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流年,轉眼間又到十二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歲月接近收成時刻。
滿懷思念,不覺間已累積三年,仿佛未曾離開的她是這麽近卻又那麽遠。
本新聞台從一日起,將在接著三十天裏同大家重溫百變天后的絕代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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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系列 ~ 梅艷芳
年份:1990年
作者:陳清偉
出版:電影出版社
轉載自
http://www.anitamuinet.com《訪問篇之個人專訪》
特別感謝
www.anitamuinet.com網主川島芳子
第四十一章:生意腦筋不少
很多香港歌星都明白,不能一生一世唱下去,必有退出歌壇的一日,女歌星在這方面的壓力尤其大。
梅艷芳就定下三年退出歌壇之約。
但在此之前,她不斷努力安排做生意,正如其它歌星亦是。
阿梅究竟有多少生意在手,只能從她透露過的知道一些。
一次,阿梅有股份的餐廳酒廊開幕,因為遲到,累得好友成龍、陳百強等候,引來了不少新聞。
「我好多錢都係不動產,買屋用掉幾百萬,再加上其它生意投資。」
這當然是謙虛之詞,成龍就忍不住要揭她底牌。「佢有五千萬身家。」
阿梅在加拿大的物業投資不少,據說有七百萬港元:倫敦的置業,則純用作收租;在北京的藝人住宅區,阿梅亦購入了一個單位,連裝修花二百多萬。
投資偶有損失,並不足為奇,阿梅也不能例外。狗場虧損甚巨之後,她說過。
「凡事要親力親為,不可以依賴他人,不過,我投資在天天漁港上是有錢賺的。」
投資到底是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案。
第四十二章:四大紅星無一合格
語不驚人,記者心不死。
他們筆下會說梅艷芳口出狂言,縱使明知是說笑,心裡還是說這太過份了。
但,也只有梅艷芳那樣紅透半邊天的人,說多兩句「狂言」,三句「笑話」,他們的賣弄文字,才會在娛樂版上佔一個位置。
這是矛盾,荒謬的矛盾。
梅艷芳有時是樂於奉陪,給記者有點收獲。
「講到挑選男朋友呢層,先要佢人品好,心地好,要愛我,仲要係運動型既健康男士,呢種男士可以俾我有受保護o既感覺。」記者當然希望她能夠將娛樂圈名人帶出,以達「乜門對乜門」的效果。
「同我合演過電影o既知名男士係周潤發、張國榮、成龍同譚詠麟四個,但係佢地四個都唔合乎我o既要求。」
「發仔為人隨和、演技好,咁係唔夠o既;張國榮有性格,但係唔鍾意結交新朋友,佢好保護自己;成龍三十幾歲人,仍然好似個十幾歲細路,玩到好顛,阿倫唔能夠俾我有安全感,同佢一齊,經常激死我。」
第四十三章:百萬元手錶廣告
梅艷芳接拍一個手錶廣告,五天工作,代價是一百萬元。消息傳出後,成為娛樂新聞的頭條。
在一些國家,名歌星的一百萬港元廣告費並不算利害。
在八八年的香港,還未到六百萬人的都市,要付出一百萬拍廣告,卻絕不簡單。
這樣花費的廣告,當然是有完整的計劃,也有專業攝影師與策劃。
今日,我們會見到這個廣告的展現,確是極盡攝影與設計的能事。
今日,我們看到這個廣告,會想到一百萬元是很多人的一生一世的工資,且永遠不可能有這筆錢在手中。
大家會因而多看這個手錶廣告。手錶廣告宣傳亦物有所值。
第四十四章:大是大非站穩立場
梅艷芳在支持中國民運的積極性,使她不單只在藝能界方面有她的光芒,當仁不讓的精神,更教很多只以自己利益為依歸者汗顏。
梅艷芳這樣站出來,是否與她在童年的艱苦生活有關?這是蠻有趣的問題。經過艱苦生活的人,對別人陷入水深火熱,有另外一份切膚之痛是可以想像的。
雖然,有些受過更多苦難的人並不這樣,有些在安樂窩中長大的人,同樣能夠面對艱苦者表現出感同身受。但一般來說,個人的經驗是最重要的,也最容易決定一個人的去向。仗義多蒙屠狗輩,正是屠狗輩的經驗,決定了他們的仗義。
很多人並不會在大是大非之前拋身而出,只知力保「名節」,力留青山,目的說是為將來,為整體著想,為保留實力,實則怎樣?不單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而他們的留得「青山」,留得「名節」,留得「實力」,是否真的能在未來起作用?這是值得懷疑的。另一方面,在大是大非之中,少了這許許多多的人支持,結果可能加強邪惡得勢,暴政肆虐。
想到這裏,梅艷芳的挺身而出與積極性,說來就不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