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較過建設公司品牌、地段、房屋屋況後,終於看到令人滿意的房子了!但買房子畢竟還是人生大事,在興沖沖地準備付款前,依然要抱持著小心謹慎的心理,以免發生買賣糾紛。根據行政院消保會與內政部統計,國內消費糾紛案件,以建築糾紛為最多,「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注意交易安全,多一份仔細,必能少一份遺憾,以下為降低交易糾紛的注意事項:
小心坑錢的陷阱-灌虛坪
「買七十八坪的房子,但實際室內面積卻僅四十二坪!」不少建商為了圖利,增設非實用性的附屬建物、公共設施,並把許多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民眾購屋負擔,且現行房屋交易的建物登記面積,也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讓建商更有機會大行灌虛坪之道。
台中住商不動產店長謝德亮表示,增建不在買賣範圍內,為清楚查核產權,民眾在購屋前,可要求核對地籍圖、建物平面圖等以便了解有無增建,或佔用他人產權等情事。而虛坪灌水的項目中,通常北部建商以陽台、屋簷或雨遮等項目做法,南部建商則主要在地下室車位或車道,民眾必須多加留意,倘若房子所在地的地價高,光是一坪虛坪就所費不眥,更別說是全部的虛坪了,別一不小心成為黑心建商的冤大頭。
仔細確認所有證明文件
要購買看中喜歡的房子,還有許多事先準備的功課和需依循的步驟。房屋交易分為以下四步驟:
一、 簽約:在簽約前須確認簽約的賣方是否為所有權人,賣方須提出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狀正本、近期地價稅單、房屋稅單或契稅單,或有貸款也須提出最近一期貸款繳息單或貸款餘額證明。契稅、代書費、登記規費、公證費、保險費、貸款代辦費等應由買方所負擔,而土地增值稅、設定塗銷費、地價稅、房屋稅、水電、管理費等,則應由賣方負擔。簽約完成後,買方須支付成交價10%的金額。
二、 用印:須詳細審閱屋主的印鑑證明與印鑑章是否相符,及賣方證件是否齊全;買方須先預收規費及用印款成交價10%,準備買賣合約及簽約人印章,如有貸款者需備貸款人與保證人的財力證明。
三、 完稅:一旦完稅,代書即開始辦理過戶和貸款手續,買方須支付完稅款及契稅款成交價10%,雙方皆需備買賣合約書和印章。
四、 交屋:付尾款的同時,須檢視房屋是否有無漏水,交付之門匙是否正確,再查清楚賣方是否有積欠如管理費、水電費、瓦斯費等。
中古屋的貸款須知
即使能貸款,新屋房價依然令人望而卻步,讓許多人改買中古屋,因此屋況和屋齡相當重要,若屋況不佳、屋齡太老,都會影響貸款額度。謝店長說,買方可向賣方要求出示屋齡證明相關文件,一般來說,二十年以上的房子約可貸款五成,二十年以下的約可貸款七至八成,屋齡愈久,銀行評估建築物價值的標準愈嚴格,值得欲購屋的民眾注意。
不少人基於價格和區段考量,先從中古屋入手,而購買中古屋的確有不少地方得特別留心,但若用心尋找,在每個環節上都下功夫檢查確認,必定能買到令人滿意的房子,滿足地段與好宅的需求。
優家網 /黃敏筑/台中採訪報導 20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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