐煩[時間],所以我先跳過去這些程序直接去談點交,現在我可是好整以暇的等呢。
這房子裡面住的是兄弟,而這兄弟管這屋主叫大舅舅和小舅舅。這個房子的法拍價是最最最原始拍賣價五分之一的價錢,為什麼這個小舅舅不行使[優先承買權]?因為這個大舅舅和小舅舅共累欠了6倍的這個五分之一法拍價,那又為什麼會累欠了6倍的這個五分之一的法拍價呢?因為這房子一值都是姐姐的兩個小孩子在住,這個大舅舅和小舅舅又為什麼要付國有財產租地費給姐姐的小孩子住呢?如今若行使優先承買權,那麼國有財產局就會知道另一個共有人有錢,既然有錢優先承買,那麼就順便把之前的欠租清一清吧!所以這個共有人面對在怎麼便宜的法拍價也不敢出手,而且就算拍下來也是姐姐的小孩在住,那幹麻要買ㄋ?
再來也是有說到他們要把我手上的權力買回去,我也是保持開放的態度OK的,可是這還有兩年內買賣房子要課奢侈稅、還要兩個轉讓的當事人一起在國有財產局辦理土地轉租,可是後來我想一想不太對,對方是關係人,到時候因為我從買進到轉讓的時間太接近,被國有財產局認定為假交易,搞不好被禁止過戶、罰款、甚至繳清欠租,那我不就萬劫不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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