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契約審閱權」最高法院的新見解

消費者委託仲介買賣房子時,享有「契約審閱權」,依內政部的規定,不動產買賣契約審閱時間至少在三天以上,如果房屋仲介任意剝奪你的契約審閱權利,這些條款將不能成為契約的內容。倘若消費者自願縮短審閱的時間或是放棄契約審閱權,並在「自願放棄審閱權利」條款後面簽字,過去的司法實務認為這是有效...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蔣小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