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童》真是一本感人的故事,為了追求理想、實踐承諾而努力到生命最後一刻的精神,此時讀來分外讓我覺得溫暖充滿熱力,如同火童所追尋的火種;雖然不免傷情,但卻又如此地 inspiring。
這是由作家小野說故事的一則雲南少數民族「哈尼族」的民間傳說,敘述這個民族生活在陰暗潮濕之中,因為沒有火,連食物都只能吃生冷。有位聰明而勇敢的小孩名叫阿札,他從小就立志去外面尋找火種帶回故鄉;到他18歲那年,終於拜別獨自撫養他長大的母親及族人,向火種所在的石門山出發。石門山非常遙遠,要趕三年路程才到得了;而在他臨行前才揭發一個事實:他從未見過面的父親,18年前就曾去石門山單挑過霸佔著火種的大魔怪,但被變成了石頭,必須在21年內受到來自故鄉的水點灌,才能回復人形。阿札因此帶著族人的祝福及母親的鼓舞,決心不只要帶回火種、也要帶回父親。
經過三年行行復行行,阿札終於在期限前三天抵達石門山,但山區好大,到哪兒去找爸爸的石像和大魔怪呢?正發著愁,忽然蹦出來一隻可愛的小白鹿,阿札沒有殺了牠當食物、反而分食物給牠吃。小白鹿於是帶領他沒日沒夜地往山上跑,跑了三天,小白鹿敲開了一堵石壁鑽了進去,裏面有許多看來栩栩如生的石像,並要求阿札把他葫蘆裏的水滴幾滴到牠頭上;一陣青煙過處,小白鹿變成了一位美麗的少女。原來她是石門山的山神瑪莎兒,卻也不敵殘暴的大魔怪,被變成了小白鹿。她把阿札父親生前託請保管的一把竹刀傳遞給阿札,阿札則用故鄉的水一一點在石像頭上,不料卻變出了一堆怪物野獸攻擊阿札;阿札在父親竹刀所帶來的家族感情鼓舞下,奮勇打敗所有野獸,並在瑪莎兒帶領下來到大魔怪正在睡覺的石室。
瑪莎兒指點阿札要把大魔怪額頭上「眉心燈」內的火種取下、還要把他頭上一根金雞毛拔起來,如此可使大魔怪喪失他的法力。可是阿札挖完了火種就把大魔怪給痛醒了,來不及拔起金雞毛;大魔怪用力摔開阿札,阿札的葫蘆摔破了,裏面的水灑在一個石頭上,那個石頭就是阿札的爸爸,但此時正好已過了21年期限,阿札的爸爸無法恢復人形,只化做一縷青煙,並且對阿札說了一句話...「把火種吞進肚子裏帶回村子,一定要讓族人見到光明」。
阿札深覺振奮,把火種吞進肚子後繼續與大魔怪纏鬥,此時山神瑪莎兒變做一陣風,將阿札捲出洞外以保他安全;大魔怪卻施法叫火種在阿札肚子裏熊熊燃燒,想把阿札燒死。阿札忍著痛苦不分日夜拼命奔跑,跑回村子;但他的母親卻因過度思念兒子、又抵擋不住寒冷而病死,沒有見著最後一面。雖然悲傷,阿札還是奮力挺起身子,用父親留下的竹刀剖開自己胸膛,將火種傳遞給族人;哈尼族因而終於得見光明!但阿札卻也因氣力耗盡、剖胸取火,而緩緩死去。這一家三口可以說都是為了追尋火種改善族人生活的理想而死,哈尼族為了紀念阿札,從此就把火叫做「阿札」。
我很喜歡這個故事,因此不知不覺把它重述了一遍。小野的文字是我已看過的四本中最長的,但是也最平實、流暢,如同小野本人其他的小說作品一樣;不過因為字數多,可能要到小學二年級左右的孩子,才比較適合獨自閱讀。
繪者「毛水仙」也是大陸人,和《三件寶貝》的大陸繪者一樣,都可在其繪作中見到生活在廣大國度與土地之人、眉宇行動間自然孕育出來的「大氣」。毛水仙用水墨畫的皴法畫石壁山巖,描寫出雲南古老地形帶質樸卻有力的地貌風格;人物造型及衣飾細節也忠實呈現特定民族的人文風情(我不能確定他是否根據「雲南哈尼族」這個故事背景做過人類學考究,但是至少他知道要呈現特殊民族與地域的生活樣態)。毛水仙筆下的阿札容貌酷似我的嫂嫂,這點巧合則讓我一見此書的封面就倍感親切。 ^_^ 大山大川的闊放與蒼茫,在紮實遒勁的筆力下完全透出,使我不得不佩服繪者言簡意賅卻又意到筆隨的功力。
故事情節就如同世界各地的原始神話,能夠讀出形跡可循的人類文明演化過程;中國「正宗」神話中的燧人氏取火、后羿射日都跟先民抗拒黑暗寒冷及酷烈氣候的努力有關;西方希臘羅馬神話中普羅米修斯的故事,更與火童有驚人的神似:同樣奉獻出自己的身體(及生命)為人類同胞取火,同樣有著剖開身軀的情節(雖然普羅米修斯是被鷲鷹啄出心臟、火童是以竹刀自剖),同樣是長途奔走跋涉(火童要跑三年才能 reach 火種、普羅米修斯要日日推石上山);也同樣有女性的角色在其中做配角、但因重點不在生殖繁衍而在文明因火而躍進,所以女子只是配角。
因此這個故事讀來分外讓人緬懷先民歷史,沉浸在巨大史觀的宏偉 profile 中,有「念天地之悠悠,懷先祖之壯籌」的滂然感動。
大力推薦。
stone
Mon 2001/11/5 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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