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先前與朋友爭論,導致自己不甚愉快議題的延伸。
即使先前的爭論已經過了兩個多禮拜,但每次內心一憶起這個議題就有所不快,這並非單純只是因爭論勝敗所引起的心理疙瘩,也包含著個人認定的基礎價值觀。
「貪」是否『必定』由比較而生?
在討論這個議題前,為了不讓焦點模糊,得先玩一下說文解字的遊戲。
教育部辭典
貪──
愛財,不擇手段的求取財物。
對各種事物不知滿足的追求。
片面的追求。
貪婪──
貪求無度,不知滿足。
貪心──
貪得無厭,不知滿足。
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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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指一種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的慾望。貪婪的個體往往被視為對社會有害的,因為他們的動機常忽視其他人的福利(經濟學的解釋,假定市場經濟是零和博弈)。然而,貪婪漸漸為西方文化所接受,因為獲取財富的慾望被認為是資本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
貪婪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如果貪婪被引申用來指對飲食的過分消費,即暴食,同樣被列為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 佛教徒相信,貪婪是基於將物質財富與快樂錯誤地聯繫在一起所致。這種錯誤是由於被某一事物積極方面誇大的印象所迷惑引起的。
有了以上文字做為註腳,這段自我對談才開始有了依據。而讓自己煩心不已的議題才有思索的空間。
貪是否必定來自於比較?
如果以必定的觀點來看,首先面臨到的問題就是「比較的對象」。
根據當初爭吵的內容來看,如果沒有「比較的對象」就無法構成貪,而這種說法也是引用自但丁神曲,以及耶穌被記載在聖經中的「你們因比較而貪婪。」一段說法。
從情感來看,比較的心理容易構成貪是正確的。
想比他人擁有更多權利的想法構成了貪權,想比他人擁有更多財產的想法構成了貪財,想比他人擁有更多、更好、更強大的各類念頭確實是很容易產生貪欲,但是否有著不因比較而產生的貪呢?
試圖詮釋這個論點的一個方向就是守財奴。
若是用貪必定來自於比較這說法,那守財奴的動機就完全無法解釋。
因不捨花用以及貪婪等各類元素所形成的守財奴,其動機也是可以解釋為貪,但如一套用「貪比定來自於比較」這說法,那麼請問守財奴是向誰比較?
當然,我們這邊並沒有現實的守財奴例子來加以參考,那麼就以現實中台灣社會所發生的貪污案件作為舉例。
前總統陳水扁先生的貪污,是因跟誰比較而起?
無論是誰都很清楚明白,無論在政治高位上搜刮多少油水與款項,所累積的金額都很難與金融產業以及大型企業並駕齊驅,而比較對象通常來自於身份相符與相近的對象,因此若是以比較來解釋前任總統的貪污便不合邏輯。
當然,如果硬是套用貪必定來自於比較的觀點,還是可以硬是詮釋為前總統想比任何人都還要有錢而貪污,將這份理論轉化為公式,確實是可以得出一些較為模糊的答案。
所以這個時候一但要在舉出其他實例,那麼就是去年所發生的金融海嘯事件。
以雷曼兄弟倒閉作為一連串金融崩潰的開端,所有錯誤的根源都來自於被過度包裝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被戲稱為肥貓的各銀行高級專員,而這一切的悲劇毫無疑問都是由人性的貪婪所引起,但如果引用「貪必定來自於比較」的說法──那請問,身為源頭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販賣者與消費者,他們的貪是因跟誰比較而起?而身為全球首富的比爾蓋茲為何要繼續賺錢?巴菲特又為何仍然繼續賺取財富?他們又跟誰比較?
但這些舉例也並非可以完全將比較排除在外,一但硬是套用比較的觀點,也可硬說這份貪婪是因與週遭比較而起,而一但我們將這份「貪婪比定來自於比較」的說法化為公式,那麼各種貪婪都可以得到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各種解答。
當然普遍的大眾觀點都是貪婪未必來自於比較,但用比較硬套卻可以得到答案卻是無庸置疑。
因此在爭執的時候,舉出他人作為舉例便沒有意義,因為我們並無法清楚得知範例本身的觀點與念頭,但若以自身經歷做為舉例卻又缺乏說服能力以及因爭辯而產生的偏激論調。
若再舉例,貪吃是否因比較而起?
一個人對於食物的渴求會因別人吃的比自己更多而增加嗎?
但若是以此為議題再度爭辯,又會因貪吃是否因生理狀況的異常引起而被模糊焦點,所以不論如何去爭吵貪這個議題,只要舉出的例子能硬用「貪比定來自於比較」去詮釋,那麼便不具任何意義。
但至少就我本身的親身經歷而言,不需比較而引起的貪可說是比比皆是。
不管是沉溺在小說、書籍以及各類文字之間的那份貪,又或是暴飲暴食的那份貪,以及沉浸於思考與書寫,並樂此不疲的那份貪,這些都無須比較,更無比較的對象。
最終這份答案仍然是因人而異,這個議題終究只是爭辯雙方因堅持己見而產生的鬧劇。
不過無論如何思考,我始終無法贊同「貪比定來自於比較」這個說法與公式,因為自己總是相信,人心不是那種片面的觀點與想法可以加以詮釋的東西,但不管怎說……有些事情或許打從一開始就不存在著答案,所謂的答案或許只是一種自我欺騙的說法罷了。
以下為因存在提點而再次思考所推演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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