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998年,
在89級東吳大學日文系乙部裡的六個天真活潑美麗可愛無雙的小女生群中,
似乎曾經風靡過這麼一個東東。
男女朋友互相寫下自己為什麼喜歡對方的一百個理由。
開始寫這種東東的,
好像是六個裡面最貴婦氣最美麗的Y女和他的男朋友C男。
後來看過的人都覺得在當時,
這真的是亂浪漫亂感動一把的。
導致後來,我的第一個男朋友,
在我們分手以後還用BBS寫了兩封信,
把100個理由分成兩半的,
寄給我。
還記得,看到那密密麻麻的,方方正正的文章時,
心中的複雜及激動。
講這種,彷彿瓊瑤小說裡的情節的故事,
在現在這個時代或許早已被認為很俗很土很沒意思。
但是那種感動對我來說,卻是在現在找不到的。
與其把焦點放在我的故事軸線上,
不如說,那真是個美好的年代。
感情,很純。
害羞,很真。
交男女朋友的定義是你們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彼此的。
而不是你們第幾天上床。
不像現在,若有似無的曖昧和惹事生非的金錢主宰著人與人,
喜歡和愛走了樣。
伴侶和玩伴混濁不清。
小時候就聽大人說過,
當你開始懷念從前,就表示你已經老了。
在日本,
當你飲了一口冒著湯氣,發著燒的茶,
呼了一口氣,下一句接的話是:
唉─昔は、良かったなぁ。
的時候,
恭喜你,你已經晉升到可以當他們中小企業中階管理人的年紀囉。
可是,老就老嘛!
沒在怕的。
過去真的就是比較美好啊,
甚至,剛剛好在那美好年代裡渡過精華時段的人們,
也是比較美好的。
我是這麼覺得的啦!
那時候的人,對人比較熱情,體貼。
也無可就藥的念舊。
啊! 我又岔題了。
回到男女朋友互相寫下自己為什麼喜歡對方的一百個理由的這件事。
我收到那個男孩的信時,我才18歲。
好玩的是,小時候的我反而喜歡裝大人。
真的是,小的急著長大,大的卻要厚著臉皮裝小。
像我現在就每天致力於噁爛的裝年輕妹妹。
那時我對感情,跟現在一樣是消極的。
不僅消極而且還多了亞里斯多德的好學精神。
我相信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個答案,都有個解釋。
比如說,你如果說你喜歡我,你就要解釋給我聽你的喜歡是什麼。
從哪裡來,還要說服我相信。
靠,超智障的。
不管是誰在那時候都應該給我一個飛踢的。
根本就不懂得怎麼愛人及被愛嘛!連喜歡也不懂的笨蛋。
還硬要問這麼多!
所以當年,不管是我在跟男朋友的交往中,
或是分手後,
我從來不會想要寫啥我喜歡的一百個理由那種東東。
可能是覺得,只要我不隨波逐流,
就好像比同齡的朋友成熟的多的感覺。
真是個自大的家伙,真的該給我一個飛踢的。
(搞不好真的有人踢過我,而且是面目全非腳,要不然現在怎會變這樣ㄋㄟ?)
現在想想,反而有點小遺憾。
應該要寫的啊,留下一點青春的證據,
或對那一段感情的見證也好。
基於這樣的心情,
我決定,在這個外面呼呼吹著颱風的夜裡,
聽著康康的兵變,含著明天放假瘋狂的喜悅,
寫下喜歡跟你在一起的100個理由。
不管以後我們會變成怎樣,
搞不好會留下要命的證據也罷。
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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