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地方政府將課徵豪宅稅,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等三大公股行庫擬訂定豪宅標準,全面管控豪宅放款。
台北市率先表態開徵豪宅稅,據悉,包括台銀、土銀等房貸量大的老行庫,考慮未來一旦對豪宅徵稅,央行專案金檢也可能將該類型放款納入重點檢查項目,因此決定盡速清查豪宅貸款額度,並訂定自有「豪宅準則」。
行庫主管透露,央行已經提醒金融機構,未來豪宅放款可能會成為金檢的重點部分,例如明明資產雄厚的貸款戶,卻以高貸款成數購買豪宅,都會是金檢的查核項目。
據了解,豪宅金檢的方式,可能採隨機抽樣,從個案了解行庫放貸流程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內規及有效控制風險。
一般銀行對豪宅並無明確定義,土銀早期曾訂出標準,主要有五項條件:一、位於都會區精華地段(如北市信義區、台中七期等);二、為名建築師設計之RC(鋼筋混凝土構造)或SRC(鋼骨+鋼筋混凝土的混和構造)建築;三、主建物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四、公設比達35%以上;五、有完善的管理措施。
據了解,台銀及合庫都在評估,是否跟進土銀,自訂標準,以有效避免放貸豪宅的風險。
金融人士表示,和稅務機關不同,銀行考慮整體放貸風險,因此內部訂的標準會以房屋總價做為基本條件,再加上座落地,該地區以往房價變動性等條件。
目前各大行庫都有訂定分行房貸授信上限,例如以土銀為例,貸放金額超過3,000萬元的房貸,必須送到區域中心或是總行審核;台銀和合庫則是2,000萬元以上,未來可能以此額度為基礎,訂定標準。
行庫主管認為,通常房市回跌,豪宅跌價往往會相當驚人,客戶繳不出款,銀行處分擔保品拿的錢,「搞不好還不夠」,且豪宅轉手難度也較高,如果承作量太多,會形成銀行風險控管的隱憂。
聯合報╱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20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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