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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5 09:57:50| 人氣317|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寫出文章是上集,讓人家看得懂是中集,能收尾才是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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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神三(黎明演的那一集)裡面有句台詞,我印象十分深刻:

「把牌偷出來是上集,把牌放回去是下集。」

用這句話來形容賭技千術之困難,我心有戚戚焉。

寫作上,也是這樣。

我很鼓勵中途島老兄去參加今年的國科會科普寫作獎,光是解釋一個xxx 定律,以中途島的文筆、對科學知識的瞭解,花不到五千字,獎金有二十五萬,如果得獎了,還可以拿來借我,為什麼不去試試呢?

但是,島兄的問題,就是在於,他的文章,總是讓人看不懂,那怎麼辦呢? >_<

費城裡有一句台詞:

「請把我當作一個五歲小孩,解釋給我聽,並讓我了解。」

我希望島兄可以把讀者的理解能力,再降低個十歲,想想看有沒有更簡單的方式,可以讓人理解複雜的科學定律...我相信費曼可以,島兄也可以的 ^^

(ps. 如果要投稿,文章記得不能 PO 上網頁,否則違規唷~)

...
...

回到文章的主題,最近我去了一些年紀很輕,但是已經在網路上出名的作家的網站看看,我心中深有感觸:果然,要寫出嚴肅主題,但又吸引人的文章,實在很困難。

Kaku 以前常玩一種電動玩具,叫作「女神轉生」,我也非常喜歡這個 game, 原因是這個遊戲,有一種非常有趣的設定,就是「怪獸合體系統」;在這個遊戲中,自己的隊員怪物,並不是去店裡花錢買來的,而是去街上抓怪,然後送到一個邪教之館,利用合體,創造出更強的怪獸,從此來獲得樂趣。

可是,邪教之館有個很好玩的地方,就是,不見得隨便的合體都可以得到有用的怪物,更多的機會,你會用兩隻或以上的高級怪獸,得到一隻「樹精」:樹精是很糟的怪物,攻擊力差又低級,唯一的好處是,他是許多合體的必要材料...我有很多次經驗,是故意先創造出樹精,然後再合體成高級怪物的。

這和寫作有什麼相關呢?

創意寫作也是一樣,作家把很多創意送進自己的腦袋,合體創造出各種元素,達到娛樂讀者的目的...但是,許多創意的合體,結果會產生一種可愛又可怕的產物,就像樹精一樣,讓人哭笑不得:那種產物,叫作,

「滑稽」

滑稽是件好事呀!你把醫師加上變態狂,產出了一個漢尼伯醫生,一個非常好的創意;可是你把醫師加上「會講動物語」,產出了一個杜立德醫生,也是一個賣座強片...

那有什麼不好呢?

對一個成熟的作家來說,這沒有不好,反而會讓自己的作品生動活潑;可是對於網路寫手來說,這是一種致命的誘惑。因為滑稽很容易產生,讀者又容易給掌聲,所以,很多人都沉醉在最原始的快樂之中,只會搞笑,只會 kuso, 而忘了,創作有廣大的空間,是值得一直努力下去的!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短篇小說的創作,充滿了色情與挑逗這種事;我自己在寫作的初期,也寫過幾十篇這樣的文章,因為大家愛看,自己容易有成就感...

於是,台灣的新一代創作界,KUSO, 無厘頭,情色,學生的戀愛...就只有這些了。

可是,許多有寫作天份的人,就是這樣消沉下去,再也無法翻身。

當九把刀第一次把陰莖這件事,變成了寫作題材,同時創造出了一個,每尿尿一次小弟弟就會變大一吋的有趣人物,那是很棒的事;可是,後來網路上一直出現的,”雞雞俠”,”屌面人”...就成了除了滑稽,就再也沒有什麼特色了。

把文章寫出來是上集,讓人看得懂是中集,但是,能把一篇大故事收尾才是下集。我自己雖然沒有什麼好作品,可是一直在努力把故事寫大:無論是故事的篇幅/或是內容的深度與廣度,而在收尾的時候,才發現要把狂放的創意收叫斂有多困難...如果那天可以寫出像宮部美幸那種百萬字的大作品,又可以結尾有力而深刻,就可以令人足以欣慰了 ^^

幫自己加個油!

再去閉關~GO~

台長: hei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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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臂人
是精靈
不是樹精
樹精是CHAOS-DARK
不是很好的合體材料喔~~
2006-06-26 08:23:01
版主回應
唉唷,

人家已經好多年沒有玩那個遊戲了,
記錯了嘛 >_<

對吼,那種東西叫作精靈呢 ^^ 嘿嘿嘿~
2006-06-26 09:45:12
1234
六月快結束了耶....寫完沒??寫完沒??寫完沒??寫完沒??寫完沒??寫完沒??......
2006-06-27 12:21:45
版主回應
9527,

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快寫完了!

我最近除了寫作,也在調整自己的步調,還作了很多市場調查和資金分析,就是為了自己八月創業的事情...

嗯,應該沒有錯,我應該會持續寫作兩年,而這個念頭,在實務與資金沒有問題的情形下,應該會成真...兩年,六本小說加兩本電影劇本,如果都賣不出去,我就認囉~

呵呵~人家九把刀一天可以寫五千字,一個月工作二十二天,可以寫十一萬字;而我不要那麼厲害,一週寫一萬五就好了,那麼,每天只要寫三千字,還可以週休二日...

嗯嗯,除了沒有錢以外,應該是很不錯的決定呢 ^^ 呵呵~~~而到那個時候,我每天的看書看電影,每天的胡思亂想,都算是在工作呢~

幫我加油吧 ^^
2006-06-27 12:42:08
我.我.我...不敢說我
加油~~
為了我豐盛的大餐....
你一定要成功!!!

還有,等我7/15出關後,
從此,你就多了一個競爭對手....
是很懶但是很強的對手哦~~呵~~
2006-06-29 20:44:49
版主回應
妳知道嗎?我現在發現,一個作家最糟的事,不是文筆不好,不是故事不好,不是觀察力不足...

而是:

懶!

哈哈~如果妳再懶下去,什麼作品都寫不出來,要拿什麼和我拚呢?

那個比賽要寫八千到一萬二,競爭對手大約三千個以上...去年是鐘文音才拿到二獎,妳覺得呢?

呵呵呵~妳先加油閉關,等妳閉關完,我們再好好聊聊 ^^
2006-07-01 06:45:39
倒數14天
哈哈哈~~我才不跟你拚這個哩~~~
先看書去~~考完再聊~~^0^
2006-07-01 17:35:58
版主回應
好好好...妳考完再聊...好好考唷 ^^
2006-07-06 09:17:2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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