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要繳房屋稅
房屋稅5月1日開徵,如果民眾在房屋頂樓、1樓前後搭蓋建物,或利用原有陽台加蓋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這種自行搭建的違章建築,也要課房屋稅。
財政部強調,繳納房屋稅,僅表示履行納稅義務,不會因而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
財政部表示,除合法申請使用執照房屋,應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設立稅籍繳納房屋稅外,不合法的無照違章房屋,也一樣要申報課稅,沒有例外。
財政部說,由於民眾常疏於主動申報,稽徵機關基於稅法規定及維護租稅公平原則,每年都會依規定辦理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如有增建情形被查獲,將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財政部提醒,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如果有增建、改建亦同。
如果沒有依規定辦理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繳應納稅額,還會被課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中央社商情焦點 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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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今年結婚 明年度可合併申報
岡山陳先生問:他今(99)年度2月結婚,並已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今年度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應如何申報?又其獨資經營之早餐店(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今年度係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就陳先生而言,98年度尚屬單身,尚未能與其配偶合併申報,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造成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等違章補稅處罰情形。
另有關獨資、合夥事業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係以該小規模營利事業之查定全年銷售額,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依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該行業純益率為6%,據以計算陳先生營利所得,由稽徵機關依法核定。經濟日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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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將可下載保險、房貸利息及教育學費扣除額資料參考運用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以往以網際網路下載資料範圍僅限各類所得憑單,今年將增加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扣除額資料下載功能,本項創新是由財政部推動綜合所得稅各項扣除額部分單據電子化成果,以逐步方式提供納稅民眾下載報稅資訊參考,簡化綜合所得稅申報作業。
有關下載扣除額資料與以往下載所得資料作業方式相同,說明如後:一、 安裝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納稅民眾可上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當年度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或向各地區國稅局索取相關軟體光碟。
二、 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如金融憑證)為網路報稅之通行碼。
三、 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軟體,並通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之網路身分認證後,即可下載。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中央社訊息服務 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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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收取相關費用,非屬招商承包,免徵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按「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物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8條第1項第5款所明定。
次按「學校向外承租房屋做為學生及教職員工宿舍,並向師生收取相關費用,核非屬招商承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
為財政部98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804560500號函所明釋。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中央社訊息服務 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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