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談到人為的力量碰上天命的迷思,即是【荀子.天論】所希望闡明的重點-明於天人之分。據文中的認知,天之三層涵義昭然若揭:首先「天即自然」,是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萬物相生相應滋長於其中,一切都是自然功能;其次「天無意志」,自然獨立於人的主觀意志,無必然的聯繫,不為而成,不求而得;最終「天有常道」,守著規律而行,否定迷信宗教,更提升了人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人世之治與亂全由自身招致,天依常軌運作,於是君子聖賢順其性質並用後天的智巧來制而用之,造福群眾。但愚昧的人民一味迷信祆象,惶恐不知所措;荀子亦認清現實中積學成智的程度有別,為兼顧各層次階級,定須於外在行事上彈性調整,不過只應視為政事上的文飾,順應民情-這也是以人為中心的功利立場。
相對地,人是有意識目的之高級存在,具有精神生活,不僅要求生存和發展,還要求情感的紓放。人生的指向性根源於人有知,主觀認識能力,把握事物的現象和本質,達到主客觀統一,獲得「辨」的功能。荀子認為不只是知有所合,實踐亦可;當認識功能和實踐功能合而言之,就成為人的主觀能動性,表現在「善假於物」,利用規律改造自然。更重要的是使主宰形體的「心」保持清靜虛壹,充分發揮天官的自然功能,備其天養,順其天政而全其天功。最可貴的是人的群性-分工合作,現實上即是一定的社會組織,由政治法律制度和倫理道德規範作為骨架,進行分位及分配的工作,甚爾後役勞萬物,貴於天下。
追本溯源,荀子對群體生活的省思反映時代中動盪不安的氣氛,他試圖將紊亂的秩序重建於堯舜周公的禮教上。從人類相互依存的事實,強調禮義之必然性,一轉道德覺悟成為實際的制約作用,節抑人性不斷向外需求的衝動,提示人們於積極爭取名利之餘,也應負安分守己的社會責任,相敬相容,相互扶持,才能獲致永久的保障。
但嚴格來說,荀子僅把人作為「類」來加以肯定。換言之,他只推崇人的群體地位和群體價值,至於個體成就卻無應有的關注,然不失其一貫制度化的主張。
實際上,人的生物學本質與群性本質是不可否認的,這亦是荀子全心投入的重點。個體本身就是一個具有無法滿足慾望無限的存在,卻又不能離群索居;慾望不能自我昇華,而需依賴特定對象。生命的衝動是無理則的,無度量分界,即是人們痛苦的根源。
如此,爭奪成為不可避免的事實,並衍生出暴亂,導致「欲窮於物」或「物屈於欲」。想解決這個問題,在荀子就是靠「禮」,唯有禮之度量分界,不同的欲才能同時完成而不會變為生活的根本否定。天生所有之欲,是「性」;後天人為之禮,是「偽」-所以荀子主張化性起偽,天生人成,用禮來作為群體存在的範疇,即可生生不息。
再回頭審視不受荀子讚賞的個體性,其實也不被「兼愛」的墨翟讚揚。否定個體,應該是否定個別的自私性,但個體絕對不是只有自私,還包含了自我性。雖然自私要被屏棄,可是自我必須被證成,因其正是集團生活中實現愛或道德之起點,否則亦將失去真正的普遍性-沒有自我,那裡能有天下?人生的普遍性與個體性必須要同時被肯定,否則結果必然是絕對虛無的純粹否定,而造成災難。歷史上過度強調集體的李斯、馬克思與極度個人主義的魏晉名士,他們的確否定了一切,到最後也否定了他們自己。
畢竟,荀子並非探討人文客觀與太平盛世的終極,這不過是個開始,往後更是永無止境。
參考資料:
1. 新譯荀子讀本 王忠林 三民書局
2. 荀子要義 周紹賢 台灣中華書局
3. 荀子天人觀論析 邵漢明 孔孟月刊30卷9期
4. 荀子性惡論之意義及價值 陳德和 鵝湖20卷3期
5. 荀子禮學的研究 陳飛龍 文史哲出版社
6. 荀子-人性的批判 陳修武 時報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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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如今許多想法已不盡然與十年前相同,對於自我與人的認識也有新的體悟。歷史總是從極端擺盪到另一個極端,然而運轉中的萬物隨時都保持在動態的平衡裡;找到轉動的支點與軸心,就能以最簡約的方式來驅動最複雜的系統,人體的生理與心理也是在這樣奧妙而美麗的規則裡運行。保持開放的態度,就能容納更多的生命,也看見更完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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