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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4:00:29| 人氣1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對與錯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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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對與錯part3這部份,首先我想要說明的第一件事是:我之所以選擇這兩個故事來談論對與錯這個主題,並不是因為我想要強調誰對或錯。在故事裡讓我著迷的地方其實是在思考作選擇時,人是如何被情緒左右這一點。簡單的說我希望讓大家看到我們的理性是如何容易被感性所控制,就如同故事一的主角一樣。其實在故事一裡,我相信對與錯很容易就作出判斷,但是對故事的男主角卻不一樣。因為他太希望看到黃山美景以至於失望感太大讓他失去了理性,所以他完全無法接受第二次大家的共同決定。

       失望的情緒讓他失去了理性,正如同憤怒的情緒讓我一度失去了理性一樣。我記得在打官司前一段時間裡,我真的氣壞了,所以我一度甚麼事都不想作,甚至無法靜下來理性思考。

       但如今當我靜下來理性思考這場官司時,我又看到了另外一個有趣現象。那就是兩個故事裡的男主角都堅持他們是對的。這也是有趣的地方,因為既然事有對錯,為何他們卻都堅持他們是對的。這裡面牽扯的就不是情緒問題,而是個性問題。因為第二件事牽扯的是一場官司,在此我先不去論斷對錯,但他堅持自己是對的這一點至少是無庸置疑的。不然他也不會如此明目張膽的在官司未判定前就已霸占車位並且反告我先生侵占。

       但在這兩件事裡,第一個男主角與第二個男主角性格上卻不一樣。簡單的說,第一個男主角個性是非常固執的,而第二個男主角卻是貪婪。因為固執,所以第一個男主角不願接受我的解釋及導遊的道歉。因為貪婪所以第二個男主角才會在消保官會議中提出要求四戶合約無效、可合法取得一車位及東森應賠償五十萬元整等主張。所以這裡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個性會影響我們作決定這一事實。

       就part2官司這個例子來說。說句實在話,今天就算東森無權簽訂合約,受傷害的也是我方,要談賠償也是我方有資格談,但今天樓上卻無視我方反對,主動代替我們四戶討權益並要求賠償,這不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用心已昭然若揭。

       所以我說談對與錯這個主題是很迷人的,因為,每個人在下一個決定時,其實絕非如事情表面那麼簡單,背後往往還牽扯許多因素。

       接下來我要談影響我們作決定的第三個因素:知識。說實話,當樓上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強調東森無權買賣車位時,我確實愣住了,因為我不懂法律,對法律的無知讓我完全無法作判斷。這,正是影響判斷的最重要因素。因為對許多事物的無知讓人類犯下一個又一個錯誤。從歷史上來看是如此,從現實來看也是一樣。所以人們一輩子都將如摸石頭過河,一輩子註定無法逃過這個宿命。

       盧梭說,人是無刻不在枷鎖之中的,人生而自由但無刻不在枷鎖之中。盧梭的意思是說每個人都會輕易地淪為一種固有的習慣風俗、別人觀點的俘虜,這種情況是跟你是否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國家還是專制國家沒有那麼大的關係的。所以這種自由是一種不斷的抗爭或打破自己既有慣性的過程,是一個真正內在自由的過程。所以從對與錯及人類如何作判斷這一點來看,人一輩子都註定無法輕鬆自由的走完這一生。因為我們註定不斷要面臨不同的選擇,所以我們註定不斷要與內在本質及主觀意識作抗爭好作出一個又一個明智的決定。

       從以上說明,我們應不難看出每一個對與錯的判斷不但決定了我們的智慧深淺,更決定了我們是一個甚麼樣的人。對與錯看似簡單,仔細深思卻一點都不簡單。一旦你喪失了自我反省的能力,讓感性凌越理性或更糟糕的是讓貪婪與固執替你做出正確判斷,其實你也已經喪失了自己。

台長: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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