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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7 10:14:00| 人氣1,359|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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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落格商業化

今天上PC HOME自己的新聞台時,發現了以下這篇報導:

黃哲斌、郭石城、何榮幸/專題報導

 【編按】失業率不斷創下新高,在這波景氣寒流裡,一群沒有固定雇主的部落客卻錢潮滾滾。他們靠著努力與人氣,推薦速食、保養品、3C、旅遊行程,「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甚至出現幾位年營收數百萬的「百萬部落客」。「部落格經濟」為何大行其道?錢潮背後又有哪些怪象與爭議?本報調查採訪室特別深入探討。

 十月底,麥當勞推出漢堡新產品,電視強力曝光王力宏的代言廣告;同一時間,三位知名部落客受邀試吃,各在部落格上撰文推薦,網路廣告代理商也募集寫手,數以百計的部落客寫下該款漢堡的食記,於是,網路充斥著「意想不到的美味」等讚美文章。

 出於反感,美食部落客「迴紋針」自掏腰包試吃,並寫了一篇反推薦文章,因為她不希望該款漢堡搜尋結果的前幾頁,隨處可見公關操作的文章,由於她的部落格流量不小,也擠進搜尋排序第一頁。 部落客反推薦 廣告代理商關切 幾天後,「迴紋針」接到網路廣告代理商的電話,客氣地探詢能否修改文章內容,但她婉拒了。

 不只「迴紋針」,頗具人氣的部落格「草莓起司蛋糕冰淇淋」、「個人意見」也都發文反制,前者諷刺美食部落客將漢堡形容得像「一個八千塊用和牛製作」;後者嘲弄知名部落客心有靈犀,一群人經常同時「心得分享」同一項商品,從SPA、汽車、漢堡到房屋建案。

 代言衝出銷量 成本低廉效果大 這是個具體而微的例證,關於部落格的商品化。除了關鍵字廣告及展示式廣告,廣告代理商不斷開發新的商業模式,今年的大熱門是「部落格行銷」,「部落格經濟」儼然成為不景氣下的火紅出路之一。

 台灣前五大的「雙向公關」曾操作某一品牌的保養品,由部落客試用推薦,結果銷售量超過目標兩倍,主成分的搜尋筆數高達三十六萬筆;雙向公關總經理周欣欣表示,由於成本低廉、效果直接,越來越多廣告主能接受部落客代言行銷,在上述案例裡,他們只提供試用品,營造部落客的尊榮感及懸疑感,根本不必付錢給部落客,就能創造龐大的口碑效應。

 網名Dear John的部落客權自強估計,今年約有兩百個「部落客代言」的行銷案,就像去年流行「搜尋引擎關鍵字」,今年「部落格達人」成為廣告圈的熱門配套方案。

 收取酬勞撰文 寫作倫理引爭議 越來越多部落客被當成媒體記者,出席商品發表會、免費試用品寄到家、甚至領取每篇文章上萬元的酬勞,或是出書、上電視,部落格經濟大爆發,一方面讓女王、艾瑪、貴婦奈奈等「A咖部落客」可以專心經營部落格;另一方面也挑動寫作倫理的反思。

 今年七月,同樣任職網路公司的李怡志與權自強,因為「部落客是否該收費寫文章」、「寫廣告文是否該告知讀者」,而掀起一波網路辯論;李怡志擔心部落客「拿錢手短」,權自強則認為部落格是個人空間,旁人不應置喙。

 資深部落客陳豐偉則憂心,廣告主只要付少許預算,就能操縱排序,讓搜尋結果充斥著被收買的文章,這種類似Google Bomb的人為操作,可能讓Google降低所有部落格的權重排名,整體部落格圈都會受害。

 生態文化權力 大家都在摸索期 雖然有不少部落客猛接廣告置入案,部落格圈已發揮一定的自律力量。原本接寫廣告文的迴紋針,從此拒接美食類型的行銷案;工頭堅等具有影響力的部落客,只要是廠商合作的試用文、付費文,都會在文中註記告知,維繫與讀者之間的互信。就連支持部落格置入行銷的權自強,也認為應該「盡量教育廣告主,接受部落客誠實揭露」。

 除了廣告文章是否應主動揭露,部落格行銷最近也爆出「試用小筆電要簽本票」、「代言相機卻偷拍商品」、「片商試映會對部落客大小眼」等爭議,顯示廠商、公關業者、部落客自身,都在摸索彼此的生態、語言文化與權力關係。

 部落客也在適應自己的新身分,當他們被視為一種新媒體,開始聽見點閱人次換算為收銀機的叮噹聲,他們享受景氣嚴冬的難得暖意,同時領受外界的批評、無形規約,及經營壓力。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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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我就在思考,到底寫部落格目的是什麼?是為了滿足自己曝光慾望,還是想要從隻字片語中記錄下什麼?甚或是打造個人專屬新聞平台?

其實這幾個目的都存在著,我從2002年開始註冊申請第一個新聞台,更早以前於1998年,便與一個好友申請免費空間製作個人網站,雖然最終仍舊關台,但那次之後也開啟不少我的靈感與想法,亦發現到網路傳播力量的強大。

最初開始寫文章,只是抒發自己心情而已,後因其他需要,我陸續申請了幾個不同空間,存放自己的文章著作與作品,這裡面包括另一個在PC HOME貼汽車類文章的新聞台,和現在每天必訪的Flickr相片網站。以我來說目的很簡單,每篇文章與照片的誕生,都和生小孩一樣重要,無論取景、角度、曝光等,乃至於寫作時的動機、資料搜尋與走筆方向,都有特別的意義與必要性。

也因此,對我這個算是多產的寫手來說,部落格等於是自己的工作室,裡面存放著我生活點滴之外的工作成果,沒有什麼其他優點的我,能做的只是以寫作、攝影來記錄生活,儘管只是平淡無奇的生活寫真,但仍讓具有相當意義。在今年初,無意間收到一封來信,商談有關寫旅遊類書籍的提案,花費了半年多時間終告完成,而中間發生的曲折離奇與變化,也成為我撰寫部落格的素材來源。

我不反對部落格的商業化,終究免費義務的提筆,終有一天熱情會褪散消失,每個寫手沒有義務為服務讀友,每天拼老命在那邊敲鍵盤,換句話說每個讀友也可以轉換為寫手,嘗試著為自己生活寫下點什麼,我認為有些人反對部落格主被商業化污染的說法不成立,往往在這些人靠寫作獲得一份新的收入時,燃燒的熱情和啟發的靈感,能為部落格重新注入生命…。那麼,對於長期支持的讀友怎麼辦?我想要看或不看權利在個人,與其花力氣去向格主抗議,不如自己另起爐灶寫自己想看的,或者去尋覓另一個符合自己風格的部落格好些。

台長: 賣花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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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緹
說實在的我對於那些銅臭味太重又要裝有品味的格主很不屑
你想做生意本來就要有行規
想賣東西收了好處就直接說嘛
他們這樣做簡直是拉低自己的水準
2008-12-07 23:50:13
版主回應
有道理
2008-12-09 11:05:09
位子
word of mouth marketing / Andy Sernovitz
你可以去找找...

搜尋引擎廠商怎會讓這樣的商機,拱手讓給廣告商及廠商獨享...別擔心。

人呢?本來就不是理性的,看看我們自己其實也常受到商品宣傳與廣告的誘惑,想想,打從我們開始有買與賣的認知開始,能說自己沒受過商品的宣傳誘惑嗎?

除非,我們可以很簡約的過日子。
請見第二段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1925/3/1311228002/20081120103823
2008-12-08 11:16:29
版主回應
謝謝你分享
2008-12-09 11:05:2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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