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這種內心的糾結是屬於聖靈的責備抑或是自己的虛榮心甚麼的。
以前我可能會毫不猶豫地參加教會活動,現在我通常會問自己,是因為別人期望我參加所以參加?還是真的因為想服侍主而參加?是因為怕別人問我為什麼不參加?還是真的是聖靈的催逼所以參加?是自己為了裝扮成別人心目中”自己”應有的形象,還是我能順服,努力成為天父想要我成為的自己?
上主日,執事講傳福音的要義。說聖靈的工作和傳福音的方法或手段同樣重要。我所想到的是,我真的認為那是福音嗎?像以前分享過的,我竟然覺得這樣辛苦的事情要叫別人接受,好像有點兒那個。這種想法連我自己都難以接受。屬靈低潮?開始羡慕那些沒有信仰的人,沒有束綁,做自己想做的,成為懶惰得嚟又不會內疚不會聽到責備聲音的人。正好像彼得後書2:21-22所說的『21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22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即使不至於已回去泥裡滾,但至少心裡是想回泥裡滾。
當然,我相信信仰的路也是在起起跌跌的相信與懷疑之間行走,連靈修大師盧雲也說。『「我愛耶穌但是」盧雲在日記中記錄了他轉去「黎明之家」的決定。「我愛耶穌卻仍然想抓住自己的獨立性,縱然那獨立性並沒有帶來真正的自由。我愛耶穌卻不想失去專業同事的尊重,縱然他們的尊重並沒有令我在靈性上成長。我愛耶穌卻不願意放棄寫作、游歷和演講的計劃,縱然這些計劃往往是為了我的榮耀多於上帝的榮耀。」』人總歸是人,而我們的信仰沒有向我們掩盍這方面的現實性。
上次有牧師講道提到,信耶穌不是有內心的平安嗎?只是他告訴我們,假如我們越信越覺得掙扎和矛盾的話,他就恭喜我們了,因為我們還能聽到聖靈的責備。
世上最痛苦的是,是那些既不能完全愛神,又不能完全愛世界的人。騎牆派。我就是。
又或者說,即使信主多年,當我們誠實地面對福音,誠實地面對自己,我們還是鍾愛錢財、享樂、虛榮......屬靈的追求,總是掙扎完後,一閃即逝似的。又總是不能單單仰望主,就只會看別人都這樣啦,他也這樣啦。靈裡的自由呢?你唔係信左耶穌咁耐仲係咁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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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現在返的教會今年主題是活在聖靈中。可能是試圖為傳統教會的死板和呆滯帶來平衡和應有的活潑的生氣。我一直也問自己是否已經受聖靈的洗(按照那種理論或者見解,我們信神的一刻受了聖靈,然而還有類似使徒於五旬節再被聖靈充滿的經歷),這是自己可以憑自己努力去爭取的麼(爭取聖靈的感動)?顯然不是。又正如有人曾說,聖靈的感動不是為著信徒個人的好處,而是為了使他或透過他讓其他人得著好處。我覺得這也是頗合乎聖經的解釋。
在FCS十周年的感恩崇拜中,阿翁分享了一個關於『信二代』的現實悲劇(提出為信二代禱告的需要)。第二天教會姊妹說,她很喜歡阿翁的分享,而為『信二代』禱告的需要,她也是第一次被提醒要關注,在她教的學生當中,已有主動向父母提出不要再上教會的。同樣是『信二代』的我,很明白那種掙扎以及迷惘,也曾懷疑,這不是我自己的信仰。『信二代』中,較積極者可能會祈求上帝讓自己多經歷祂(但可能上帝真的給予機會時又會驚驚,不想經歷了,後悔曾作出這種祈求。『信二代』有時就像浪子回頭比喻的大兒子,一直與父同住卻沒有在意,還在祈求上帝要給自己甚麼,一直經歷恩典卻在恩典之中求恩典......),也有較消極者只想脫離(又或者換個角度,想脫離的人才是積極的?),又或者掛著基督徒的名銜吊兒郎當過日子。
最近很多人都看了電影《沉默》,我還未有看,它的原著小說作者即是〔日〕遠藤周作先生(小說<深河>的作者)。在他的著作裡會滲透著他對天主教信仰的理解,也有些是當時日本對廣義基督教信仰的看法。遠藤周作先生是天主教信二代,在他的《對我而言神是什麼?》裡,他這樣說:『後來,我對於有過種種思想體驗之後才成為天主教徒的人,感到非常羡慕。不過,現在的心境無論是哪一種都一樣。不管是跟父母親決定的未婚妻結婚,或者是和自己選擇的對象戀愛結婚,心境上哪一種都一樣。』(P.15)『 ...習慣性從天主教徒出發,人生當中歷經辛苦、疾病等種種事情,每次反覆思考神的存在,不知不覺中,慣性的東西成了他的生活方式。』(P.18-19)
『...我的情況像流水一樣,習慣一直持續著--我十八、九歲時,也就是念慶應預科時,開始看書之後,曾有過「把這種西洋的宗教甚麼的丟掉吧!」的念頭。我不是依自己的意志成為天主教徒,就像跟父親許配給我的未婚妻結婚一般,所以存有這種東西滾出去吧的念頭;不過,我雖然說滾出去吧!對方卻不走。就跟老婆一樣啦!感覺就是賴著不走。』(p.19)『像我一樣,相信神的場域已經被設定好,我身處其中自然成了基督徒,我想這是神的作用。我信仰的實際情形是如我多次說過的,從孩提時代就有了未婚妻,跟她結婚,中途有幾次,想趕她出去,她卻留了下來。』(p.48)
對於遠藤先生對信仰的某些理解,我不是沒有保留的,但他以許配婚姻來比喻信二代的感受時(亦提及有點羡慕某些人是有如戀愛之後才結婚的信教),是真實的。
『要是有人問,相信神之後,人會有甚麼改變呢?我只能回答不知道。人不是那麼簡單就能改變的,不是嗎?因為有地獄、天堂,死亡更可怕了,有時我甚至於羡慕甚麼都不相信的人。』“人不是那麼簡單就能改變的......有時我甚至於羡慕甚麼都不相信的人”,哈哈,我也是啊,因為他們不會害怕得罪神,少了一個要交待(交帳)的對象,覺得大家都這樣做時自己那樣做都是理所當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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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到底信仰就是我們是否相信那一位會讓我們甘心(或即使不甘心也好)走出舒適區,有人說,神蹟其實就是讓你敢做自己原來不敢做或不會做或願意做的事,或甚至做出一般人不會願意做的事,就像懦弱的門徒由原來害怕被牽連而”著草”到最後為主殉道那樣(又例如聖經說為朋友捨命--唔好話捨命,捨左份工我都要諗諗佢先)。
(我一開始是想寫關於傳福音我所想到的事,為什麼會扯到這麼大老遠...唉= ='')
2017.4.12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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