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銀行貸款買房子很常見,不過很快就可以賣房給銀行拿養老金,這是內政部要推的以房養老方案。老人家可以把自己的房地產拿去跟銀行做抵押,借錢當養老零用金,而老人家還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等往生或者要永久搬離,房子就歸銀行拍賣,政策最快下半年開始實施。
因應少子化現象下的老人社會,內政部和金管會合作規劃了1年,推出最新的老人照護政策,以房養老,目前選定台北市優先試辦,鎖定沒存款、沒收入、沒子女,除了自己只剩一棟超過550萬屋子的獨居老人為主要對象,讓老人家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每個月跟銀行領零用錢直照顧自己,政策最快下半年就要開始實施。
內政部長江宜樺:「讓老人家所擁有的房子,以所謂逆向房貸的方式,就是反過來讓銀行願意,因為他(老人家)有這個房子,每個月給予固定費用。」
這樣老人家不只可以用自己的錢照顧自己,還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等到往生或要永遠搬離住處,房子就歸銀行拍賣,對於都市更新計畫也有幫助;看來立意雖好,但老人家可不這麼想。獨居老人:「(房子)賣掉我們住到老人院去,將那個錢自己用。」
獨居老人:「誰的房子要給別人,那你的房子給我,我照顧你一輩子,你願不願意?相對是一樣的嘛!」
畢竟傳統觀念「有土斯有財」,究竟政策實施後,有多少老人會願意抵押自己的房子,借錢來養老,恐怕都還需要進一步評估。
TVBS新聞 戴君恬 (20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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