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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海砂屋‧出租再求償‧敗訴

買到海砂屋求償,卻敗訴!陳姓女子以約1千萬向方姓男子購買北市武昌街房屋,結果檢測出是海砂屋,一審以房屋有重大瑕疵為由,判方某須賠償陳女511萬多元;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陳女損害不大,且收租已3年多,求償高額賠償是濫用民法「減少價金」規定求償,昨改判她敗訴,方不必賠償該511萬;此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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