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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7 08:48:01| 人氣1,0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劈腿/有緣無份的原因~~因緣輪迴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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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結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家人用盡各種辦法都無能為力,眼看奄奄一息,


這時,路過一游方僧人,得知情況,決定點化一下他
.

僧人到他床前,懷裡摸出一面鏡子叫書生看.

 

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

路過一人,看一眼,搖搖頭,走了....

又路過一人,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

再路過一人,過去,挖個坑,小心翼翼把屍體掩埋了.............

疑惑間,畫面切換,書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洞房花燭,被她丈夫掀起蓋頭的瞬間...

書生不明所以.

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2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現在的丈夫

楞嚴經: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你欠我的,將來得還,我欠你的,將來也得還,就這樣生生世世,欠命的還命,欠債的還欠,輪迴不休,每次欠的,要對方還的時候,一定會多要一點,多要的那一點點,等於又欠了,就這樣,生生世世,無量劫中永無休止地在酬償業報。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愛與情欲的吸引與勾引,在輪迴中,生生世世綁在一起,但是並非生生世世都能如你願結為夫妻,有可能成為父女、母子、主人與寵物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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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看到這個小故事和楞嚴經的兩段白文
可能是因為自己深信因果論吧
這種解說法覺得很通哩

或許有些人總會在人生裡遇到十分喜歡的人
但往往有時總會發生一些無法控制的事情
他/她有時會在某個階段背向自己,奔向別人
獨留自己苦惱著「為什麼」和滿心的不甘

但若在因果論成立的前提之下
一切不是都通了嗎

那個自己十分喜歡的人
待在身邊的日子只是純粹依據過去所結下的債,而來償還的
若這樣子說得通的話
是不是在遇見時便會懂得好好珍惜
因為相處的時間是屬於彼此的
在分開時便懂得祝福對方
因為對方還得走下去,在結束與自己之間的牽絆後
他/她仍得走向在過去就已鋪好的未來呀

祝福總能平復許多疑問與不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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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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