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一次介紹過厭食症,這一次換介紹飲食疾患第二類別心因性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簡稱暴食症)。本文主要取材於陳冠宇醫師肥胖核心課程系列 -暴食症、狂食症與厭食症一文,並經本人刪剪修改。
一、 前言:
飲食行為失調,通稱為飲食疾患(Eating Disorders),因為其處理大多要透過許多心理社會的處置(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包括各式的心理治療或家族治療),向來被視為精神醫學的範疇。根據最新版的美國精神醫學會所訂的診斷標準DSM-IV,飲食疾患包含心因性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以下簡稱厭食症),心因性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簡稱暴食症)與非典型飲食疾患(Eating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簡稱EDNOS)三大類。上一次介紹過厭食症,這一次介紹飲食疾患第二類別心因性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簡稱暴食症)。狂食症(中文暫譯名,英文Binge eating disorder,簡稱BED)目前尚未成為正式的診斷類別。
這類疾病,除了狂食症以外,大多發生於女性(佔所有個案的90%以上), 雖然大多數的暴食症患者沒有過重的問題,但是他們大多對於體重問題極度敏感,也因此經常尋求各種減肥的方法,只是她們的真正問題不在肥胖,對於體重的過度強調反而會惡化他們的症狀。國外研究指出減肥者當中約有三分之一有暴食的問題。
二、暴食症的臨床症狀:
暴食症好發於年輕女性,最常見的發病年齡為青春期後半(大約高中與大學時期),大多數患者都在短期的節食之後發作。在女性暴食症的終生盛行率為1%到3%。國內的問卷研究發現高中職的女生約有1%可能罹患暴食症。
暴食症的主要特徵為反覆的暴食,加上各種避免發胖的補償行為。依據定義,暴食時應該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吃下一般人無法吃下的大量食物,例如一位中等身材的女生在一個小時內吃下三個普通量的便當,許多患者暴食的量甚至還要更多。當事人在暴食時雖然明知已經吃夠了,但是仍覺得有無法控制的衝動繼續吃下去。
此外,暴食症患者一定會採取各種措施避免發胖,所以大多數的暴食症患者體重都在正常範圍內。最常見的補償措施是自我催吐或服用瀉劑,有這種試圖將食物排出體外的行為,在診斷上還將之分類為「掏空」型(purging type)。發病之初,個案常要用手摳口咽部位,但是許多個案後來發展出可以隨意吐出食物的能力,通常會喝下大量飲料以促進催吐的動作。至於瀉劑通常都會使用過量,有些人甚至影響到大腸功能,或是造成電解質不平衡。另外,少數個案會利用利尿劑來減重,因而造成低血鉀症。
屬於另一種「非掏空」型(nonpurging type)的個案,雖然不採用上述的補償行為,但是她們會以節食或大量的運動來預防發胖。最極端也最典型的個案會做到:兩天吃一餐(無法控制的暴食),一餐吃兩天份的量。至於運動過量的狀況,當事者通常只把運動當成減肥或預防發胖的工具,根本無法享受運動的樂趣,甚至有些人到達強迫的地步:因為怕胖而劇烈運動,但又很討厭自己這種強迫運動的習慣(典型的強迫症個案,他們有強迫的思想行為,但其實並不喜歡自己這樣)。平均說來,非掏空型的個案體重(BMI)大多比掏空型稍高。
除了上述的行為問題以外,暴食症與厭食症患者一樣,都很在意自己的身材。她們對身材或體重在意的程度比起一般人高很多,到達神經質的地步。也因此,許多個案即使體重已經合乎健康的標準,仍然熱衷於減肥。她們會以自己可以有多瘦來衡量自己的價值,並且斤斤計較身體各部位是否大小形狀令人滿意。部分的暴食症患者會成為減肥班或肥胖門診的常客,但是這些減肥的努力通常無法成功,即使有些微效果,她們依然不滿意,暴食與代償行為也大多不會因此減少。
在飲食的想法上,暴食症患者常常一直在想著要吃或不吃某些食物,不斷盤算如何吃甚至計畫吃了之後要如何吐。在人際關係上,個案可能很容易相處,朋友也不少,但是若能與個案深談,她們會表示其實經常覺得與他人之間有距離,無法和親友們真正的親近。她們可能可以正常的上班上學,甚至表現傑出,但是碰到飲食問題就很彆扭,常常會避免與他人共餐。她們一般會隱瞞暴食的行為,若有人在她暴食時出現,會立即打斷她們的暴食動作。暴食症患者經常合併憂鬱症或焦慮症等情緒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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