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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11:58:00| 人氣2,049| 回應1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啊))))起泡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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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小魚/圖與文>
2008年10月28日,魚腳上竟然掛了一顆小泡泡。

好醜的腳,好怪的腳指甲,像米粒狀。
是的,小魚的腳指甲幾乎不存在,都是長這副德性,所以根本沒法子擦美美的腳指甲油,因為,看不到指甲的樣貌。

現在,米粒下方還多了顆小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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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跑步的小魚,竟然在左腳小指上方,起了一個泡泡,微微隆起,像顆花生米般大小。軟軟的,滑滑的,像水袋一樣,摸起來感覺到裡頭有水在跑來跑來,一種很奇妙的感覺,看似無傷也無害。

怎麼會跑得這麼勤快,跑出一個水泡來?(大驚狀)

其實,事情的真相是(說來還真難為情),都是高跟鞋惹的禍!!!

從職場上退下來之後,每天不是牛仔褲、七分褲,就是牛仔短裙、短褲,再搭配一件T恤,腳上呢,當然就是涼鞋、拖鞋跟布鞋囉!一身極輕便的裝扮,是我最自在也最愛的打扮。

那間堆滿衣服的房間,我永遠只會動前面三疊的衣服;至於上班時「比較」lady、「稍稍」正式「一點點」的衣服(注意我的引號喔,基本上我不愛OL的裝扮,所以嚴格來說,這些衣服都不太合乎標準)通通都被晾起來,完全沒有出頭天的機會。尤其是瘦下來後,突然愛穿起及膝裙子的那種飄逸、浪漫的感覺;以前打死我也不穿長裙,清一色只穿膝蓋以上10公分的迷你裙。不過後來幾年都是穿長褲,偶爾改變造形都會引發小小的騷動,辦公室文化就是這麼熱鬧,非得找出一些可以嘰嘰喳喳的話題不可。

突然心血來潮,想讓自己再來點女人味。週二的首爾台北同學會,興致一來,穿上長裙,當然要搭配一雙「剛剛好」的高跟涼鞋,穿細跟的太辛苦,走起路來要風姿綽約,那只適合在辦公室走動;那麼,就來個酒杯底吧,有相當的高度,符合小魚的「矮子樂」需求,又適合那樣的感覺。嗯,就這樣,開心地美美地赴約,覺得好久沒女人味了,心裡忍不住小小飛揚起來。

大概是飛揚過頭,一時不察,就把高跟鞋錯當耐走耐操的休閒鞋了。

愛跑步的小魚,當然也愛走路。難得這麼好的天氣,就不想搭車,又心血來潮,想走上一段長長的路,走累了再跳上公車。這時雙腳隱隱作痛,心想,還OK吧,就繼續走個不停,走呀走呀,直到撐到家裡脫下來一看,乖乖不得了啦,竟然給我起水泡!!

跑過那麼多場路跑賽,旅行途中一天動輒走十幾公里,這一年多來的大台北城城市漫走也締造不少紀錄,偶爾就會去操場跑個不停,首爾世界盃超馬賽24小時來回奔波,這麼長一段日子以來,水泡這玩意兒從來就不會在我身上出現過。現在竟然為了一雙高跟鞋,而且還不是細細的、高高的、極度女人味的美麗高跟鞋?(好吧,我承我買了好幾雙,現在通通都派不上用場!)

心裡頭有點不屑它的存在,以為它只是個無害又無妨的小東西。晚上八點多,腳癢難耐,跟超馬老將們聚餐就會想跟他們一樣,會很想跑;加上那個很愛美、很怕曬、很可愛、也很美麗、卻超級愛跑的小護士,一個月竟然有300K的練習量,這麼堅持而且認真地照表操課下來,速度、距離都有很可觀的成績,這週登場的太魯閣馬拉松即將挑戰第三馬。沒志氣又懶惰且超愛玩的小魚,連一馬也沒有,到現在還是沒有勇氣碰觸,而且更糟的是愈跑愈少。

心裡超慚愧,又深覺不該,那樣糾結的心情,讓我決定拋開一切,出門跑步去吧!

晚上近九點來到國中操場,那該死的馬錶又不聽使喚,怎麼也操作不來。算了,就這樣跑吧,跑著跑著,咦,左腳有一種痛痛的感覺,對厚,是那顆泡泡在作祟;右腳腳指頭開始抽筋了,無所謂,這還可以假裝它不存在。就這樣,在雙腳極度不適下,我還是撐著跑著不想停,可偏偏疼痛的感覺愈來愈明顯,跟自己說,都出門一趟,好歹要撐個5K才像樣吧;10K基本理想目標,看來今晚是絕望了,趁早死心吧!

痛痛痛,可是我不想放棄,終於有那麼一丁點的恍然明白,超馬媽媽邱淑容為什麼願意忍受那麼大的痛苦,說什麼也要撐下去,明明這只是一個人在月光下的跑步,幹嘛這麼堅持!(哈,魯肉腳小魚真是不自量力呀,竟然聯想起超馬天后)

回家一看,不得了啦,小泡泡長大了,變成花生米狀。

現在該怎麼辦,要把它戳破還是任由它自生自滅?原以為一覺醒來,泡泡就會自動消失,可是,它還在。

這就是所謂深層的能量,是嗎?因為愛跑步,所以甘願承受與付出。


台長: 飛小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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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煩悶的一天,就寫個痛快

顏祥
頭香!
用針穿線,把水泡刺破,把針穿過水泡,線留在水泡裡,用針刺破之前,記得用火烤一烤消毒
2008-10-29 13:00:56
版主回應
呃,顏祥你把小魚給嚇了一大跳,這裡明明是人煙罕至,沒想到原來你一直都在,一度還以為你也跟很多人一樣,消失不見了說。

這樣的說法,小魚昨晚有聽到,嚇出一身冷汗來,就是沒那個勇氣。後來朋友再三保證一點也不會痛,就先出去買了優腆、防水透氣膠,然後找出針來用超難用的打火機烤一烤,咦,怎麼針頭就變成黑了,好怪喔!

沒有穿線,怕它留在肉肉頭黏住了,啊為什麼要用線呀?小心翼翼刺破一個洞,水就流出來了,變成扁扁的一大塊皮,又不敢去撕它,然後用膠帶黏起來。

刺的時候不會痛,可是之後會痛,現在還是痛。今天出門只敢穿夾腳拖鞋,也不敢跑步,雖然好想跑。
2008-10-29 20:54:30
蝦米
哈哈~果然是天兵小魚
還以為泡泡會自然消失
一個禮拜後或許會啦!
泡泡處理完如果還要去跑步
記得用透氣膠帶貼起來喔
2008-10-29 13:07:58
版主回應
啊以前去新加坡自由行,從早到晚壓了一整天的馬路,運動涼鞋的size穿得不對,後腳板起了個小泡泡,人家也沒去理它,後來就自然而然好了咩!

啊哉這泡泡沒變小,還給我長大,氣!!

今天先忍著不跑,明天再跑好了。
小魚太散漫,太懶惰,要給自己洗心革面,要當個有為的女青年,哈哈。
2008-10-29 20:58:53
咦~很難想像你穿長裙的樣子,應該可以跟那一千零一張"主持人"ID照片一樣...樸。朔。迷。離。
水泡?你應該沒遇過兩層的泡中泡吧!哈哈哈~
2008-10-30 04:10:41
無法想像,一隻魚在台北街頭踩著高跟鞋跳呀跳的情形,我的印象中應該沒看過才對.
笨魚人家顏祥是專家,留線頭是避免水泡裏面又積水,這樣你的水泡才不會你又運動摩擦之後又腫起來.
2008-10-30 08:36:53
小麗子
泡泡看了好嚇人

好好休息幾天再說!!
2008-10-30 09:04:02
對付水泡很有經驗的顏
基本上就是要把水泡裡面的水擠出來...
不過不能把水泡那快死皮整塊撕下來,
那個還有保護作用,撕下來怕感染...
等到裡面新皮長出來那塊大概也掉了,

把線留在針孔的原因樓上有說明了,
就是把再產生的水吸乾...
2008-10-30 09:57:42
小魚要認真跑步
泡泡刺破了,不曉得還有沒有殘留水在裡頭,也用透氣防水的OK繃包起來。

這樣,應該可以跑步了吧?!
2008-10-30 18:08:40
阿貝
唉呀!起水泡還是要注意哩!有時候小的,我通常都不管,但要是大一點,就只有忍痛用針刺破再擦優碘了!雖然刺破很痛,但這樣好得比較快
所以說,美麗的鞋子都不耐穿啊!尤其涼鞋最會磨腳,我每年夏天,腳都磨得坑坑疤疤很可怕呢
2008-10-30 22:09:49
hotbreeze
魚的腳指頭果然很有特色
是尖的耶

雖然很久沒出聲
還是有常常來逛逛滴^^
2008-10-30 22:13:38
阿孟
小魚阿
好可憐呢
我有ㄧ次練跑也起了ㄧ個一樣的水泡呢
記得千萬不要先把水泡皮撕掉
復原的時間會拖很久呢
先休息一二天再去跑步吧
記得先貼OK繃
免的摩擦水泡內的水又冒出來了!
愛你喔!保重喔!
2008-11-27 09:51:5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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