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人際關係,老師講到肯定自我,要我們分組討論,然後每個人要在全班面前大聲說出,你自己最得意的三件事。我說:
第一件事是我把金庸全部看完了!
第二件事是我汽車駕照考過了!
第三件事是我跑跑卡丁車有一次玩競速個人賽跑第一名!
大家都在笑。
後記:那是我玩跑跑唯一一次的第一名,自此後再也沒有了=.=
老師說拒絕別人不用說「不好意思」,更不用講理由。可是我還是覺得很難。總覺得拒絕人是很不應該的事。再說不講理由,只說「我不方便」,這樣感覺很壞耶,好像故意似的。可真要說個合情合理的道理來,有時不免又要扯謊,可這樣不是更對不起人了,唉~怎麼樣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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