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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樓死屋外算凶宅╱站雨棚自殺 樓上判屬凶宅╱賣凶宅未告知 判賠228萬

跳樓死屋外算凶宅 判退228萬男子呂文森去年以兩百二十八萬元,向女子張桃紅購買位於高市左營區一棟大廈十三樓,入住後才知道十五年前曾有舊屋主家人跳樓自殺,呂認為張女隱瞞屋況,提告要求解約退款;張女則辯稱跳樓者死於屋外,不算凶宅。高雄地院以跳樓發生地仍屬凶宅,張女應負房屋瑕疵擔保責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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