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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14:08:13| 人氣2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why 修正公司法100條及第15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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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修正公司法100條及第156條因為為了讓台灣提升世界競爭力所以修改有關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總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之規定,亦即廢除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制度 廢除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制度也就是說用基本開辦成本成立公司,不用多準備很多前與資金才能成立公司,這樣將有助於許多有心想創業但沒有資金的企業家 當然另一方面也會有些配套措施,避免虛設人頭公司情形

台長: Ez法科有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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