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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14:04:27| 人氣1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分割分算不合理‧21筆土地調高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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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陳情、「好」到厝邊 南區永寧段598號等4筆土地,因東西向快速道路開闢,市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辦理分割分算,以致徵收價格比原土地公告現值低,引起鄭姓地主陳情,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討論,決定同區段調高地價,使得約有21筆土地都受惠。

地主陳情指出,該4筆土地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18千至2萬元不等,分割分算後,徵收地價變成14千元左右,平白損失上千萬元。

地政處解釋,公告土地現值均依地價分割相關規定辦理,該地號土地地理位置與臨街地不同,而且分割後土地與所屬地價區段範圍大小不同,與徵收或不徵收無關。

不過,地價評議委員會認為,依法辦理分割分算合法,但不合情理,之前已公告現值,為了要徵收地而分割分算,對百姓而言,當然認為有所損失。

因此,地價評議委員會決議同區段地價同時調高公告現值,提高為每平方公尺18千元。由於明年即將辦理道路徵收用地,同區段影響土地約21筆土地、面積48百餘平方公尺都「受惠」,土地徵收經費增加16百萬餘元,而東西快速道路為國建道路,全將由中央埋單。

地政處表示,徵收道路的分割分算地價與土地公告現值產生落差,主要是都市計劃時同時配合調整土地公告現值,已函請都發處清查都計用地,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台長: 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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