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是中國的一部古代官制典籍,寫作年代是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而全書的補充定型則是在戰國時期,漢代原稱《周官》,西漢劉歆始稱《周禮》,並立於學官,杜子春為之作註,鄭興作《周官解詁》。《周官》內容六篇分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大而至於政治、軍事,小而至於衣冠、陳設,無不有義。能提供各國仿治之圭臬,無超其之。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治官之屬:
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宮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宮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內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外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甸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獸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漁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鱉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十有六人。
臘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醫師: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食醫:中士二人。
疾醫:中士八人。
瘍醫:下士八人。
獸醫:下士四人。
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
漿人:奄五人,女漿十有五人,奚百有五十人。
凌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籩人:奄一人,女籩十人,奚二十人。
醢人:奄一人,女醢二十人,奚四十人。
醯人:奄二人,女醯二十人,奚四十人。
鹽人:奄二人,女鹽二十人,奚四十人。
冪人:奄一人,女冪十人,奚二十人。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掌舍: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幕人:下士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次: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徒八十人。
大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十有六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內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外府: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會: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司書: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職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徒二十人。
職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徒二十人。
職幣: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賈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裘: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內宰: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內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
寺人:王之正內五人。
內豎:倍寺人之數。
九臏,世婦,女御。
女祝四人,奚八人。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
典婦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賈四人,徒二十人。
典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二人。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內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
縫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追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
屨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
大宰之職:
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宮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二曰法則,以馭其官。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四曰祿位,以馭其士。五曰賦貢,以馭其用。六曰禮俗,以馭其民。七曰刑賞,以馭其威。八曰田役,以馭其眾。
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四曰置,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
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一曰親親,二曰敬故,三曰進賢,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貴,七曰達吏,八曰禮賓。
以九職任萬民:一曰三農,生九穀。二曰園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澤之材。四曰藪牧,養蕃鳥獸。五曰百工,飭化八材。六曰商賈,阜通貨賄。七曰嬪婦,化治絲枲。八曰臣妾,聚斂疏材。九曰閑民,無常職,轉移執事。
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賦,三曰邦甸之賦,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賦,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
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游貢,九曰物貢。
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藪,以富得民。
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乃施典于邦國,而建其牧,立其監,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則于都鄙,而建其長,立其兩,設其伍,陳其殷,置其輔。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貳,設其考,陳其殷,置其輔。凡治,以典待邦國之治,以則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萬民之治,以禮待賓客之治。
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及執事,視滌濯。及納亨,贊王牲事。及祀之日,贊玉、弊、爵之事。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大朝覲會同,贊玉幣、玉獻、玉幾、玉爵。大喪,贊贈玉、含玉。作大事,則戒于百官,贊王命。王視治朝,則贊聽治;視四方之聽朝,亦如之。凡邦之小治,則冢宰聽之,待四方之賓客之小治。
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致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
小宰之職:
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執邦之九貢、九賦、九式之貳,以均財節邦用。
以官府之六敘正群吏: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其情。
以官府之六屬舉邦治:一曰天官,其屬六十,掌邦治,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二曰地官,其屬六十,掌邦教,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三曰春官,其屬六十,掌邦禮,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四曰夏官,其屬六十,掌邦政,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五曰秋官,其屬六十,掌邦刑,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大事則從其長,小事則專達。
以官府之六職辨邦治:一曰治職,以平邦國,以均萬民,以節財用。二曰教職,以安邦國,以寧萬民,以懷賓客。三曰禮職,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職,以服邦國,以正萬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職,以詰邦國,以糾萬民,以除盜賊。六曰事職,以富邦國,以養萬民,以生百物。
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一曰祭祀之聯事,二曰賓客之聯事,三曰喪荒之聯事,四曰軍旅之聯事,五曰田役之聯事,六曰斂弛之聯事。凡小事皆有聯。
以官府之八成經邦治:一曰聽政役以比居,二曰聽師田以簡稽,三曰聽閭里以版圖,四曰聽稱責以傅別,五曰聽祿位以禮命,六曰聽取予以書契,七曰聽賣買以質劑,八曰聽出入以要會。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以法掌聚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凡祭祀,贊玉幣爵之事、祼將之事。凡賓客,贊祼,凡受爵之事,凡受幣之事。喪荒,受其含襚幣玉之事。
月終,則以官府之敘受群吏之要。贊冢宰受歲會。歲終,則令群吏致事。
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考乃法,待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
宰夫之職:
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萬民之逆。
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于上。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于造。王齊日三舉。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災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王燕食,則奉膳贊祭。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王燕飲酒,則為獻主。掌後及世子之膳羞。凡肉修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世子之膳不會。
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鮮槁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後、世子之膳羞。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凡令禽獻,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蘼鮮羽,膳膏膻。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膳禽不會。
內饔:掌王及後、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後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視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具羞、修、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凡王之好賜肉修,則饔人共之。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修、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臘。凡賓客之飧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铏羹;賓客,亦如之。
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災。王之同姓有罪,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于臘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漁人:掌以時漁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鮮槁,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鮮槁。凡漁者,掌其政令。凡漁征入于玉府。
鱉人: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鱉、龜、蜃,凡貍物。春獻鱉、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臘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臘、膴、肸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肸,凡臘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臘,凡乾肉之事。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凡邦之有疾病者、疕瘍者造焉,則使醫分而治之。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
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菰。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疾醫:掌養萬民之疾病。四時皆有癘疾,春時有痟首疾,夏時有癢疥疾,秋時有瘧寒疾,冬時有嗽、上氣疾。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以五氣、五聲、五色視其死生。兩之以九竅之變,參之以九藏之動。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終,則各書其所以而入于醫師。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凡藥,以酸養骨,以辛養筋,以咸養脈,以苦養氣,以甘養肉,以滑養竅。凡有瘍者,受其藥焉。
獸醫: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以節之,以動其氣,觀其所發而養之。凡療獸瘍,灌而劀之,以發其惡,然後藥之、養之、食之。凡獸之有病者、有瘍者,使療之;死則計其數以進退之。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凡為公酒者,亦如之。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辨四飲之物,一曰清,二曰醫,三曰漿,四曰酏。掌其厚薄之齊,以共王之四飲、三酒之饌,及後、世子之飲與其酒。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量。共賓客之禮酒,共後之致飲于賓客之禮——醫酏糟,皆使其士奉之。凡王之燕飲酒,共其計,酒正奉之。凡饗士庶子,饗耆老、孤子,皆共其酒,無酌數。掌酒之賜頒,皆有法以行之。凡有秩酒者,以書契授之。酒正之出,日入其成,月入其要,小宰聽之。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飲酒不會,以酒式誅賞。
酒人:掌為五齊三酒,祭祀則共奉之,以役世婦。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凡事,共酒而入于酒府。凡祭祀,共酒以往。賓客之陳酒亦如之。
漿人:掌共王之六飲水、漿、醴、涼、醫、酏,入于酒府。共賓客之稍禮。共夫人致飲于賓客之禮清醴醫酏糟而奉之。凡飲,共之。
凌人:掌冰政。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監,凡外內饔之膳羞,監焉。凡酒、漿之酒醴亦如之。祭祀,共冰監。賓客,共冰。大喪,共夷盤冰。夏,頒冰掌事。秋,刷。
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橑、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栥。凡祭祀,共其籩薦羞之實。喪事及賓客之事,共其薦籩羞籩。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凡籩事,掌之。
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蚳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蜱醢,蜃、蚳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兔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食,酏食、糝食。凡祭祀,共薦羞之豆實,賓客、喪紀亦如之。為王及後、世子共其內羞。王舉,則共醢六十甕,以五齊、七醢、七菹、三臡實之。賓客之禮,共醢五十甕。凡事,共醢。
醯人:掌共五齊、七菹,凡醯物。以共祭祀之齊菹,凡醯醬之物。賓客,亦如之。王舉,則共齊菹醯物六十甕。共後及世子之醬齊菹。賓客之禮,共醯五十甕。凡事,共醯。
鹽人:掌鹽之政令,以共百事之鹽。祭祀,共其苦鹽、散鹽。賓客,共其形鹽、散鹽。王之膳羞,共飴鹽,後及世子亦如之。凡齊事,煮鹽以待戒令。
冪人:掌共巾冪。祭祀,以疏布巾冪八尊,以畫布巾冪六彝。凡王巾皆黼。
宮人:掌王之六寢之修。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掃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設梐枑再重。設車宮,轅門。為壇壝宮,棘門,為帷宮,設旌門。無宮,則共人門。凡舍事,則掌之。
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凡朝覲、會同、軍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綬。大喪,共帷、幕、帟、綬。三公及卿大夫之喪,共其帟。
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張事。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帟、重案;合諸侯,亦如之。師田,則張幕,設重帟、重案。諸侯朝、覲、會、同,則張大次、小次;師田,則張幕設案。孤卿有邦事,則張幕設案。凡喪,王則張帟三重,諸侯再重,孤卿大夫不重。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射,則張耦次。掌凡邦之張事。
大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于受用之府。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吊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內府:掌受九貢、九賦、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共王及後、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赍、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後之服不會。
司會: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考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司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于職幣。凡上之用財,必考于司會。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用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群吏之徵令。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考焉。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凡官府都鄙群吏之出財用,受式法于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職幣: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掌秋斂皮,冬斂革,春獻之。遂以式法頒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赍。
內宰:掌書版圖之法,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法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邪,展其功緒。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後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致後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後,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凡建國,佐後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受獻功者,比其大小與其粗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內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後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後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後之俎。後有好事于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兇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啟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辟。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吊臨于外,則帥而往,立于其前而詔相之。
內豎: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后之喪,遷于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凡祭祀,贊玉粢,贊後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後。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粢盛。及祭之日,蒞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御:掌御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于卿大夫之喪。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典婦功: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赍。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于內府。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于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枲:掌布緦縷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赍。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袆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御,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玄,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绖亦如之。
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夏采:掌大喪以冕服復于大祖,以乘車建綏復于四郊。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教官之屬: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鄉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鄉老,二鄉則公一人。鄉大夫,每鄉卿一人。州長,每州中大夫一人。黨正,每黨下大夫一人。族師,每族上士一人。閭胥,每閭中士一人。比長,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師: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閭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縣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遺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師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諫: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調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質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賈師,二十肆則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則一人。司稽,五肆則一人。胥,二肆則一人。肆長,每肆則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賈八人,徒八十人。
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關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節: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縣正,每縣下大夫一人。鄙師,每鄙上士一人。酂長,每酂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鄰長,五家則一人。
旅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誦訓: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澤虞:每大澤大藪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澤中藪如中川之衡。小澤小藪如小川之衡。
跡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礦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場人:每場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廩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倉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祿: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槁人:奄八人,女槁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職:
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
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國都鄙之數,制其畿疆而溝封之,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與其野。
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阜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專而長。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莢物,其民皙而瘠。五曰原隰,其動物宜祼物,其植物宜叢物,其民豐肉而庳。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茍,。二曰以陽禮教讓,則民不爭。三曰以陰禮教親,則民不怨。四曰以樂禮教和,則民不乖。五曰以儀辨等,則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則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則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則民不怠。九曰以度教節,則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十有一曰以賢制爵,則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祿,則民興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財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
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乃分地職、奠地守、制地貢,而頒職事焉,以為地法而待政令。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七曰眚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六曰安富。
以本俗六安萬民:一曰媺宮室,二曰族墳墓,三曰聯兄弟,四曰聯師儒,五曰聯朋友,六曰聯朋友,六曰同衣服。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教象,挾日而斂之。乃施教法于邦國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赒;五州為鄉,使之相賓。
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曰學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亂民之刑。
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凡萬民之不服教而有獄訟者,與有地治者聽而斷之;其附于刑者歸于士。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大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喪,帥六鄉之眾庶,屬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若國有大故,則致萬民於王門,令無節者不行於天下。大荒、大札,則令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征緩刑。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歲令于教官曰:「各共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正,則國有常刑!」
小司徒之職:
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役之施舍,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
乃頒比法于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物,以歲時入其數,以施政教,行徵令。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唯田與追胥竭作。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
凡國之大事,致民;大故,致餘子。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軍旅,帥其眾庶。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
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凡民訟,以地比正之;地訟,以圖正之。
歲終,則考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令群吏正要會而致事。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及大比、六鄉、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眾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鄉師之職:各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以國比之法,以時稽其夫家眾寡,辨其老幼、貴賤、廢疾、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與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糾禁,聽其獄訟。
大役,則帥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敘。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軍旅、會同,正治其徒役與其輂輦,戮其犯命者。大喪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執纛,以與匠帥御柩而治役。及窆,執斧以蒞匠師。
凡四時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簡其鼓鐸、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眾庶,而陳之以旗物;辨鄉邑,而治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後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斷其爭禽之訟。
凡四時之徵令有常者,以木鐸徇於市朝。以歲時巡國及野,而赒萬民之艱厄,以王命施惠。歲終,則考六鄉之治以詔廢置。正歲,稽其鄉器,比共吉兇二服,閭共祭器,族共喪器,黨共射器,州共賓器,鄉共吉兇禮樂之器。若國大比,則考教察辭,稽器展事,以詔誅賞。
鄉大夫之職:各掌其鄉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頒之于其鄉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藝。
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辨其可任者。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國中貴者、賢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歲時入其書。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厥明,鄉老及鄉大夫、群吏獻賢能之書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內史貳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此謂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入使治之。
歲終,則令六鄉之吏皆會政致事。正歲,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憲之於其所治之國。大詢于眾庶,則各帥其鄉之眾寡而致於朝。國有大故,則令民各守其閭以待政令。以旌節輔令,則達之。
州長: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亦如之。春秋以禮會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喪,皆蒞其事。若國作民而師、田、行、役之事,則帥而致之;掌其戒令與其賞罰。歲終,則會其州之政令。正歲,則讀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則大考州里,以贊鄉大夫廢興。
黨正: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春秋祭萗,亦如之。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壹命齒于鄉里,再命齒于父族,三命而不齒。凡其黨之祭祀、喪紀、婚冠、飲酒,教其禮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師、田、行、役,則以其法治其政事。歲終,則會其黨政,帥其吏而致事。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以歲時蒞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師: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帥四閭之吏,以時屬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眾寡,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車輦。五家為比,十家為聯;五人為伍,十人為聯;四閭為族,八閭為聯:使之相保相受,刑罰慶賞,相及相共,以受邦職,以役國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師、田、行、役,則合其卒伍,簡其兵器,以鼓鐸、旗物帥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罰。歲終,則會政致事。
閭胥:各掌其閭之徵令。以歲時各數其閭之眾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喪紀之數,聚眾庶。既比,則讀法,書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觥、撻罰之事。
比長: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親;有罪奇邪,則相及。徙于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若徙于他,則為之旌節而行之。若無授無節,則唯圜土內之。
封人: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凡封國,設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職。凡祭祀,飾其牛牲,設其楅衡,置其纼,共其水槁。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喪紀、賓客、軍旅、大盟,則飾其牛牲。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教為鼓而辨其聲用:以雷鼓鼓神祀,以靈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軍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晉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凡軍旅,夜鼓鼜,軍動則鼓其眾,田役亦如之。救日月,則詔王鼓。大喪,則詔大仆鼓。
舞師:掌教兵舞,帥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帥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帥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帥而舞旱暵之事。凡野舞,則皆教之。凡小祭祀,則不興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陽祀,用黝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時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犧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牛人:掌養國之公牛,以待國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職人而芻之。凡賓客之事,共其牢禮積膳之牛;饗食、賓射,共其膳羞之牛;軍事,共其槁牛;喪事,共其奠牛。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旁,以載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與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系于牢,芻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國門,使養之。展牲則告牷。碩牲則贊。
載師: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職,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國中之地,以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賞田、牧田任遠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凡任地,國宅無征,園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遠郊二十而三,甸、稍、縣、都皆無過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時徵其賦。
閭師:掌國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數,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時徵其賦。凡任民:任農以耕事,貢九穀;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任商以市事,貢貨賄;任牧以畜事,貢鳥獸;任嬪以女事,貢布帛;任衡以山事,貢其物;任虞以澤事,貢其物。凡無職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無牲,不耕者祭無盛,不樹者無槨,不蠶者不帛,不績者不衰。
縣師:掌邦國、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萊之數,及其六畜、車輦之稽。三年大比,則以考群吏,而以詔廢置。若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于司馬,以作其眾庶及馬牛車輦,會其車人之卒伍,使皆備旗鼓兵器,以帥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歲時徵野之賦貢。
遺人:掌邦之委積,以待施惠。鄉里之委積,以恤民之艱厄;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郊里之委積,以待賓客;野鄙之委積,以待羈旅;縣都之委積,以待兇荒。凡賓客、會同、師役,掌其道路之委積。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館,候館有積。凡委積之事,巡而比之,以時頒之。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職,均人民、牛馬、車輦之力政。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兇札則無力政,無財賦,不收地守、地職,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則大均。
師氏:掌以媺詔王。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教三行:一曰孝行,以親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賢良;三曰順行,以事師長。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失之事,以教國子弟,凡國之貴游子弟學焉。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使其屬帥四夷之隸,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門外,且蹕。朝在野外,則守內列。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乃教之六儀:一曰祭祀之容,二曰賓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喪紀之容,五曰軍旅之容,六曰車馬之容。凡祭祀、賓客、會同、喪紀、軍旅,王舉則從;聽治亦如之。使其屬守王闈。
司諫:掌糾萬民之德而勸之朋友,正其行而強之道藝,巡問而觀察之,以時書其德行道藝,辨其能而可任于國事者;以考鄉里之治,以詔廢置,以行赦宥。
司救:掌萬民之邪惡過失而誅讓之,以禮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邪惡者,三讓而罰,三罰而士加明刑,恥諸嘉石,役諸司空。其有過失者,三讓而罰,三罰而歸于圜土。凡歲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凡過而殺傷人者,以民成之。鳥獸,亦如之。凡和難:父之讎,辟諸海外;兄弟之讎,辟諸千里之外;從父兄弟之讎,不同國;君之讎視父,師長之讎視兄弟,主友之讎視從父兄弟。弗辟,則與之瑞節而以執之。凡殺人有反殺者,使邦國交讎之。凡殺人而義者,不同國,令勿讎,讎之則死。凡有鬭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則書之,先動者誅之。
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禁遷葬者與嫁殤者。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其附于刑者,歸之于士。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布,以量度成賈而徵儥,以質劑結信而止訟,以賈民禁偽而除詐,以刑罰禁虣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賈,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師蒞焉,而聽大治大訟。胥師、賈師蒞于介次,而聽小治小訟。凡萬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敘。凡得貨賄、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舉之。凡治市之貨賄、六畜、珍異,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國兇、荒、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凡市偽飾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賈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其附于刑者歸于士。國君過市,則刑人赦;夫人過市,罰一幕;世子過市,罰一帟;命夫過市,罰一蓋;命婦過市,罰一帷。凡會同、師役,市司帥賈師而從,治其市政,掌其賣儥之事。
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凡賣儥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掌稽市之書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凡治質劑者,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聽,期外不聽。
廛人:掌斂市絘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斂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于膳府。
胥師: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貨賄,憲刑禁焉。察其詐偽、飾行、儥慝者而誅罰之。聽其小治小訟而斷之。
賈師:各掌其次之貨賄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賈,然後令市。凡天患,禁貴儥者,使有恒賈。四時之珍異,亦如之。凡國之賣儥,各帥其屬而嗣掌其月。凡師役、會同,亦如之。
司虣:掌憲市之禁令,禁其鬭囂者,與其虣亂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屬游飲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則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與其不物者而搏之。掌執市之盜賊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襲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肆長:各掌其肆之政令。陳其貨賄,名相近者相遠也,實相近者相爾也,而平正之。斂其總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斂市之不售、貨之滯于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褐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買者各從其抵,都鄙從其主,國人、郊人從其有司,然後予之。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凡國事之財用,取具焉。歲終,則會其出入而納其餘。
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賄。凡財物犯禁者舉之,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監門養之。凡歲時之門,受其餘。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國兇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凡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為之告。有外內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內之。
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皆有期以反節。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酂,五酂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教之稼穡。凡治野:以下劑致甿,以田里安甿,以樂昏擾甿,以土宜教甿稼穡,以興耡利甿,以時器勸甿,以疆予任甿,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五十畝,餘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畝,萊百畝,餘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二百畝,餘夫亦如之。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于畿。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及其六畜、車輦,辨其老幼、廢疾與其施舍者,以頒職作事,以令貢賦,以令師田,以起政役。若起野役,則令各帥其所治之民而至,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誅之。凡國祭祀,共野牲,令野職。凡賓客,令修野道而委積。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帥而屬六綍;及窆,陳役。凡事致野役,而師田作野民,帥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遂師: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以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施舍與其可任者。經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數而任之,以徵財征。作役事,則聽其治訟。巡其稼穡,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時事。凡國祭祀,審其誓戒,共其野牲。入野職、野賦于玉府。賓客,則巡其道修,庀其委積。大喪,使帥其屬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籠及蜃車之役。軍旅、田獵,平野民,掌其禁令,比敘其事而賞罰。
遂大夫:各掌其遂之政令。以歲時稽其夫家之眾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與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穡,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聽其治訟。令為邑者,歲終則會政致事。正歲,簡稼器,修稼政。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明其有功者,屬其地治者。凡為邑者,以四達戒其功事,而誅賞廢興之。
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以頒田里,以分職事;掌其治訟,趨其稼事而賞罰之。若將用野民師、田、行、役、移執事,則帥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則稽功會事而誅賞。
鄙師: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則掌其戒令。以時數其眾庶,而察其媺惡而誅賞。歲終,則會其鄙之政而致事。
酂長:各掌其酂之政令,以時校登其夫家,比其眾寡,以治其喪紀、祭祀之事。若作其民而用之,則以旗鼓兵革帥而至。若歲時簡器,與有司數之。凡歲時之戒令皆聽之,趨其耕耨,稽其女功。
里宰:掌比其邑之眾寡與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歲時合耦于耡,以治稼穡,趨其耕耨,行其秩敘,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徵斂其財賦。
鄰長:掌相糾相受。凡邑中之政,相贊。徙于他邑,則從而授之。
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間粟而用之。以質劑致民,平頒其興積,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凡新甿之治皆聽之,使無征役,以地之媺惡為之等。
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會、同、師、田、行、役之事,則以縣師之法作其同徒、輂輦,帥而以至,治其政令,以聽於司馬。大喪,帥蜃車與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聽於司徒。
委人:掌斂野之賦,斂薪芻,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賓客,以甸聚待覊旅。凡其餘聚以待頒賜。以式法共祭祀之薪蒸木材。賓客,共其芻薪。喪紀,共其薪蒸木材。軍旅,共其委積薪芻凡疏材,共野委兵器與其野囿財用。凡軍旅之賓客,館焉。
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貢,以和邦國都鄙之政令、刑禁與其施舍。禮俗、喪紀、祭祀,皆以地媺惡為輕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凡糞種,骍剛用牛,赤緹用羊,墳壤用麋,渴澤用鹿,咸瀉用貆,勃壤用狐,埴壚用豕,強檻用蕡,輕票用犬。
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溝蕩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寫水,以涉揚其芟,作田。凡稼澤,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澤草所生,種之芒種。旱暵,共其雩斂。喪紀,共其葦事。
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王巡守,則夾王車。
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則夾王車。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為之厲而為之守禁。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耜,斬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春秋之斬木不入禁。凡竊木者有刑罰,若祭山林,則為主而修除,且蹕。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于中,致禽而珥焉。
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計林麓而賞罰之。若斬木材,則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舍其守,犯禁者,執而誅罰之。祭祀、賓客,共川奠。
澤虞:掌國澤之政令,為之厲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財物,以時入之于玉府,頒其餘于萬民。凡祭祀、賓客,共澤物之奠。喪紀,共其葦蒲之事。若大田獵,則萊澤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屬禽。
跡人:掌邦田之地政,為之厲禁而守之。凡田獵者受令焉。禁麑卵者與其毒矢射者。
礦人:掌金至錫石之地,而為之厲禁以守之。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巡其禁令。
角人:掌以時徵齒角凡骨物於山澤之農,以當邦賦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財用。
羽人:掌以時徵羽翮之政于山澤之農,以當邦賦之政令。凡受羽,十羽為審,百羽為摶,十摶為縛。
掌葛:掌以時徵絺绤之材于山農,凡葛征,徵草貢之材于澤農,以當邦賦之政令。以權度受之。
掌染草:掌以春秋斂染草之物,以權量受之,以待時而頒之。
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徵令,以時入之。以權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掌荼:掌以時聚荼以共喪事。徵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
掌蜃:掌斂互物蜃物,以共闉壙之蜃。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
囿人:掌囿游之獸禁。牧百獸。祭祀、喪紀、賓客,共其生獸、死獸之物。
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凡祭祀、賓客,共其果蓏,享亦如之。
廩人:掌九穀之數,以待國之匪頒、赒賜、稍食。以歲之上下數邦用,以知足否,以詔穀用,以治年之兇豐。凡萬民之食食者,人四釜,上也;人三釜,中也;人二釜,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釜,則令邦移民就穀,詔王殺邦用。凡邦有會、同、師、役之事,則治其糧與其食。大祭祀,則接盛。
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賓客,亦如之,共其禮:車米、筥米、芻米。喪紀,共飯米、熬穀。以歲時縣穜稑之種,以共王后之春獻種。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歲終,則會計其政。
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若穀不足,則止餘法用;有餘,則藏之,以待兇而頒之。凡國之大事,共道路之穀積、食飲之具。
司祿:闕。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種,周知其名,與其所宜地,以為法而縣于邑閭。巡野觀稼,以年之上下出斂法。掌均萬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興。
舂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粢盛之米。賓客,共其牢禮之米。凡饗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
饎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後之六食。凡賓客,共其簠簋之實,饗食亦如之。
槁人:掌共外內朝冗食者之食。若饗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
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郁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雞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幾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廟二人,奚四人。
世婦: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職喪: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朦,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視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鐘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韎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眾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師,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龜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筮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占夢: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視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詛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男巫,無數;女巫,無數;其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馮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御史:史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巾車: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車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數。凡以神士者無數,以其藝為之貴賤之等。
大宗伯之職:
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沈祭山林川澤,以副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以兇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兇札,以吊禮哀禍災,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以賓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覜曰視。
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
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壹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賜則,六命賜官,七命賜國,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防之。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宿,視滌濯,蒞玉鬯,省牲、鑊,奉玉粢,詔大號,治其大禮,詔相王之大禮。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
大賓客,則攝而載果。朝覲會同,則為上相。大喪,亦如之。王哭諸侯,亦如之。王命諸侯,則儐。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王大封,則先告後土。乃頒祀於邦國、都家、鄉邑。
小宗伯之職:
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
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辨廟祧之昭穆。辨吉兇之五服、車旗、宮室之禁。
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
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辨六粢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
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
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大祭祀,省牲,視滌濯。祭之日,逆粢,省鑊,告時於王,告備於王。
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果。詔相祭祀之小禮。凡大禮,佐大宗伯。賜卿、大夫、士爵,則儐。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大賓客,受其將幣之齎。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若軍將有事,則與祭有司將事於四望。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於郊,遂頒禽。大災,及執事禱祠於上下神示。
王崩,大肆,以秬鬯渳。及執事蒞大斂、小斂,帥異族而佐。縣衰冠之式於路門之外。及執事視葬獻器,遂哭之。卜葬兆,甫竁,亦如之。既葬,詔相喪祭之禮。成葬而祭墓,為位。
凡王之會同、軍旅、甸役之禱祠,肄儀為位。國有禍災,則亦如之。凡天地之大災,類社稷宗廟,則為位。
凡國之大禮,佐大宗伯。凡小禮,掌事,如大宗伯之儀。
肆師之職:
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以歲時序其祭祀及其祈珥。大祭祀,展犧牲,繫於牢,頒於職人。凡祭祀之卜日、宿為期,詔相其禮,視滌濯亦如之。祭之日,表粢盛,告潔;展器陳,告備;及果,築煮。相治小禮,誅其慢怠者。掌兆中、廟中之禁令。凡祭祀禮成,則告事畢。
大賓客,蒞筵幾,築煮,贊果將。大朝覲,佐儐。共設匪甕之禮。饗食,授祭。與祝侯禳於疆及郊。
大喪,大渳以鬯,則築煮。令外內命婦序哭。禁外內命男女之衰不中法者,且授之杖。
凡師甸,用牲於社宗,則為位。類造上帝,封於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凡師不功,則助牽主車。凡四時之大甸獵,祭表貉,則為位。
嘗之日,蒞卜來歲之芟。獼之日,蒞卜來歲之戒。社之日,蒞卜來歲之稼。
若國有大故,則令國人祭。歲時之祭祀,亦如之。凡卿大夫之喪,相其禮。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凡國之小事,治其禮儀而掌其事,如宗伯之禮。
郁人:掌祼器。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郁鬯以實彝而陳之。凡祼玉,濯之陳之,以贊祼事。詔祼將之儀與其節。凡祼事,沃盥。大喪之渳,共其肆器;及葬,共其祼器,遂貍之。大祭祀,與量人受舉斝之卒爵而飲之。
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凡祭祀,社壝用大罍,萗門用瓢齎,廟用修。凡山川四方用蜃,凡埋事用概,凡副事用散。大喪之大渳,設斗,共其釁鬯。凡王之齊事,共其秬鬯;凡王吊臨,共介鬯。
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呼旦以叫百官。凡國之大賓客、會同、軍旅、喪紀,亦如之。凡國事為期,則告之時。凡祭祀,面禳,釁,共其雞牲。
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詔其酌,辨其用與其實。春祠、夏礿,祼用雞彝、鳥彝,皆有舟。其朝踐用兩獻尊,其再獻用兩象尊,皆有舟。諸臣之所昨也。秋嘗、冬烝,祼用斝彝、黃彝,皆有舟。其朝獻用兩著尊,其饋獻用兩壺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凡四時之間祀、追享、朝享,祼用虎彝、蜼彝,皆有舟。其朝踐用兩大尊,其再獻用兩山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凡六彝、六尊之酌,郁齊獻酌,醴齊縮酌,盎齊涗酌,凡酒修酌。大喪,存奠彝,大旅亦如之。
司幾筵:掌五幾、五席之名物,辨其用與其位。凡大朝覲、大饗射,凡封國、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祀先王、昨席,亦如之。諸侯祭祀席蒲筵繢純,加莞席紛純,右雕幾。昨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筵國賓於牖前亦如之,左彤幾。甸役,則設熊席,右漆幾。凡喪事,設葦席,右素幾。其柏席用萑,黼純。諸侯則紛純,每敦一幾。凡吉事變幾,兇事仍幾。
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若有大祭、大喪,則出而陳之;既事,藏之。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群吏之治。上春,釁寶鎮及寶器。凡吉兇之事,祖廟之中沃盥,執燭。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媺惡。若遷寶,則奉之。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飾。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諸侯相見,亦如之。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覜聘。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瓚,以肆先王,以祼賓客。圭璧,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贈賓客。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珍圭以徵守,以恤兇荒。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璧羨以起度。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屍。穀圭以和難,以聘女。琬圭以治德,以結好。琰圭以易行,以除慝。大祭祀,大旅,凡賓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凡玉器,出則共奉之。
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為節。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壹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壹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數。
司服:掌王之吉兇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玄冕。凡兵事,韋弁服。視朝,則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兇事,服弁服。凡吊事,弁絰服。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后齊衰。王為三公六卿錫衰,為諸侯緦衰,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絰。大札、大荒、大災,素服。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兇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兇服亦如之。其齊服有玄端、素端。凡大祭祀、大賓客,共其衣服而奉之。大喪,共其復衣服、斂衣服、奠衣服、廞衣服,皆掌其陳序。
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若以時祭祀,則帥其屬而修除,徵役於司隸而役之。及祭,帥其屬而守其厲禁而蹕之。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其遺衣服藏焉。若將祭祀,則各以其服授屍,其廟,則有司修除之;其祧,則守祧黝堊之。既祭,則藏其隋與其服。
世婦: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詔王后之禮事。帥六宮之人共粢盛。相外內宗之禮事。大賓客之饗食,亦如之。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莫器不敬者,而苛罰之。凡王后有拜事於婦人,則詔相。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
內宗:掌宗廟之祭祀,薦加豆籩。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賓客之饗食,亦如之。王后有事,則從。大喪,序哭者;哭諸侯,亦如之。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吊臨。
外宗:掌宗廟之祭祀,佐王后薦玉豆,視豆籩;及以樂徹,亦如之。王后以樂羞粢,則贊。凡王后之獻,亦如之。王后不與,則贊宗伯。小祭祀,掌事;賓客之事,亦如之。大喪,則敘外內朝莫哭者,哭諸侯亦如之。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大喪既有日,請度甫竁,遂為之屍;及竁,以度為丘隧,共喪之窆器;及葬,言鸞車象人;及窆,執斧以蒞;遂入,藏兇器。正墓位,蹕墓域,守墓禁。凡祭墓,為屍。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為之蹕,均其禁。
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凡爭墓地者,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職喪:掌諸侯之喪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喪,以國之喪禮蒞其禁令,序其事。凡國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則詔贊主人。凡其喪祭,詔其號,治其禮。凡公有司之所共,職喪令之,趣其事。
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於瞽宗。以樂德教國子:中和、只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祼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徵,應鐘為羽,路鼓路鞀,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屍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帥國子而舞。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詔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凡日月食,四鎮五嶽崩,大傀異災,諸侯薨,令去樂。大札、大兇、大災、大臣死,凡國之大憂,令弛縣。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大喪,蒞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
樂師: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樂儀,行以《肆夏》,趨以《采薺》,車亦如之。環拜,以鐘鼓為節。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貍首》為節,大夫以《采蘋》為節,士以《采蘩》為節。凡樂,掌其序事,治其樂政。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奏鐘鼓。凡樂成,則告備。詔來瞽皋舞;及徹,帥學士而歌徹;令相。饗食諸侯,序其樂事,令奏鐘鼓,令相,如祭之儀。燕射,帥射夫以弓矢舞。樂出入,令奏鐘鼓。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凡喪,陳樂器,則帥樂官;及序哭,亦如之。凡樂官,掌其政令,聽其治訟。
大胥:掌學士之版,以待致諸子。春,入學,舍采合舞。秋,頒學合聲。以六樂之會正舞位,以序出入舞者,比樂官,展樂器。凡祭祀之用樂者,以鼓徵學士。序宮中之事。
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而比之,觥其不敬者,巡舞列而撻其怠慢者。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凡縣鐘磬,半為堵,全為肆。
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大饗,亦如之。大射,帥瞽而歌射節。大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兇。大喪,帥瞽而廞;作柩謚。凡國之瞽矇,正焉。
小師:掌教鼓鞀、柷、敔、塤、簫、管、弦、歌。大祭祀:登歌擊拊,下管,擊應鼓;徹,歌。大饗,亦如之。大喪,與廞。凡小祭祀、小樂事,鼓。掌六樂聲音之節與其和。
瞽矇:掌播鞀、柷、敔、塤、簫、管、弦、歌。諷誦詩,世奠系,鼓琴瑟。掌《九德》、六詩之歌,以役大師。
視瞭:掌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掌大師之縣。凡樂事,相瞽。大喪,廞樂器;大旅,亦如之。賓、射,皆奏其鐘鼓;鼜、愷獻,亦如之。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聲,以為樂器。凡聲,高聲礘,正聲緩,下聲肆,陂聲散,險聲斂,達聲贏,微聲韽,回聲衍,侈聲筰,弇聲郁,薄聲甄,厚聲石。凡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以十有二聲為之齊量。凡和樂亦如之。
磬師:掌教擊磬、擊編鐘。教縵樂、燕樂之鐘磬。凡祭祀,奏縵樂。
鐘師:掌金奏。凡樂事,以鐘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納夏》、《章夏》、《齊夏》、《族夏》、《祴夏》、《驁夏》。凡祭祀、饗食,奏燕樂。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貍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掌鼙,鼓縵樂。
笙師:掌教吹竽、笙、塤、龠、簫、篪、笛、管,舂牘、應、雅,以教祴樂。凡祭祀、饗、射,共其鐘笙之樂,燕樂亦如之。大喪,廞其樂器;及喪,奉而藏之。大旅,則陳之。
鎛師:掌金奏之鼓。凡祭祀,鼓其金奏之樂;饗食、賓射,亦如之。軍大獻,則鼓其愷樂。凡軍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韎師:掌教韎樂。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饗,亦如之。
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凡祭祀、賓客,舞其燕樂。
龠師:掌教國子舞羽吹龠。祭祀,則鼓羽龠之舞;賓客、饗食,則亦如之。大喪,廞其樂器,奉而藏之。
龠章:掌土鼓、豳龠。中春,晝擊土鼓、吹《豳》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凡國祈年于田祖,吹《豳》雅,擊土鼓,以樂田畯。國祭蠟,則吹《豳》頌,擊土鼓,以息老物。
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歌。祭祀,則吹而歌之;燕,亦如之。
典庸器:掌藏樂器、庸器。及祭祀,帥其屬而設筍虡、陳庸器;饗食、賓射,亦如之。大喪,廞筍虡。
司干: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陳,則授舞器;既舞,則受之。賓、饗,亦如之。大喪,廞舞器;及葬,奉而藏之。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掌三夢之法,一曰「致夢」,二曰「觭夢」,三曰「咸陟」。其經運十,其別九十。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四曰謀,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以八命者贊三兆、三易、三夢之占,以觀國家之吉兇,以詔救政。凡國大貞,卜立君,卜大封,則視高作龜。大祭祀,則視高命龜。凡小事,蒞卜。國大遷、大師,則貞龜。凡旅,陳龜。凡喪事,命龜。
卜師:掌開龜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義兆,四曰弓兆。凡卜事,視高。揚火以作龜,致其墨。凡卜,辨龜之上下、左右、陰陽,以授命龜者而詔相之。
龜人:掌六龜之屬,各有名物。天龜曰靈屬,地龜曰繹屬,東龜曰果屬,西龜曰雷屬,南龜曰獵屬,北龜曰若屬。各以其方之色與其體辨之。凡取龜用秋時,攻龜用春時,各以其物入於龜室。上春釁龜,祭祀先卜。若有祭事,則奉龜以往;旅亦如之,喪亦如之。
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凡卜,以明火爇燋,遂吹其焌契,以授卜師,遂役之。
占人:掌占龜,以八筮佔八頌,以八卦占筮之八故,以視吉兇。凡卜筮,君占體,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凡卜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否。
筮人:掌三易以辨九筮之名,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九筮之名,一曰巫更,二曰巫咸,三曰巫式,四曰巫目,五曰巫易,六曰巫比,七曰巫祠,八曰巫參,九曰巫環。以辨吉兇。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上春,相筮。凡國事,共筮。
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佔六夢之吉兇,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季冬,聘王夢,獻吉夢於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遂令始難驅疫。
視祲:掌十輝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兇。一曰祲,二曰象,三曰鑴,四曰監,五曰闇,六曰瞢,七曰彌,八曰敘,九曰隮,十曰想。掌安宅敘降。正歲,則行事;歲終,則弊其事。
大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一曰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策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萗,五曰攻,六曰說。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辭,二曰命,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示號,四曰牲號,五曰粢號,六曰幣號。辨九祭,一曰命祭,二曰衍祭,三曰炮祭,四曰周祭,五曰振祭,六曰擩祭,七曰絕祭,八曰繚祭,九曰共祭。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頓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動,五曰吉拜,六曰兇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肅拜,以享右祭祀。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隋釁,逆牲逆屍,令鐘鼓;右亦如之。來瞽,令皋舞。相屍禮。既祭,令徹。大喪,始崩,以肆鬯渳屍,相飯,贊斂,徹奠,言甸人讀禱;付、練、祥,掌國事。國有大故、天災,彌祀社稷,禱祠。大師,宜於社,造於祖,設軍社,類上帝,國將有事於四望,及軍歸獻於社,則前祝。大會同,造於廟,宜於社,過大山川,則用事焉;反行,舍奠。建邦國,先告後土,用牲幣。禁督逆祀命者。頒祭號於邦國都鄙。
小祝:掌小祭祀將事侯、禳、禱、祠之祝號,以祈福祥,順豐年,逆時雨,寧風旱,彌災兵,遠罪疾。大祭祀,逆粢盛,送逆屍,沃屍盥,贊隋,贊徹,贊奠。凡事,佐大祝。大喪,贊渳,設熬,置銘;及葬,設道齎之奠,分禱五祀。大師,掌釁祈號祝。有寇戎之事,則保郊,祀於社。凡外內小祭祀、小喪紀、小會同、小軍旅,掌事焉。
喪祝:掌大喪勸防之事。及辟,令啟。及朝,御柩,乃奠。及祖,飾棺,乃載,遂御。及葬,御柩出宮,乃代。及壙,說載除飾。小喪,亦如之。掌喪祭祝號。王吊,則與巫前。掌勝國邑之社稷之祝號,以祭祀禱祠焉。凡卿、大夫之喪,掌事而斂飾棺焉。
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舍奠於祖廟,禰亦如之。師甸,致禽於虞中,乃屬禽;及郊,饁獸,舍奠於祖禰,乃斂禽。禂牲、禂馬,皆掌其祝號。
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萗之祝號。作盟詛之載辭,以敘國之信用,以質邦國之劑信。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國有大災,則帥巫而造巫恆。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凡祭事,守瘞。凡喪事,掌巫降之禮。
男巫:掌望祀、望衍,授號,旁招以茅。冬堂贈,無方無算。春招弭,以除疾病。王吊,則與祝前。
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旱暵則舞雩。若王后吊,則與祝前。凡邦之大災,歌哭而請。
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國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則以逆都鄙之治。凡辨法者考焉,不信者刑之。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以貳六官,六官之所登。若約劑亂,則辟法;不信者刑之。正歲年以序事,頒之於官府及都鄙,頒告朔於邦國。閏月,詔王居門終月。大祭祀,與執事卜日。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辨事者考焉,不信者誅之。大會同、朝覲,以書協禮事。及將幣之日,執書以詔王。大師,抱天時,與大師同車。大遷國,抱法以前。大喪,執法以蒞勸防;遣之日,讀誄。凡喪事考焉。小喪,賜謚。凡射事,飾中,舍算,執其禮事。
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大祭祀,讀禮法,史以書敘昭穆之俎簋。大喪、大賓客、大會同、大軍旅,佐大史。凡國事之用禮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喪,賜謚,讀誄。
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位,辨其敘事,以會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敘。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兇。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以五雲之物辨吉兇、水旱降、豐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命乖別之妖祥。凡此五物者,以詔救政,訪序事。
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以逆會計。掌敘事之法,受納訪,以詔王聽治。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王制祿,則贊為之,以方出之;賞賜,亦如之。內史掌書王命,遂貳之。
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掌達書名於四方。若以書使於四方,則書其令。
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凡治者受法令焉。掌贊書,凡數從政者。
巾車:掌公車之政令,辨其用與其旗物而等敘之,以治其出入。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金路,鉤,樊纓九就,建大旗,以賓,同姓以封;象路,朱,樊纓七就,建大赤,以朝,異姓以封;革路,龍勒,條纓五就,建大白,以即戒,以封四衛;木路,前樊鵠纓,建大麾,以田,以封蕃國。王后之五路:重翟,鍚面朱總;厭翟,勒面繢總;安車,雕面鷖總——皆有容蓋——翟車,貝面組總,有握;輦車,組挽,有翣,羽蓋。王之喪車五乘:木車,蒲蔽,犬猽,尾櫜,疏飾,小服皆疏;素車,棼蔽,犬猽,素飾,小服皆素;藻車,藻蔽,鹿淺猽、革飾;駹車,萑蔽,然猽,髹飾;漆車,藩蔽,豻猽,雀飾。服車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縵,大夫乘墨車,士乘棧車,庶人乘役車。凡良車、散車不在等者,其用無常。凡車之出入,歲終則會之,凡賜闕之;毀折,入齎於職幣。大喪,飾遣車,遂廞之行之;及葬,執蓋從車,持旌;及墓,呼啟關,陳車。小喪,共柩路與其飾。歲時更續,共其幣車。大祭祀,鳴鈴以應雞人。
典路:掌王及後之五路,辨其名物與其用說。若有大祭祀,則出路,贊駕說。大喪、大賓客,亦如之。凡會同、軍旅、吊於四方,以路從。
車仆:掌戎路之萃、廣車之萃、闕車之萃、蘋車之萃、輕車之萃。凡師,共革車,各以其萃;會同,亦如之。大喪,廞革車。大射,共三乏。
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日月為常,交龍為旗,通帛為旃,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旟,龜蛇為旐,全羽為旞,析羽為旌。及國之大閱,贊司馬頒旗物:王建大常,諸侯建旗,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師都建旗,州里建旟,縣鄙建旐,道車載旞,斿車載旌。皆畫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號。凡祭祀,各建其旗,會同、賓客亦如之;置旌門。大喪,共銘旌,建廞車之旌;及葬亦如之。凡軍事,建旌旗;及致民,置旗弊之。甸亦如之。凡射,共獲旌。歲時,共更旌。
都宗人:掌都祭祀之禮。凡都祭祀,致福於國。正都禮與其服。若有寇戎之事,則保群神之壝。國有大故,則令禱祠;既祭,反命於國。
家宗人:掌家祭祀之禮。凡祭祀,致福。國有大故,則令禱祠,反命;祭亦如之。掌家禮與其衣服、宮室、車旗之禁令。
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魅,以禬國之兇荒、民之札喪。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政官之屬:
大司馬,卿一人。小司馬,中大夫二人。軍司馬,下大夫四人。輿司馬,上士八人。行司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
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伍,伍皆有長。一軍則二府、六史、胥十人、徒百人。
司勛: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馬質: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八人。
量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四人,徒八人。
小子: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羊人:下士二人;史一人,賈二人,徒八人。
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
掌固:上士二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掌疆:中士八人;史四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
環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挈壺氏: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射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射鳥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羅氏:下士一人;徒八人。
掌畜:下士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士: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右: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虎賁氏:下大夫二十人,中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十人,虎士八百人。
旅賁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史二人,徒八人。
節服氏:下士八人;徒四人。
方相氏:狂夫四人。大仆,下大夫二人。小臣,上士四人。祭仆,中士六人。御仆,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隸仆: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弁師:下士二人;工四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繕人: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槁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
齊右:下大夫二人。
道右:上士二人。
大馭:中大夫二人。
戎仆:中大夫二人。
齊仆:下大夫二人。
道仆:上士十有二人。
田仆:上士十有二人。
馭夫:中士二十人,下士四十人。
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
巫馬:下士二人;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賈二人,徒二十人。
牧師:下士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廋人:下士,閑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圉師:乘一人,徒二人。
圉人:良馬匹一人,駑馬麗一人。
職方氏: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土方氏:上士五人,下士十人;府二人,史五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懷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合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訓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形方氏:中士四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山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川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原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
撣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
都司馬:每都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家司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馬。
大司馬之職:
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制畿封國,以正邦國;設儀辨位,以等邦國;進賢興功,以作邦國;建牧立監,以維邦國;制軍詰禁,以糾邦國;施貢分職,以任邦國;簡稽鄉民,以用邦國;均守平則,以安邦國;比小事大,以和邦國。
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
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乃縣政象之法于象魏,使萬民觀政象,挾日而斂之。
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方千里曰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凡令賦,以地與民制之。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馬執鐲——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遂以搜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社。
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陳。群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名之用,帥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鄉以州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如振旅。遂以苗田如搜之法,車弊,獻禽以享礿。
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侯載旗,軍吏載旗,師都載旃,鄉家載物,郊野載旐,百官載旟,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獼田如搜之法,羅弊,致禽以祀祊。
中冬教大閱。前期,群吏戒眾庶修戰法。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田之日,司馬建旗于後表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質明,弊旗,誅後至者;乃陳車徒如戰之陳,皆坐。群吏聽誓于陳前,斬牲,以左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鐲,車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群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遂以狩田,以旌為左右和之門,群吏各帥其車徒以敘和出,左右陳車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間以分地,前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于陳前。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馬振鐸,車徒皆作。遂鼓行,徒銜枚而進。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及所弊,鼓皆駭,車徒皆躁。徒乃弊,致禽馌獸于郊;入,獻禽以享烝。
及師,大合軍,以行禁令,以救無辜、伐有罪。若大師,則掌其戒令,蒞大卜,帥執事蒞釁主及軍器。及致,建大常,比軍眾,誅後至者。及戰,巡陳視事而賞罰。若師有功,則左執律、右秉鉞以先,愷樂獻于社。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王吊勞士庶子,則相。
大役,與慮事屬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賞誅。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若大射,則合諸侯之六耦。大祭祀、饗食,羞牲魚,授其祭。大喪,平士大夫。喪祭,奉詔馬牲。
小司馬之職:
掌......凡小祭祀、會同、饗射、師田、喪紀,掌其事,如大司馬之法。
軍司馬:闕。
輿司馬:闕。
行司馬:闕。
司勛:掌六鄉賞地之法,以等其功。王功曰勛,國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勞,治功曰力,戰功曰多。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勛詔之。大功,司勛藏其貳。掌賞地之政令,凡賞無常,輕重視功。凡頒賞地,參之一食,唯加田無國正。
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綱惡馬。凡受馬於有司者,書其齒毛與其賈。馬死,則旬之內更,旬之外入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馬及行,則以任齊其行。若有馬訟,則聽之。禁原蠶者。
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為九州。營國城郭,營後宮,量市朝、道巷、門渠,造都邑亦如之。營軍之壘舍,量其市朝、州涂、軍社之所里。邦國之地與天下之涂數,皆書而藏之。凡祭祀、饗賓,制其從獻脯燔之數量。掌喪祭奠竁之俎實。凡宰祭,與郁人受斝歷而皆飲之。
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凡沈辜、侯禳,飾其牲。釁邦器及軍器。凡師田,斬牲以左右徇陳。祭祀,贊羞、受徹焉。
羊人:掌羊牲。凡祭祀,飾羔。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凡祈珥,共其羊牲;賓客,共其法羊。凡沈、辜、侯、禳、釁、積,共其羊牲。若牧人無牲,則受布于司馬,使其賈買牲而共之。
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時則施火令。凡祭祀,則祭爟。凡國失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
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設其飾器;分其財用,均其稍食。任其萬民,用其材器。凡守者受法焉,以通守政。有移甲與其役財用,唯是得通;與國有司帥之,以贊其不足者。晝三巡之,夜亦如之。夜三鼜以號戒。若造都邑則治其固,與其守法。凡國都之竟,有溝樹之固,郊亦如之。民皆有職焉。若有山川,則因之。
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設國之五溝五涂,而樹之林以為阻固,皆有守禁,而達其道路。國有故,則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屬守之,唯有節者達之。
掌疆:闕。
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與其禁令,以設候人。若有方治,則帥而致于朝;及歸,送之于竟。
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巡邦國,搏諜賊。訟敵國,揚軍旅,降圍邑。
挈壺氏:掌挈壺以令軍井,挈轡以令舍,挈畚以令糧。凡軍事,縣壺以序聚柝。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射人:掌國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東面,卿、大夫西面。其摯:三公執璧,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雁。諸侯在朝,則皆北面,詔相其法。若有國事,則掌其戒令,詔相其事。掌其治達。
以射法治射儀: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騶虞》,九節五正;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二正;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若王大射,則以貍步張三侯。王射,則令去侯,立于後;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則為位。與大史數射中。佐司馬治射正。祭祀,則贊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儀。
會同、朝覲,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師,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車。有大賓客,則作卿大夫從,戒大史及大夫介。大喪,與仆人遷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廬,不敬者,苛罰之。
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教擾之。凡祭祀,共猛獸。賓客之事,則抗皮。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
射鳥氏:掌射鳥。祭祀,以弓矢驅烏鳶;凡賓客、會同、軍旅,亦如之。射則取矢;矢在侯高,則以并夾取之。
羅氏:掌羅烏鳥。蠟則作羅襦。中春,羅春鳥,獻鳩以養國老,行羽物。
掌畜:掌養鳥,而阜蕃教擾之。祭祀,共卵鳥。歲時,貢鳥物,共膳獻之鳥。
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詔事,以久奠食,惟賜無常。正朝儀之位,辨其貴賤之等。王南鄉,三公北面東上,孤東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門之右,南面東上;大仆、大右、大仆從者在路門之左,南面西上。司士擯: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還揖門左,揖門右。大仆前。王入,內朝皆退。
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掌擯士者,膳其摯。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凡會同,作士從,賓客亦如之。作士適四方使,為介。大喪,作士掌事,作六軍之士執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
諸子:掌國子之倅,掌其戒令與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於大子,惟所用之。若有兵甲之事,則授之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正,弗及。大祭祀,正六牲之體。凡樂事,正舞位,授舞器。大喪,正群子之服位。會同、賓客,作群子從。凡國之政事,國子存游倅,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司右:掌群右之政令。凡軍旅、會同,合其車之卒伍,而比其乘、屬其右。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掌其政令。
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大喪,亦如之,及葬,從遣車而哭。適四方使,則從士大夫。若道路不通,有徵事,則奉書以使於四方。
旅賁氏:掌執戈盾,夾王車而趨,左八人,右八人。車止,則持輪。凡祭祀、會同、賓客,則服而趨。喪紀,則衰葛執戈盾。軍旅,則介而趨。
節服氏:掌祭祀、朝覲,袞冕六人,維王之太常。諸侯則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尸,從車。
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隸而時難,以索室驅疫。大喪,先柩;及墓,入壙,以戈擊四隅,驅方良。
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諸侯之復逆。王視朝,則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建路鼓于大寢之門外而掌其政,以待達窮者與遽令;聞鼓聲,則速逆御仆與御庶子。祭祀、賓客、喪紀,正王之服位,詔法儀,贊王牲事。王出入,則自左馭而前驅。凡軍旅、田役,贊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大喪,始崩,戒鼓傳達于四方,窆亦如之。縣喪首服之法于宮門。掌三公、孤卿之吊勞。王燕飲,則相其法。王射,則贊弓矢。王視燕朝,則正位,掌擯相。王不視朝,則辭于三公及孤卿。
小臣:掌王之小命,詔相王之小法儀。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正王之燕服位。王之燕出入,則前驅。大祭祀、朝覲,沃王盥。小祭祀、賓客、饗食、賓射,掌事如大仆之法。掌士大夫之吊勞。凡大事,佐大仆。
祭仆:掌受命于王,以視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既祭,帥群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大喪,復于小廟。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御仆: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與其吊勞。大祭祀,相盥而登。大喪,持翣。掌王之燕令,以序守路鼓。
隸仆:掌五寢之埽除糞灑之事。祭祀,修寢。王行,洗乘石。掌蹕宮中之事。大喪,復于小寢、大寢。
弁師: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里、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諸公之繅九就,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王之皮弁,會五采玉綦,象邸玉笄。王之弁绖,弁而加環绖。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為之,而掌其禁令。
司甲:闕。
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以待軍事。及授兵,從司馬之法以頒之。及其受兵輸,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祭祀,授舞者兵。大喪,廞五兵。軍事,建車之五兵,會同亦如之。
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軍旅、會同,授貳車戈盾,建乘車之戈盾,授旅賁及虎士戈盾。及舍,設藩盾,行則斂之。
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與其出入。中春獻弓弩,中秋獻矢箙。及其頒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庚弓,以授射豻侯、鳥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使者、勞者。其矢箙皆從其弓。凡弩,夾、庚利攻守,唐、大利車戰、野戰。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諸守城、車戰;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矰矢、茀矢用諸弋射;恒矢、庳矢用諸散射。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句者謂之弊弓。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澤,共射椹質之弓矢。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數并夾。大喪,共明弓矢。凡師役、會同,頒弓弩各以其物,從授兵甲之儀。田弋,充籠箙矢,共矰矢。凡亡矢者,弗用則更。
繕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掌詔王射,贊王弓矢之事。凡乘車,充其籠,箙載其弓弩。既射,則斂之,無會計。
槁人:掌受財于職金,以赍其工。弓六物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矢八物皆三等,箙亦如之。春獻素,秋獻成。書其等以饗工。乘其事,試其弓弩,以下上其食而誅賞。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繕人。凡赍財與其出入,皆在槁人,以待會而考之,亡者闕之。
戎右:掌戎車之丘革使,詔贊王鼓,傳王命于陳中。會同,充革車。盟,則以玉敦辟盟,遂役之。贊牛耳、桃茢。
齊右:掌祭祀、會同、賓客前齊車,王乘則持馬,行則陪乘。凡有牲事,則前馬。
道右:掌前道車。王出入,則持馬陪乘,如齊車之儀。自車上諭命于從車,詔王之車儀。王式,則下前馬;王下,則以蓋從。
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轡,犯軷,遂驅之。及祭,酌仆;仆左執轡,右祭兩軹,祭軓,乃飲。凡馭路,行以《肆夏》,趨於《采薺》。凡馭路儀,以鸞和為節。
戎仆:掌馭戎車。掌王倅車之政,正其服。犯軷,如玉路之儀。凡巡守及兵車之會,亦如之。掌凡戎車之儀。
齊仆:掌馭金路以賓。朝覲、宗遇、饗食,皆乘金路,其法儀各以其等為車送逆之節。
道仆:掌馭象路,以朝夕、燕出入,其法儀如齊車。掌貳車之政令。
田仆:掌馭田路,以田以鄙。掌佐車之政,設驅逆之車。令獲者植旌,及獻比禽。凡田,王提馬而走,諸侯晉,大夫馳。
馭夫:掌馭貳車、從車、使車,分公馬而駕治之。
校人:掌王馬之政。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齊馬一物,道馬一物,田馬一物,駑馬一物。凡頒良馬而養乘之:乘馬一師四圉,三乘為皂,皂一趣馬;三皂為系,系一馭夫;六系為造廄,廄一仆夫;六廄成校,校有左右。駑馬三良馬之數;麗馬一圉,六麗一師;六師一趣馬,六趣馬一馭夫。天子十有二閑,馬六種;邦國六閑,馬四種;家四閑,馬二種。凡馬,特居四之一。春祭馬祖,執駒;夏祭先牧,頒馬攻特;秋祭馬社,臧仆;冬祭馬步,獻馬,講馭夫。凡大祭祀、朝覲、會同,毛馬而頒之。飾幣馬,執撲而從之。凡賓客,受其幣馬。大喪,飾遣車之馬;及葬,貍之。田獵,則帥驅逆之車。凡將事于四海、山川,則飾黃駒。凡國之使者,共其幣馬。凡軍事,物馬而頒之。等馭夫之祿、宮中之稍食。
趣馬:掌贊正良馬,而齊其飲食,簡其六節。掌駕說之頒。辨四時之居治,以聽馭夫。
巫馬:掌養疾馬而乘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受財于校人。馬死,則使其賈粥之,入其布于校人。
牧師:掌牧地,皆有厲禁而頒之。孟春,焚牧;中春,通淫;掌其政令。凡田事,贊焚萊。
廋人:掌十有二閑之政教,以阜馬、佚特、教駣、攻駒,及祭馬祖、祭閑之先牧,及執駒、散馬耳、圉馬。正校人員選。馬八尺以上為龍,七尺以上為騋,六尺以上為馬。
圉師:掌教圉人養馬。春除蓐,釁廄,始牧;夏庌馬;冬獻馬。射則充椹質,茨墻則翦闔。
圉人:掌養馬芻牧之事,以役圉師。凡賓客、喪紀,牽馬而入陳。廞馬亦如之。
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與其財用、九穀、六畜之數要,周知其利害。
乃辨九州之國,使同貫利:東南曰揚州,其山鎮曰會稽,其澤藪曰具區,其川三江,其浸五湖,其利金、錫、竹、箭,其民二男五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正南曰荊州,其山鎮曰衡山,其澤藪曰云瞢,其川江、漢,其浸潁、湛,其利丹、銀、齒、革,其民一男二女,其畜宜鳥獸,其穀宜稻。河南曰豫州,其山鎮曰華山,其澤藪曰圃田,其川熒、雒,其浸波、溠,其利林、漆、絲、枲,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擾,其穀宜五種。正東曰青州,其山鎮曰沂山,其澤藪曰望諸,其川淮、泗,其浸沂、沐,其利蒲、魚,其民二男二女,其畜宜雞狗,其穀宜稻麥。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其川河、泲,其浸盧、維,其利蒲、魚,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擾,其穀宜四種。正西曰雍州,其山鎮曰岳山,其澤藪曰弦蒲,其川涇、汭,其浸渭、洛,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其畜宜牛馬,其穀宜黍稷。東北曰幽州,其山鎮曰醫無閭,其澤藪曰貕養,其川河、泲,其浸菑、時,其利魚鹽,其民一男三女,其畜宜四擾,其穀宜三種。河內曰冀州,其山鎮曰霍山,其澤藪曰楊紆,其川漳,其浸汾、潞,其利松柏,其民五男三女,其畜宜牛羊,其穀宜黍稷。正北曰并州,其山鎮曰恒山,其澤藪曰昭余祁,其川虖池、嘔夷,其浸淶、易,其利布帛,其民二男三女,其畜宜五擾,其穀宜五種。
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凡邦國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則四公;方四百里,則六侯;方三百里,則十一伯;方二百里,則二十五子;方百里,則百男。以周知天下。凡邦國,小大相維。王設其牧,制其職,各以其所能;制其貢,各以其所有。王將巡守,則戒于四方,曰:「各修平乃守,考乃職事,無敢不敬戒,國有大刑!」及王之所行,先道,帥其屬而巡戒令。王殷國,亦如之。
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國都鄙。以辨土宜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王巡守,則樹王舍。
懷方氏:掌來遠方之民,致方貢,致遠物,而送逆之,達之以節。治其委積、館舍、飲食。
合方氏:掌達天下之道路,通其財利,同其數器,壹其度量,除其怨惡,同其好善。
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與其上下之志,誦四方之傳道。正歲,則布而訓四方,而觀新物。
形方氏:掌制邦國之地域,而正其封疆,無有華離之地。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
山師:掌山林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于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川師:掌川澤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而頒之于邦國,使致其珍異之物。
原師:掌四方之地名,辨其兵陵、墳衍、原隰之名物之可以封邑者。
匡人:掌達法則,匡邦國而觀其慝,使無敢反側,以聽王命。
撣人:掌誦王志,道國之政事,以巡天下邦國而語之;使萬民和說而正王面。
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國司馬。
家司馬,亦如之。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刑官之屬: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師,下大夫四人。鄉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縣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訝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約: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職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厲: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賈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隸: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隸:百有二十人。
蠻隸:百有二十人。
閩隸:百有二十人。
夷隸:百有二十人。
貉隸:百有二十人。
布憲: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殺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廬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蠟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
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閭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柞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薙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硩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壺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銜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環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訝: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貨賄: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國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則: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士亦如之。
大司寇之職:
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
以五刑糾萬民:一曰野刑,上功糾力;二曰軍刑,上命糾守;三曰鄉刑,上德糾孝;四曰官刑,上能糾職;五曰國邢,上願糾恭。以圜土聚教罷民,凡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職事焉,以明刑恥之。其能改者,反於中國,不齒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以嘉石平罷民,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基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以肺石達窮民,凡遠近煢獨老幼之欲有復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
正月之吉,始和布刑於邦國都鄙,乃縣刑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刑象,挾日而斂之。凡邦之大盟約,蒞其盟書而登之於天府;大史、內史、司會及六官皆受其貳而藏之。凡諸侯之獄訟,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獄訟,以法邦斷之。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
大祭祀,奉犬牲。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蒞誓百官,戒於百族。及納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奉其明水火。凡朝覲、會同,前王;大喪,亦如之。大軍旅,蒞戮於社。凡邦之大事,使其屬蹕。
小司寇之職:
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其位:王南鄉,三公及州長、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東面。小司寇擯以敘進而問焉,以眾輔志而弊謀。
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至於旬乃弊之,讀書則用法。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
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及大比,登民數,自生齒以上,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制國用。
小祭祀,奉犬牲。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大賓客,前王而辟,後、世子之喪亦如之。小師,蒞戮。凡國之大事,使其屬蹕。
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而進退之。歲終,則令群士計獄弊訟,登中於天府。正歲,帥其屬而觀刑象,令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士,乃宣佈於四方,憲刑禁。乃命其屬入會,乃致事。
士師之職:
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一曰宮禁,二曰官禁,三曰國禁,四曰野禁,五曰軍禁。皆以木鐸徇之於朝,書而縣於門閭。
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於民:一曰誓,用之于軍旅;二曰誥,用之於會同;三曰禁,用諸田役;四曰糾,用諸國中;五曰憲,用諸都鄙。
掌鄉合州黨族閭比之聯,與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罰慶賞。掌官中之政令。察獄訟之辭,以詔司寇斷獄弊訟,致邦令。
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二曰邦賊,三曰邦諜,四曰犯邦令,五曰撟邦令,六曰為邦盜,七曰為邦朋,八曰為邦誣。若邦兇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財,糾守、緩刑。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傅別、約劑。若祭勝國之社稷,則為之屍。王燕出入,則前驅而辟。祀五帝,則沃屍及王盥,洎鑊水。凡刏珥,則奉犬牲。諸侯為賓,則帥其屬而蹕於王宮;大喪亦如之。大師,帥其屬而禁逆軍旅者與犯師禁者而戮之。歲終,則令正要會。正歲,帥其屬而憲禁令於國及郊野。
鄉士:掌國中。各掌其鄉之民數而糾戒之。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帥受中;協日刑殺,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會其期。大祭祀、大喪紀、大軍旅、大賓客,則各掌其鄉之禁令,帥其屬夾道而蹕。三公若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辟,其喪亦如之。凡國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遂士:掌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數,而糾其戒令。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二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就郊而刑殺,各於其遂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令三公會其期。若邦有大事,聚眾庶,則各掌其遂之禁令,帥其屬而蹕。六卿若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辟,其喪亦如之。凡郊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縣士:掌野。各掌其縣之民數,糾其戒令而聽其獄訟,察其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旬而職聽於朝。司寇聽之,斷其獄,弊其訟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協日刑殺,各就其縣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則王命六卿會其期。若邦有大役,聚眾庶,則各掌其縣之禁令。若大夫有邦事,則為之前驅而辟,其喪亦如之。凡野有大事,則戮其犯命者。
方士:掌都家。聽其獄訟之辭,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三月而上獄訟於國。司寇聽其成於朝,群士司刑皆在,各麗其法以議獄訟。獄訟成,士師受中,書其刑殺之成與其聽獄訟者。凡都家大事,聚眾庶,則各掌其方之禁令。以時修其縣法,若歲終,則省之而誅賞焉。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
訝士:掌四方之獄訟,諭罪刑於邦國。凡四方之有治於士者造焉。四方有亂獄,則往而成之。邦有賓客,則與行人送逆之。入於國,則為之前驅而辟,野亦如之。居館,則帥其屬而為之蹕,誅戮暴客者。客出入,則道之;有治,則贊之。凡邦之大事,聚眾庶,則讀其誓禁。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左嘉石,平罷民焉;右肺石,達窮民焉。帥其屬而以鞭呼、趨且辟。禁慢朝、錯立族談者。凡得獲貨賄、人民、六畜者,委於朝,告於士,旬而舉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凡士之治有期日:國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國期。期內之治聽,期外不聽。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凡民同貨財者,令以國法行之;犯令者,刑罰之。凡屬責者,以其地傅而聽其辭。凡盜賊軍鄉邑及家人,殺之無罪。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若邦兇荒、札喪、寇戎之故,則令邦國、都家、縣鄙慮刑貶。
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辨其國中與其都鄙及其郊野,異其男女。歲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內史、司會、冢宰貳之,以贊王治。
司刑: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若司寇斷獄弊訟,則以五刑之法詔刑罰,而以辨罪之輕重。
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贊司寇聽獄訟。壹刺曰訊群臣,再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民。壹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斷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後刑殺。
司約:掌邦國及萬民之約劑。治神之約為上,治民之約次之,治地之約次之,治功之約次之,治器之約次,治摯之約次之。凡大約劑書於宗彝,小約劑書於丹圖。若有訟者,則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若大亂,則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殺。
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北面詔明神,既盟,則貳之。盟萬民之犯命者,詛其不信者亦如之。凡民之有約劑者,其貳在司盟;有獄訟者,則使之盟詛。凡盟詛,各以其地域之眾庶,共其牲而致焉;既盟,則為司盟共祈酒脯。
職金:掌凡金玉、錫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媺惡與其數量,楬而璽之。入其金錫於為兵器之府,入其玉石、丹青於守藏之府,入其要。掌受士之金罰、貨罰,入於司兵。旅於上帝,則共其金版,饗諸侯亦如之。凡國有大故而用金石,則掌其令。
司厲:掌盜賊之任器、貨賄。辨其物,皆有數量,賈而楬之,入於司兵。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
犬人:掌犬牲。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凡幾、珥、沈、辜,用駹可也。凡相犬、牽犬者屬焉,掌其政治。
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飾,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雖出,三年不齒。凡圜土之刑人也,不虧體;其罰人也,不虧財。
掌囚:掌守盜賊,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及刑殺,告刑於王,奉而適朝士;加明梏,以適士而刑殺之。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
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親者,辜之。凡殺人者,踣諸市,肆之三日。刑盜於市。凡罪之麗於法者,亦如之。唯王之同族與有爵者,殺之於甸師氏。凡軍旅、田役,斬殺、刑戮亦如之。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
司隸:掌五隸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帥其民而搏盜賊,役國中之辱事,為百官積任器,凡囚執人之事。邦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役其煩辱之事。掌帥四翟之隸,使之皆服其邦之服,執其邦之兵,守王宮與野舍之厲禁。
罪隸:掌役百官府與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國若家,牛助為牽旁。
蠻隸:掌役校人,養馬。其在王宮者,執其國之兵以守王宮;在野外,則守厲禁。
閩隸:掌役畜,養鳥,而阜蕃教擾之。掌子則取隸焉。其守王宮與其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夷隸:掌役牧人,養牛馬,與鳥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貉隸:掌役服不氏,而養獸,而教擾之。掌與獸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布憲:掌憲邦之刑禁。正月之吉,執旌節以宣佈於四方;而憲邦之刑禁,以詰四方邦國及其都鄙,達於四海。凡邦之大事,合眾庶,則以刑禁號令。
禁殺戮:掌司斬殺戮者、凡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攘獄者、遏訟者,以告而誅之。
禁暴氏:掌禁庶民之亂暴力正者、撟誣犯禁者、作言語而不信者,以告而誅之。凡國聚眾庶,則戮其犯禁者以徇。凡奚隸聚而出入者,則司牧之,戮其犯禁者。
野廬氏:掌達國道路,至於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若有賓客,則令守塗地之人聚柝之,有相翔者則誅之。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敘而行之。凡有節者及有爵者至,則為之辟。禁野之橫行徑逾者。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掌凡道禁。邦之大師,則令埽道路,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者。
蠟氏:掌除骴。凡國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兇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若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書其日月焉,縣其衣服、任器於有地之官,以待其人。掌凡國之骴禁。
雍氏:掌溝瀆澮池之禁,凡害於國稼者。春令為阱擭溝瀆之利於民者,秋令塞阱杜擭。禁山之為苑、澤之沈者。
萍氏:掌國之水禁。幾酒,謹酒。禁川游者。
司寤氏: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遊者。
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粢、明燭,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中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為明竁焉。
條狼氏:掌執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凡誓,執鞭以趨於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殺」,誓馭曰「車轘」,誓大夫曰「敢不關,鞭五百」,誓師曰「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殺」,誓小史曰「墨」。
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柝者與其國粥,而比其追胥者而賞罰之。禁徑逾者,與以兵革趨行者,與馳聘於國中者。邦有故,則令守其閭互,唯執節者不幾。
冥氏:掌設弧張。為阱擭以攻猛獸,以靈鼓驅之。若得其獸,則獻其皮、革、齒、須、備。
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禬之,嘉草攻之。凡驅蠱,則令之,比之。
穴氏:掌攻蟄獸,各以其物火之。以時獻其珍異皮革。
翨氏:掌攻猛鳥,各以其物為媒而掎之。以時獻其羽翮。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陰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薙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則以水火變之。掌凡殺草之政令。
硩蔟氏:掌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號,縣其巢上,則去之。
翦氏:掌除蠹物——以政萗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蠱之事。
赤犮氏:掌除墻屋,以蜃炭攻之,以灰灑毒之。凡隙屋,除其貍蟲。
蟈氏:掌去蛙黽,焚牡蘜。以灰灑之,則死。以其煙被之,則凡水蟲無聲。
壺涿氏: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驅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殺其神,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則其神死,淵為陵。
庭氏:掌射國中之夭鳥。若不見其鳥獸,則以救日之弓與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則以大陰之弓與枉矢射之。
銜枚氏:掌司囂。國之大祭祀,令禁無囂。軍旅、田役,令銜枚。禁叫呼嘆鳴於國中者、行歌哭於國中之道者。
伊耆氏:掌國之大祭祀,共其杖咸。軍旅,授有爵者杖。共王之齒杖。
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災。
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以同邦國之禮而待其賓客。上公之禮:執桓圭九寸,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侯之禮。
諸子:執穀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
凡大國之孤,執皮帛以繼小國之君。出入三積,不問,壹勞。朝位當車前。不交擯,廟中無相。以酒禮之。其他皆視小國之君。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其大夫、士,皆如之。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謂之侯服,歲壹見,其貢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甸服,二歲壹見,其貢嬪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男服,三歲壹見,其貢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采服,四歲壹見,其貢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衛服,五歲壹見,其貢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謂之要服,六歲壹見,其貢貨物。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壹見,各以其所貴寶為摯。
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遍存,三歲遍覜,五歲遍省;七歲,屬象胥、諭言語、協辭命;九歲,屬瞽史、諭書名、聽聲音;十有一歲,達瑞節、同度量、成牢禮、同數器、修法則;十有二歲,王巡守、殷國。
凡諸侯之王事,辨其位,正其等,協其禮,賓而見之。若有大喪,則詔相諸侯之禮。若有四方之大事,則受其幣,聽其辭。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王親受之,各以其國之籍禮之。凡諸侯入王,則逆勞於畿。及郊勞、視館、將幣,為承而擯。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
使適四方,協九儀賓客之禮。朝、覲、宗、遇、會、同,君之禮也。存、覜、省、聘、問,臣之禮也。達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用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為之。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用穀璧,男用蒲璧。
合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諸侯之好故。
若國札喪,則令賻補之。若國兇荒,則令賙委之。若國師役,則令槁禬之。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若國有禍災,則令哀弔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
及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札喪、兇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凡此五物者,每國辨異之,以反命於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
將合諸侯,則令為壇三成,宮,旁一門。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及其擯之,各以其禮:公於上等,侯伯於中等,子男於下等。其將幣亦如之,其禮亦如之。王燕,則諸侯毛。
凡諸公相為賓:主國五積,三問;皆三辭,拜受;皆旅擯,再勞;三辭,三揖;登,拜受,拜送。主君郊勞,交擯,三辭;車逆,拜辱;三揖,三辭;拜受,車送,三還,再拜。致館亦如之。致飧,如致積之禮。及將幣,交擯,三辭;車逆,拜辱;賓車進,答拜;三揖,三讓;每門止一相,及廟,唯上相入;賓三揖三讓,登,再拜授幣;賓拜受幣——每事如初,賓亦如之——及出,車送,三請三進,再拜;賓三還三辭,告辟。致饔餼,還圭,饗食,致贈,郊送,皆如將幣之儀。賓之拜禮,拜饔餼,拜饗食。賓繼主君,皆如主國之禮。諸侯、諸伯、諸子、諸男之相為賓也,各以其禮;相待也,如諸公之儀。
諸公之臣相為國客,則三積,皆三辭,拜受。及大夫效勞,旅擯,三辭,拜辱;三讓,登,聽命;下拜,登受;賓使者,如初之儀;及退,拜送。致館,如初之儀。及將幣,旅擯,三辭;拜逆,客辟;三揖,每門止一相,及廟,唯君相入;三讓,客登;拜,客三辟;授幣,下出。每事如初之儀。及禮,私面,私獻,皆再拜稽首,君答拜;出,及中門之外,問君;客再拜,對君拜,客辟而對;君問大夫,客對;君勞客,客再拜稽首,君答拜,客趨辟。致饔餼,如勞之禮。饗食,還圭,如將幣之儀。君館客,客辟,介受命;遂送,客從拜辱於朝。明日,客拜禮賜,遂行,如入之積。凡諸伯子男之臣,以其國之爵相為客而相禮,其儀亦如之。
凡四方之賓客,禮儀、辭命、餼牢、賜獻以二等,從其爵而上下之。凡賓客,送逆同禮。凡諸侯之交,各稱其邦而為之幣,以其幣為之禮。凡行人之儀,不朝不夕,不正其主面,亦不背客。
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媺惡而無禮者。凡其使也,必以旌節。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居於其國,則掌行人之勞辱事焉,使則介之。
環人:掌送邦國之通賓客,以路節達諸四方。舍則授館,令聚柝;有任器,則令環之。凡門關無幾,送逆及疆。
象胥:掌蠻夷、閩貉、戎狄之國使,掌傳王之言而諭說焉,以和親之。若以時入賓,則協其禮與其辭,言傳之。凡其出入送逆之禮節、幣帛、辭令而賓相之。凡國之大喪,詔相國客之禮儀而正其位。凡軍旅、會同,受國客幣而賓禮之。凡作事:王之大事,諸侯;次事,卿;次事,大夫;次事,上士;下事,庶子。
掌客:掌四方賓客之牢禮、餼獻、飲食之等數與其政治。王合諸侯而饗禮,則具十有二牢,庶具百物備;諸侯長,十有再獻。王巡守、殷國,則國君膳以牲犢,令百官百牲皆具,從者三公視上公之禮,卿視侯伯之禮,大夫視子男之禮,士視諸侯之卿禮,庶子壹視其大夫之禮。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皆餼飧牽,三問皆修。群介、行人、宰、史皆有牢。飧五牢,食四十,簠十,豆四十,鉶四十有二,壺四十,鼎、簋十有二,牲三十有六,皆陳。饔餼九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四牢,米百有二十筥,醯醢百有二十甕,車皆陳。車米視生牢,牢十車,車秉有五籔;車禾視死牢,牢十車,車三秅;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九十雙,殷膳大牢;以及歸,三饗、三食、三燕;若弗酌,則以幣致之。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牢禮之陳數,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饗大牢,食大牢。卿皆見以羔,膳大牢。侯伯四積,皆視飧牽,再問皆修。飧四牢,食三十有二,簠八,豆三十有二,鉶二十有八,壺三十有二,鼎、簋十有二,腥二十有七,皆陳。饔餼七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三牢,米百筥,醯醢百甕,皆陳。米三十車,禾四十車,芻新倍禾,皆陳。乘禽日七十雙,殷膳大牢,三饗、再食、再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八壺,八豆,八籩,膳大牢,致饗大牢。卿皆見以羔,膳特牛。
子男三積,皆視飧牽,壹問以修。飧三牢,食二十有四,簠六,豆二十有四,鉶十有八,壺二十有四,鼎、簋十有二,牲十有八,皆陳。饔餼五牢,其死牢如飧之陳。牽二牢,米八十筥,醯醢八十甕,皆陳。米二十車,禾三十車,芻薪倍禾,皆陳。乘禽日五十雙,壹饗,壹食,壹燕。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餼,以其爵等為之禮,唯上介有禽獻。夫人致禮:六壺,六豆,六籩,膳視致饔。親見卿,皆膳特牛。
凡諸侯之卿、大夫、士為國客,則如其介之禮以待之。凡禮賓客,國新殺禮,兇荒殺禮,札喪殺禮,禍災殺禮,在野在外殺禮。凡賓客死,致禮以喪用。賓客有喪,唯芻稍之受。遭主國之喪,不受饗食,受牲禮。
掌訝:掌邦國之等籍以待賓客。若將有國賓客至,則戒官修委積,與士逆賓於疆,為前驅而入。及宿,則令聚柝。及委,則致積。至於國,賓入館,次於舍門外,待事於客。及將幣,為前驅。至於朝,詔其位,入復;及退,亦如之。凡賓客之治,令訝,訝治之。凡從者出,則使人道之。及歸,送亦如之。凡賓客,諸侯有卿訝,卿有大夫訝,大夫有士訝,士皆有訝。凡訝者,賓客至而往,詔相其事而掌其治令。
掌交:掌以節與幣巡邦國之諸侯,及其萬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慮,使咸知王之好惡,辟行之。使和諸侯之好,達萬民之說。掌邦國之通事而結其交好,以諭九稅之利、九禮之親、九牧之維、九禁之難、九戎之威。
掌察:闕。
掌貨賄:闕。
朝大夫:掌都家之國治。日朝,以聽國事故,以告其君長。國有政令,則令其朝大夫。凡都家之治於國者,必因其朝大夫,然後聽之;唯大事弗因。凡都家之治有不及者,則誅其朝大夫;在軍旅,則誅其有司。
都則:闕。
都士:闕。
家士:闕。
冬官之記: 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或坐而論道;或作而行之;或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或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或飭力以長地財;或治絲麻以成之。
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之農夫;治絲麻以成之,謂之婦功。
粵無鎛,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粵之無鎛也,非無鎛也,夫人而能為鎛也。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而能為函也。秦之無廬也,非無廬也,夫人而能為廬也。胡之無弓車也,非無弓車也,夫人而能為弓車也。
知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百工之事,皆聖人之作也。爍金以為刃,凝土以為器,作車以行陸,作舟以行水,此皆聖人之所作也。
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則不時、不得地氣也。橘逾淮而北為枳,鴝鵒不逾濟,貉逾汶則死,此地氣然也。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粵之劍,遷乎其地而弗能為良,地氣然也。燕之角,荊之干,妢胡之笴,吳粵之金錫,此材之美者也。天有時以生,有時以殺;草木有時以生,有時以死;石有時以泐;水有時以凝,有時以澤:此天時也。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輪、輿、弓、廬、匠、車、梓。 攻金之工:築、冶、鳧、栗、段、桃。 攻皮之工:函、鮑、韗、韋、裘。 設色之工:畫、繢、鍾、筐、幌。 刮摩之工:玉、櫛、雕、矢、磬。 搏埴之工:陶、旊。有虞氏上陶,夏後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輿。
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車為多。車有六等之數:車軫四尺,謂之一等;戈柲六尺有六寸,既建而迤,崇於軫四尺,謂之二等;人長八尺,崇於戈四尺,謂之三等。殳長尋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謂之四等。車戟常,崇於殳四尺,謂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於戟四尺,謂之六等。車謂之六等之數。
凡察車之道,必自載於地者始也,是故察車自輪始。凡察車之道,欲其樸屬而微至。不樸屬,無以為完久也;不微至,無以為戚速也。輪已崇,則人不能登也。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也。故兵車之輪六尺有六寸,田車之輪六尺有三寸,乘車之輪六尺有六寸。六尺有六寸之輪,軹崇三尺有三寸也;加軫與轐焉,四尺也;人長八尺,登下以為節。
輪人為輪。
斬三材必以其時,三材既具,巧者和之。轂也者,以為利轉也。輻也者,以為直指也。牙也者,以為固抱也。輪敝,三材不失職,謂之完。望而視其輪,欲其幎爾而不迤也。進而視之,欲其微至也。無所取之,取諸圜也。
望其輻,欲其揱爾而纖也。進而視之,欲其肉稱也。無所取之,取諸易直也。
望其轂,欲其眼也。進而視之,欲其幬之廉也。無所取之,取諸急也。
視其綆,欲其蚤之正也。察其菑蚤不齲,則輪雖敝不匡。
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是故以火養其陰,而齊諸其陽,則轂雖敝不藃。轂小而長則柞,大而短則摯。是故六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參分其牙圍而漆其二,槨其漆內而中詘之,以為之轂長,以其長為之圍,以其圍之阞捎其藪;五分其轂之長,去一以為賢,去三以為軹。容轂必直,陳篆必正,施膠必厚,施筋必數,幬必負干。既摩,革色青白,謂之轂之善。
參分其轂長,二在外,一在內,以置其輻。凡輻,量其鑿深以為輻廣。輻廣而鑿淺,則是以大扤,雖有良工,莫之能固。鑿深而輻小,則是固有餘而強不足也。故竑其輻廣以為之弱,則雖有重任,轂不折。參分其輻之長而殺其一,則雖有深泥,亦弗之溓也。參分其股圍,去一以為骹圍。揉輻必齊,平沈必均。直以指牙,牙得,則無槷而固;不得,則有槷必足見也。
六尺有六寸之輪,綆參分寸之二,謂之輪之固。凡為輪,行澤者欲杼,行山者欲侔。杼以行澤,則是刀以割塗也,是故塗不附。侔以行山,則是摶以行石也,是故輪雖敝,不甐於鑿。
凡揉牙,外不廉而內不挫、旁不腫,謂之用火之善。是故規之以視其圜也,矩之以視其匡也,縣之以視其輻之直也,水之以視其平沈之均也,量其藪以黍,以視其同也,權之以視其輕重之侔也。故可規、可矩、可水、可縣、可量、可權也,謂之國工。
輪人為蓋,達常圍三寸。桯圍倍之,六寸。信其桯圍以為部廣,部廣六寸。部長二尺。桯長倍之四尺者二。十分寸之一謂之枚。部尊一枚。弓鑿廣四枚,鑿上二枚,鑿下四枚。鑿深二寸有半,下直二枚,鑿端一枚。弓長六尺謂之庇軹,五尺謂之庇輪,四尺謂之庇軫。參分弓長而揉其一。參分其股圍,去一以為蚤圍。參分弓長,以其一為之尊。上欲尊而宇欲卑。上尊而宇卑,則吐水疾而溜遠。蓋已崇,則難為門也;蓋已卑,是蔽目也。是故蓋崇十尺。良蓋弗冒弗紘,殷畝而馳,不隊,謂之國工。
輿人為車。
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參分車廣,去一以為隧。參分其隧,一在前,二在後,以揉其式。以其廣之半為之式崇,以其隧之半為之較崇。六分其廣,以一為之軫圍。參分軫圍,去一以為式圍。參分式圍,去一以為較圍。參分較圍,去一以為軹圍。參分軹圍,去一以為轛圍。圜者中規,方者中矩,立者中縣,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焉,繼者如附焉。凡居材,大與小無並。大倚小則摧,引之則絕。棧車欲弇,飾車多侈。
輈人為輈。
輈有三度,軸有三理。國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田馬之輈,深四尺。駑馬之輈,深三尺有三寸。軸有三理,一者以為媺也,二者以為久也,三者以為利也。軓前十尺而策半之。
凡任木:任正者,十分其輈之長,以其一為之圍。衡任者,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圍。小於度,謂之無任。五分其軫間,以其一為之軸圍。十分其輈之長,以其一為之當兔之圍。參分其兔圍,去一以為頸圍。五分其頸圍,去一以為踵圍。
凡揉輈,欲其孫而無弧深。今夫大車之轅摯,其登又難;既克其登,其覆車也必易。此無故,唯轅直且無橈也。是故大車平地既節軒摯之任,及其登阤,不伏其轅,必縊其牛。此無故,唯轅直且無橈也。故登阤者,倍任者也,猶能以登;及其下阤也,不援其邸,必緧其牛後。此無故,唯轅直且無橈也。
是故輈欲頎典。輈深則折,淺則負。輈注則利準,利準則久,和則安。輈欲弧而無折,經而無絕;進則與馬謀,退則與人謀;終日馳騁,左不楗;行數千里,馬不契需;終歲御,衣衽不敝。此唯輈之和也。勸登馬力,馬力既竭,輈猶能一取焉。
良輈環灂,自伏兔不至軓七寸,軓中有灂,謂之國輈。軫之方也,以象地也。蓋之圜也,以象天也。輪輻三十,以象日月也。蓋弓二十有八,以象星也。龍旗九斿,以象大火也。鳥旟七斿,以象鶉火也。熊旗六斿,以象伐也。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弧旌枉矢,以象弧也。
攻金之工,築氏執下齊,冶氏執上齊,鳧氏為聲,栗氏為量,段氏為鎛器,桃氏為刃。金有六齊。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五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斧斤之齊。四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參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刃之齊。五分其金而錫居二,謂之削殺矢之齊。金錫半,謂之鑒遂之齊。
築氏為削。長尺博寸,合六而成規。欲新而無窮,敝盡而無惡。
冶氏為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重三垸。戈廣二寸,內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已倨則不入,已句則不決。長內則折前,短內則不疾。是故倨句外博。重三鋝。戟廣寸有半寸,內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與剌重三鋝。
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寸,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圍,長倍之。中其莖,設其後。參分其臘廣,去一以為首廣而圍之。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
鳧氏為鐘。兩欒謂之銑,銑間謂之於,於上謂之鼓,鼓上謂之鉦,鉦上謂之舞,舞上謂之甬,甬上謂之衡。鐘縣謂之旋,旋蟲謂之斡。鐘帶謂之篆,篆間謂之枚,枚謂之景。於上之攠之遂。十分其銑,去二以為鉦,以其鉦為之銑間,去二分以為之鼓間。以其鼓間為之舞修,去二分以為舞廣。以其鉦之長為之甬長,以其甬長為之圍。參分其圍,去一以為衡圍。參分其甬長,二在上,一在下,以設其旋。薄厚之所震動,清濁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興,有說。鐘已厚則石,已薄則播,侈則柞,弇則郁,長甬則震。是故大鐘十分其鼓間,以其一為之厚;小鐘十分其鉦間,以其一為之厚。鐘大而短,則其聲疾而短聞;鐘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為遂,六分其厚,以其一為之深而圜之。
栗氏為量。改煎金錫則不耗,不耗然後權之,權之然後準之,準之然後量之。量之以為釜,深尺,內方尺而圜其外,其實一釜。其臀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鐘之宮。概而不稅。其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既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茲器維則。」凡鑄金之狀:金與錫黑濁之氣竭,黃白次之;黃白之氣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氣竭,青氣次之。然後可鑄也。
段氏:闕。
函人為甲。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犀甲壽百年,兕甲壽二百年,合甲壽三百年。凡為甲,必先為容然後製革。權其上旅與其下旅,而重若一。以其長為之圍。凡甲,鍛不摯則不堅,已敝則橈。凡察革之道:視其鉆空,欲其惌也;視其里,欲其易也;視其朕,欲其直也;橐之,欲其約也;舉而視之,欲其豐也;衣之,欲其無齘也。視其鉆空而惌,則革堅也。視其里而易,則材更也。視其朕而直,則制善也。橐之而約,則周也。舉之而豐,則明也。衣之無齘,則變也。
鮑人之事:望而視之,欲其荼白也;進而握之,欲其柔而滑也;引而信之,欲其直也;卷而摶之,欲其無迤也;視其著,欲其淺也;察其線,欲其藏也。
革欲其荼白而疾浣之,則堅;欲其柔滑而腛脂之,則需。信之而直,則取材正也。信之而枉,則是一方緩、一方急也。若茍一方緩、一方急,則及其用之也,必自其急著先裂;若茍自急者先裂,則是以博為帴也。卷而摶之而不迤,則厚薄序也。視其著而淺,則革信也。察其線而藏,則雖敝不甐。
韗人為皋陶。長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廣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鼓長八尺,鼓四尺,中圍加三之一,謂之鼖鼓。為皋鼓,長尋有四尺,鼓四尺,倨句,磬折。凡冒鼓,必以啟蟄之日。良鼓瑕如積環。鼓大而短,則其聲疾而短聞。鼓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
韋氏:闕。
裘氏:闕。
畫繢之事:雜五色。東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青與白相次也,赤與黑相次也,玄與黃相次也。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土以黃,其象方,天時變;火以圜,山以章,水以龍;鳥,獸,蛇。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之,謂之巧。凡畫繢之事,後素功。
鍾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熾之,淳而漬之。三入為纁,五入為緅,七入為緇。
筐人:闕。
* (左巾右荒)氏湅絲,以涚水漚其絲,七日,去地尺,暴之。晝暴諸日,夜宿諸井,七日七夜,是謂水涚。涚帛,以欄為灰,渥淳其帛,實諸澤器,淫之以蜃。清其灰而淥之,而揮之;而沃之,而淥之;而塗之,而宿之。明日,沃而淥之。晝暴諸日,夜宿諸井,七日七夜,是謂水涚。
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天子執瑁四寸,以朝諸侯。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繼子男,執皮帛。天子圭中必。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琬圭九寸而繅,以象德。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穀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黃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繅。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馬。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治兵守。駔琮五寸,宗後以為權。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後守之。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兩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諸侯純九,大夫純五,夫人以勞諸侯。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餼。
櫛人:闕。
雕人:闕。
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參分其鼓博,去一以為鼓博,參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已上則摩其旁,已下則摩其端。
矢人為矢。鍭矢參分,茀矢參分,一在前,二在後。兵矢、田矢五分,二在前,三在後。殺矢七分,三在前,四在後。參分其長而殺其一,五分其長而羽其一,以其笴厚為之羽深。水之,以辨其陰陽。夾其陰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參分其羽以設其刃,則雖有疾風,亦弗之能憚矣!刃長寸、圍寸,鋌十之,重三垸。前弱則俯,後弱則翔;中弱則紆,中強則揚;羽豐則遲,羽殺則躁。是故夾而搖之,以視其豐殺之節也;橈之,以視其鴻殺之稱也。凡相笴,欲生而摶;同摶,欲重;同重,節欲疏;同疏,欲栗。
陶人為甗,實二釜,厚半寸,唇寸。盆,實二釜,厚半寸,唇寸。甑,實二釜,厚半寸,唇寸,七穿。鬲,實五觳,厚半寸,唇寸。庾,實二觳,厚半寸,唇寸。
旊人為簋,實一觳,崇尺,厚半寸,唇寸。豆,實三而成觳,崇尺。凡陶旊之事:髻墾薜暴不入市,器中膞,豆中縣。膞崇四尺,方四寸。
梓人為筍虡。天下之大獸五:脂者,膏者,裸者,羽者,鱗者。宗廟之事,脂者、膏者以為牲,裸者、羽者、鱗者以為筍虡。外骨、內骨,卻行、仄行,連行、紆行,以脰鳴者,以注鳴者,以旁鳴者,以翼鳴者,以股鳴者,以胸鳴者,謂之小蟲之屬,以為雕琢。厚唇弇口,出目短耳,大胸燿後,大體短脰:若是者謂之裸屬,恆有力而不能走,其聲大而宏。有力而不能走,則於任重宜;大聲而宏,則於鐘宜。若是者以為鐘虡,是故擊其所縣而由其虡鳴。銳喙決吻,數目顅脰,小體騫腹:若是者謂之羽屬,恆無力而輕,其聲清陽而遠聞。無力而輕,則於任輕宜,其聲清陽而遠聞,於磬宜。若是者以為磬虡,故擊其所縣而由其虡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為筍。
凡攫殺、援噬之類,必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則於視必撥爾而怒。茍撥爾而怒,則於任重宜,且其匪色必似鳴矣!爪不深,目不出,鱗之而不作,則必頹爾如委矣!茍頹爾如委,則加任焉,則必如將廢措,其匪色必不似鳴矣!梓人為飲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觶。一獻而三酬,則一豆矣。食一豆肉,飲一豆酒,中人之食也。凡試梓,飲器鄉衡而實不盡,梓師罪之。
梓人為侯。廣與崇方,參分其廣,而鵠居一焉。上兩個與其身三,下兩個半之。上綱與下綱出舌尋,縜寸焉。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張五采之侯,則遠國屬。張獸侯,則王以息燕。祭侯之禮,以酒、脯、醢。其辭曰:「惟若寧侯。毋或若女不寧侯,不屬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強飲強食,詒女曾孫諸侯百福。」
廬人為廬器。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故攻國之兵欲短,守國之兵欲長。,攻國之人眾,行地遠,食飲饑,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國之人寡,食飲飽,行地不遠,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長。凡兵,句兵欲無彈,刺兵欲無蜎。是故句兵椑,刺兵摶。擊兵同強,舉圍欲細,細則校。刺兵同強,舉圍欲重,重欲傅人;傅人則密,是故侵之。凡為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被而圍之。參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五分其晉圍,去一以為首圍。凡為酋矛,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而圍之。五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參分其晉圍,去一以為刺圍。凡試廬事:置而搖之,以視其蜎也;灸諸墻,以視其橈之均也;橫而搖之,以視其勁也。六建既備,車不反覆,謂之國工。
匠人建國,水地以縣。置槷以縣,視以景。為規,識日出之景,與日入之景。晝參諸日中之景,夜考之極星,以正朝夕。
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白盛。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宮中度以尋,野度以步,塗度以軌。廟門容大扃七個,闈門容小扃參個,路門不容乘車之五個,應門二徹參個。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國以為九分,九卿治之。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經塗九軌,環塗七軌,野塗五軌。門阿之制,以為都城之制。宮隅之制,以為諸侯之城制。環塗以為諸侯經塗,野塗以為都經塗。
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畎。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於川,各載其名。凡天下之地勢,兩山之間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塗焉。凡溝逆地阞,謂之不行;水屬不理孫,謂之不行。梢溝三十里而廣倍。凡行奠水,磬折以參伍。欲為淵,則句於矩。凡溝必因水勢,防必因地勢,善溝者水漱之,善防者水淫之。凡為防,廣與崇方,其殺參分去一。大防外殺。凡溝防,必一日先深之以為式,里為式然後可以傅眾力。凡任,索約大汲其版,謂之無任。葺屋參分,瓦屋四分。囷窖倉城,逆墻六分。堂塗十有二分。竇,其崇三尺。墻厚三尺,崇三之。
車人之事:半矩謂之宣,一宣有半謂之欘,一欘有半謂之柯,一柯有半謂之磬折。車人為耒,疵長尺有一寸,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上句者二尺有二寸。自其庛,緣其外,以至於首,以弦其內,六尺有六寸,與步相中也。堅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直庛則利推,句庛則利發。倨句磬折,謂之中地。
車人為車,柯長三尺,博三寸,厚一寸有半。五分其長,以其一為之首。轂長半柯,其圍一柯有半。輻長一柯有半,其博三寸,厚三之一。渠三柯者三——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行澤者反輮,行山者仄輮;反輮則易,仄輮則完——六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柏車轂長一柯,其圍二柯,其輻一柯,其渠二柯者三。五分其輪崇,以其一為之牙圍。大車崇三柯,綆寸,牝服二柯有參分柯之二。羊車二柯有參分柯之一。柏車二柯。凡為轅,三其輪崇。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以鑿其鉤。徹廣六尺,鬲長六尺。
弓人為弓。取六材必以其時。六材既聚,巧者和之。干也者,以為遠也;角也者,以為疾也;筋也者,以為深也;膠也者,以為和也;絲也者,以為固也;漆也者,以為受霜露也。凡取干之道七:柘為上,檍次之,檿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荊次之,竹為下。凡相干,欲赤黑而陽聲,赤黑則鄉心,陽聲則遠根。凡析干,射遠者用勢,射深者用直。居干之道,葘栗不迤,則弓不發。凡相角,秋殺者厚,春殺者薄;稚牛之角直而澤,老牛之角紾而昔;疢疾險中,瘠牛之角無澤。角欲青白而豐末。夫角之本,蹙於腦而休於氣,是故柔;柔故欲其勢也。白也者,勢之徵也。夫角之中,恆當弓之畏;畏也者必橈,橈故欲其堅也。青也者,堅之徵也。夫角之末,遠於腦而不休於氣,是故脆,脆故欲其柔也。豐末也者,柔之徵也。角長二尺有五寸,三色不失理,謂之牛戴牛。凡相膠,欲硃色而昔——昔也深,深瑕而澤,紾而摶廉——鹿膠青白,馬膠赤白,牛膠火赤,鼠膠黑,魚膠餌,犀膠黃。凡昵之類不能方。凡相筋,欲小簡而長,大結而澤。小簡而長,大結而澤,則其為獸必剽;以為弓,則豈異於其獸?筋欲敝之敝。漆欲測,絲欲沈。得此六材之全,然後可以為良。凡為弓,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寒奠體,冰析灂。冬析干則易,春液角則合,夏治筋則不煩,秋合三材則合,寒奠體則張不流,冰析灂則審環,春被弦則一年之事。析干必倫。析角無邪。斫木必荼。斫木不荼,則及其大修也,筋代之受病。夫目也者必強,強者在內而摩其筋,夫筋之所由幨,恆由此作。故角三液而干再液,厚其帤則木堅,薄其帤則(需)(耎),是故厚其液而節其帤。約之不皆約,疏數必侔。斫摯必中,膠之必均。斫摯不中,膠之不均,則及其大修也,角代之受病。夫懷膠於內而摩其角,夫角之所由挫,恆由此作。凡居角,長者以次(需)(耎)。恆角而短,是謂逆橈。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恆角而達,譬如終紲,非弓之利也。今夫茭解中有變焉,故校;於挺臂中有柎焉,故剽。恆角而達,引如終紲,非弓之利也。撟干欲孰於火而無贏,撟角欲孰於火而無燂,引筋欲盡而無傷其力,煮膠欲孰而水火相得,然則居旱亦不動,居濕亦不動。茍有賤工,必因角干之濕以為之柔,善者在外,動者在內;雖善於外,必動於內,雖善亦弗可以為良矣!凡為弓:方其峻而高其柎,長其畏而薄其敝;宛之無已,應。下柎之弓,末應將興。為柎而發,必動於殺。弓而羽殺,末應將發。弓有六材焉,維干強之,張如流水。維體防之,引之中參。維角撐之,欲宛而無負弦。引之如環,釋之無失體,如環。材美,工巧,為之時,謂之參均。角不勝干,干不勝筋,謂之參均。量其力有三均,均者三,謂之九和。九和之弓,角與干權,筋三侔,膠三鋝,絲三邸,漆三斞。上工以有餘,下工以不足。為於子之弓,合九而成規。為諸侯之弓,合七而成規。大夫之弓,合五而成規。士之弓,合三而成規。弓長六尺有六寸,謂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長六尺有三寸,謂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長六尺,謂之下制,下士服之。凡為弓,各因其君之躬,志盧血氣。豐肉而短,寬緩以荼,若是者為之危弓,危弓為之安矢。骨直以立,忿勢以奔,若是者為之安弓,安弓為之危矢。其人安,其弓安,其矢安,則莫能以速中,且不深。其人危,其弓危,其矢危,則莫能以願中。往體多,來體寡,謂之夾臾之屬,利射侯與弋。往體寡,來體多,謂之王弓之屬,利射革與質。往體、來體若一,謂之唐弓之屬,利射深。大和無灂,其次筋角皆有灂而深,其次有灂而疏,其次角無灂。合灂若背手文。角環灂,牛筋蕡灂,麋筋斥蠖灂。和弓擊摩。覆之而角至,謂之句弓。覆之而干至,謂之侯弓。覆之而筋至,謂之深弓。
結論:周官由周公所著,輔治周朝,一部治國寶典,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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