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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12:47:10| 人氣208|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在一場殺戮之後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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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我想談一下,故事裡讓我感興趣的第二部分。我一樣將它分成幾點說明:

    其一、被告是一個十六歲的高中生,因為這場兇殺案,要面對至少終身監禁的代價。

    其二、被告自小就有癲間,造成其行為異於常人,且因此常被人欺負。欺負他的同學惡劣到,將尿尿到他的畫上並放入書包,並逼他不准丟掉。

    其三、被告父親是律師,認為小孩是因虐待導致精神異常,理應在醫院被看管,而非被當成罪犯看待。

    這裡,牽扯的一個關鍵點是:被告是否有正常的是非判斷能力,其所受待遇是否足以造成其精神異常,並據此免於刑罰。

    第一次被撤訴後,第二次提起訴訟時,檢察官這一次請了一個精神科醫師協助調查。他的答覆是:確認被告具有是非判斷能力,但認為被告尚未成人,所以其行為能力異於常人部分,確實情有可原。

    那麼,我們是否真的可以因此,同意被告免於刑罰呢?

    心理學教導我們一個事實:所有的心智都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透過個人及外在文化所塑造,這種模式使我們的腦海中充斥著許多扭曲的視野,在我們的腦中發出批評、抱怨、論斷、比較與褒貶等不同的聲音,也主宰著我們對事情的判斷。但完形理論也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能力覺察自我的感覺、思想、情緒與知覺。透過自我覺察,一個人就有能力自我抉擇,但也必須對抉擇負責。

    從精神醫學角度思考,『憤怒』,是情緒模式,卻不屬於病態模式。也就是說,雖然被告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其是非能力既然並未受損,就等於說被告確實具有『理性判斷』的能力,不能以精神異常這個角度去對待他。

    這裡的關鍵在:被告並未真的達到精神異常狀況。所以在故事的結局裡,被告還是被起訴了,雖然他只有十六歲,也很值得同情。

    很酷的故事,是不?今早我在看故事時,也同時將其中的是是非非作了一番思辨。這篇文章就是我思辨的結果,寫出來與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喜歡。

台長: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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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陳毓林
用百憂解改變心智狀態,這件事妳認為如何呢? 嘿嘿,我有加妳臉書喲,你沒附大頭照,我一樣猜得到那是妳的帳號。好久沒連絡嚕^^。
2015-02-17 21:19:33
daisy
hi
好久沒你消息了 你好
謝謝你將我加入臉書 可是我不用臉書耶 我只用line 你可以先用young500812@yahoo.com.tw 跟我連絡 我們可以用line 聊天
百憂解是治療憂鬱症最有效的藥物之一 現在藥物已進階了
憂鬱症藥物不是用來改變心智狀態的 正確來說 是用來改變腦細胞 化學傳導物質的接收能力 因為憂鬱症患者的血清素 常常會不足 藥物可以改善患者的情緒狀態
心智 強調的是智力 憂鬱症患者是情感型障礙 心智並未受損 不過確實會有注意力不容易集中狀態
以上所言 主要針對輕度及中度說明 重度憂鬱症狀不同 不太適用以上解釋
希望以上解釋 能幫助到你
祝新年快樂 要發財ㄡ 楊心理師
2015-02-21 17:21:2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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