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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3 03:29:57| 人氣1,9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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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遍歷

汽車不僅止為交通工具,在陪伴車主上山下海之餘,也隨著諸多回憶。那些擠在車廂內的故事,總是讓人津津樂道、回味無窮,每段時間擁有的汽車,都有獨特意義。最近看了日本汽車節目,內容是邀請一些資深名人,暢談自己擁有過的汽車,順帶分享過往的故事,這方式讓我迷倒,原來汽車這種看似冰冷的機械,在人們手握方向盤之後,竟浮現出如此豐富的情感,有歡笑有淚水令人稱奇。



我思索著自己的愛車遍歷,那是在1990年,學會開車這檔事情後,擁有汽車念頭就盤旋腦海、久久無法散去。儘管是身無分文的學生,仍透過耍賴、哀求等手段,讓父親投降,送給我人生的第一輛車。就這樣,一輛1987年的二手1000 cc Daihatsu Skywing,在我人生埋下第一筆記錄↑↑↑說穿了,這車除五速手排外,毫無駕駛樂趣可言,但對年輕人而言,可載一車朋友出遊,那樂趣絕非筆墨可形容,一路陪我上山下海周遊四方,從北部轉到東部,東西橫貫公路而後中南部,默默地完成環島之旅,這許多回憶和故事至今仍歷歷在目,Skywing變成一輩子都忘不了的愛車。



↑↑↑第二輛車的出現,是在退伍之後,新出廠的Mitsubishi Lancer在1996年登記我名下,是家人、長輩朋友協助下,自己用兩年貸款買的第一輛車。同時,我剛跨入汽車媒體就業,大量資訊充斥讓我中了改裝汽車的毒,曾極盡能事不惜血本想把這車翻成Evolution III,花了我很大一筆錢投資其中,換到的是酸甜苦辣許許多多,無論如何都是段美好回憶。

與Lancer相處的日子,和Daihatsu又萌生一段短暫緣份。登記並非在我名下,但值得放入愛車遍歷。↑↑↑ 這輛Daihatsu Charade是「前女友」弟弟的車,1997年他去當兵時,委託我保管,讓我暫時晉升為擁有兩輛車的貴族。Charade優點是省油好開、缺點是並不好玩。在那時,我對車還是似懂非懂,只知道開這輛手排車比開自排的Lancer還爽,至於速度沒太多概念,所以樂在其中。直到後來,在雜誌社試車逐漸眼界大開,才知高速世界是如此絢麗多彩。



↑↑↑第三輛車的現身為1999年,那是黃色的1996年二手Opel Tigra 1.6手排,我從一位女車主手中購入,這是我第一輛德國車,吸引我的是拉風外型,和紮實的動態特質。剛入手後,常在半夜開到陽明山的陽金公路勤練技術,雖沒強大馬力輸出,但1.6升四缸、五速手排在當時屬剽悍一族,最重要是時髦的設計感,無論從哪個角度欣賞,都無可挑剔,一度讓我以都會潮人自詡。一段意外插曲,是我和這車的前任女主人談戀愛,雖無疾而終但記憶鮮明。


↑↑↑第四輛車的場景跑到2001年7月美國,在什麼都不清楚的狀態下,尚在就學的我暫用嫂嫂的Plymouth Sundance通勤,相處大概只有幾個月。我的感想是這車不但不好玩,而且耗油、毛病多,所以在屈指可數的日子評估後,我還給我哥哥,他就索性把這老爺車捐掉抵稅。嚴格說來,這不算我的車。



花自己鈔票買的第四輛愛車,是1995年二手Infiniti G20 ↑↑↑2001年9月,我這輛Infiniti G20在Oakland的一家中古車店購入,代價約為五千美金。買來時,內裝相當老舊骯髒,猜測前車主有抽煙習慣,所以車內煙垢密布。但是,那車有五速手排、SR20DE原廠138匹馬力引擎,對正迷戀BTCC霹靂馬的我而言,偶爾練練功夫綽綽有餘。可惜,這熱情維繫約一年多,在受不了那老掉牙的內裝,以及三不五時的故障條件下,我匆匆廉價脫手。


同在2001年剛到美國之際,與時為女友的妻子交往期間,我們還有一輛代步工具1996年Nissan Sentra  ↑↑↑。因兩人經濟狀況不佳,所以比較省油的這輛車,就扮演起交通車角色帶著啪啪走,最遠穿越奧勒岡直達華盛頓州。一年多後,決定轉賣給別人,因我看上更有趣的玩具。



2002年底,正式買下一輛1995年的Mazda Miata ↑↑↑,這是人生第一輛敞篷車,但車主是我老婆。意外的是,成為兩人結婚的禮車兼婚紗攝影車,所以意義非凡。轉眼10年過去,這老車已經更換引擎和五速手排,現在每天陪我上下班、遊山玩水,用有輕巧的車重和FR設定,樂趣之豐富讓我不捨放棄!!


理論上第五輛愛車,應該是2003年購入的Honda Civic Si ↑↑↑,這是我花五年貸款、辛辛苦苦攢錢獲得,是英國製造的日本小鋼砲,也是Civic性能車系擴大排氣量後的第一款作品。與之前擁有的G20比較,內裝質感和豐富空間機能升級,兼具實用和駕馭感。原廠新車設定很軟,之後我為其更換TYPE R懸吊、加大輪圈和輪胎脫胎換骨。


2006年跳回四門房車的決定,相當程度是為了父母和家庭。其次,這階段我在美生活逐漸穩定,萌生買好車犒賞的念頭。在多方考慮下,我心一橫就把2003年的二手BMW 325i 開回家,途中數度問自己真的買了嗎?因為長久以來,我覺得BMW是很夢幻的品牌,應該跟自己八竿子攀不著關係,成為我第六輛愛車↑↑↑


不知是巧合還是冥冥註定,三年換車的週期就在我家上演!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如此迷戀BMW,那就乾脆病入膏肓。所以,2009年我在洛杉磯郊區買屋,也狠下心敗了一輛BMW Z4 3.0i敞篷跑車,但這不是我在開,而是妻子的車,只有兩人一起出遊時換我當司機,享受終極駕馭的快感,大概算第七輛愛車吧?↑↑↑



未必跟年齡有關!到2014年我已經44歲,過了小屁孩年紀,接觸汽車、賽車乃至於改裝車多年來,面對一樣的機械卻以不同角度看待,從汽車雜誌的助理編輯、編輯、主編到總編輯一路上去,從不同角度看待汽車,亦有不同體會。

好車人人都愛,不過如今的我不再對「是男人就該有輛FR」、「是男人就該擁有法拉利、保時捷」,或者「是男人就該怎樣怎樣。。。」有所堅持。車子未必跑快才算強,也並非夠大才氣派,那把尺就在你心裡,怎麼看待都憑你個人。今年4月,我一反汽車愈換愈大的市場定律,逆向操作買了Mini Cooper S,講究品味和駕馭樂趣,算是我和現實妥協的最後一條防線。

購入新車前,我對Mini Cooper S所知有限,會買是誤打誤撞,一些朋友問我對這車的評價,我會說:「這車根本就是神經病,有精神分裂傾向。。。。」原因為何?這車造型可愛到不行,大大眼睛配短胖車身,實在難以跟性能聯想。但是,跑起來真是暗黑小辣椒,渦輪增壓反應快捷、檔位反應迅速,一轉彎就給我來個扭力轉向,懸吊硬梆梆、過彎好像要騰空,我真不知道那些200匹馬力的FF是怎麼貼在路上?綜合說法是樂趣橫生、心臟要大顆,敢衝你會贏,不敢衝還是油門輕踩些,否則會讓你崩潰。

這車還不致於太難開,靠著電子輔助算相當平易近人,而且自排很聰明,瞬間加速跑起來比手排車還快,所以也沒啥好挑剔的,我最在乎的是它頭腦壯壯可維持多久,以我現在還開著19年的車標準而言,這輛Cooper S沒有十年就不及格喔!

台長: 賣花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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