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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5 15:14:12| 人氣1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蜜月(一) 朝墾丁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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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對蜜月的期待就不大,既然去不了最想去的「紐西蘭、澳洲」,又不想去冰天雪地受罪,決定要去巴里島,又突然爆發痢疾事件,算了,巴里島去不成乾脆去墾丁吧!

一樣的南洋風情,不用擔心迷路或被騙,自主性及安全性佳,一樣住五星級飯店(福華)、一樣住villa(小墾丁度假村)、一樣享受全身精油SPA(歐克山莊)、一樣來個大可茶樓、照利餐廳(比照髒鴨子餐廳),還來個四重溪溫泉之旅,吃了過山蝦(比照八里島行程中的500公克大龍蝦)!

12/17早上從台東開車出發,到墾丁大約是下午二點多,找到資料上介紹的「照利餐廳」,竟然剛好星期三公休,只好再找下一個目標「大可茶樓」,這裡的茶點都很精緻、很好吃,價錢也不貴,兩個人去吃很划算。吃飽之後就往第一天的住宿地點「小墾丁度假村」前進,因為弟弟是這裡的會員,事先訂好了一棟四人房的villa,一人只要1250就可以享受度假村裡所有的設施,還有一份晚餐及早餐,真是物超所值!不過悲慘的是,我竟然在將要抵達度假村時才發現忘記帶會員住宿卡,他們是認卡不認人,若沒帶卡要多付4500多元,只好跟弟弟求救,最後是由老爸從台北寄限時過來補卡,還好來得及!為此,pila還很不高興。忘記帶東西是難免的嘛~

下午在度假村中散散步、騎馬(騎一小圈,馬好高哦,有點可怕!)、坐馬車(也是一圈,馬兒真可憐~),pila說我們假裝在巴里島,不要麻煩別人幫我們拍照,我們都用腳架拍合照,架腳架、喬位置,往往拍一張照都要好幾分鐘,不過挺有樂趣的,度蜜月就是兩人世界,兩人高興就好!

晚上用了一個很棒的晚餐,我點羊排、pila是牛排,還有一堆自助式的餐點,吃得既飽又滿足。聽完現場歌手唱得不怎麼樣的音樂後,我們自己技癢了起來,跑到旁邊的卡拉OK大唱特唱,因為是非假日,卡拉OK裡只有我跟pila兩個人,根本變成大包廂KTV了嘛…,大概是我們美妙的歌聲吸引了路過的人,後來陸續有一些人進場,我們也差不多唱累了,我們又跑去打保齡球運動一下,pila本來就打得還不錯,我都亂打,我走極端路線,要嘛就是洗溝,要嘛就是全倒,服務人員忍不住想給我技術指導一下,我還是隨性亂打一通,每次全倒我就會在現場手舞足蹈起來,或跟著音樂扭來扭去,我很少能這麼放得開呢!心情輕鬆,身體自然也跟著輕鬆起來!

晚上11點多想去看「出火」,但路標標示不清,又忘記帶手電筒,一片漆黑找不到入口,繞了兩次之後決定放棄,車子正準備迴轉時,赫然車燈照亮路邊一堆墳墓,嚇得我跟pila趕緊逃之夭夭!雖然晚上看出火可能比較美麗,為了安全著想,還是白天再來吧!

隔天早上吃了個超豐盛的早餐,貪心的我管他什麼式的都要吃一下才過癮,兩片土司、熱狗、稀飯、包子都來,pila都快看不下去了!

吃完早餐,稍作休息之後就準備朝下一個目的地出發。當然是先去昨晚沒看成的「出火」囉,原來要下一段階梯,再走一小段路啊,還好昨晚沒下來找,不然黑漆漆的可能還會遇到搶劫呢!出火的火並不大,圈子裡放了一個籃子及一些鋁箔包的東西,圈子外豎立了一個招牌,說要遊客檢舉任何有損自然資源的不法情事,正納悶時,一位阿伯朝我們走了過來,問我們要不要買烤蕃薯、烤蛋?真是去你的蛋,好大的膽子,如此目無法紀、大膽囂張的行徑,不檢舉真是對不起國家社會,不過打電話去檢舉時,得到了一個意料之中的答覆,警察說他們已經開過好幾次單了,等警察一走他們還是照賣不誤,警察一來他們又躲起來,看著一個遊覽車的遊客每個人大包小包地吃著烤蕃薯及烤蛋,算了,我盡了國民應盡的檢舉義務,其他的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之後又去了幾個景點,不外乎就是走走、看看、吹吹海風、曬曬太陽、照相留念囉!

台長: 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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