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流年,轉眼間又到十二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歲月接近收成時刻。
滿懷思念,不覺間已累積三年,仿佛未曾離開的她是這麽近卻又那麽遠。
本新聞台從一日起,將在接著三十天裏同大家重溫百變天后的絕代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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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系列 ~ 梅艷芳
年份:1990年
作者:陳清偉
出版:電影出版社
轉載自
http://www.anitamuinet.com《訪問篇之個人專訪》
特別感謝
www.anitamuinet.com網主川島芳子
第二十一章:結婚告別藝能界
歌影兩棲類在八十年代中期之後,何只無往而不利,說說笑也可以成娛樂新聞的頭條。
張國榮就作過這樣的透露:
「幾日前同阿梅傾起,大家講o下笑話:不如我地兩、三年後一齊舉行婚禮,一齊開告別樂壇演唱會,係咁會係樂壇o既盛事。」
阿梅先是說過賺一千萬便退休,後又說要有一千萬現金在手,同時定下三年退休計劃﹝執筆時已剩下兩年﹞,實質是否實屬,看來還是要其它因素。
三年前梅艷芳,不可能見到三年後的今天,再數落三年,她定的目標與今日又有多遠?
所以,三年後退休不是沒有可能,而是不那樣完全操縱在一個人的手裡。三年後相約告別影壇,再加上各自結婚,完全是『講o下笑』,不可太認真。
娛樂新聞往往也只是不太認真o地,娛樂娛樂一下讀者。
第二十二章:在台上飛來飛去
梅艷芳喜歡唱歌,也不忘拍戲。
舞台框框對個人或者是一種局限,對表演的人來說,卻帶來一個焦點。
電影常見是特寫鏡頭,也因為這樣,在特寫處理下的角色,會更見魅力。
「我鍾意唱歌,又鍾意電影。我因為唱歌先至入o左呢個圈,當然關心唱歌多D。」
梅艷芳的回答,完全表現出一個演藝者的誠意態度。「其實我每次唱歌,都加o左戲劇性元素,唱每首歌,都好似係度演釋緊一個故仔。我鍾意舞台,可以俾我盡情發揮表演。以前,唱夜總會,我隻隻歌都度過點樣去唱,係台上飛o黎飛去,人地以為我『痴』o左,咁落力!」
「當然,冇理由隻隻歌都鍾意。但係唔好都要唱到好。」
「就算人地點自己唔鍾意唱o既歌,我都會盡力唱好,既然企得出o黎,就唔想苦口苦面,做得唔開心。
第二十三章:星加坡慈善演唱
演唱會並不一定都成功,不單只是歌星本身的問題,整個策劃與宣傳,如果未能相應配合,同樣可能得不到成功。
八六年星加坡慈善之行,場面便很冷落。
梅艷芳與成龍等人,以當時的知名度該不會出問題,誰知可以容納五萬人的場地,竟然得三、四成觀眾,場面有點疏疏落落。
梅艷芳與成龍為行善而來,千里迢迢,落得個反應冷淡,確有點悔意。
當日,所以弄得如此冷淡,因素當然是太多了,梅艷芳也不太願多提。
第二十四章:梅廿八不逕而走
有眼不識泰山,以口裡的不淨,一時發洩的開心,來對一個人侮辱,結果自己又怎樣?梅艷芳有時會面對一些『口痕友』。
梅艷芳只有採取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一個闖江湖也闖了不少日子人,當然有江湖修養。梅艷芳的歌曲一再受歡迎,連續四屆成為最受歡迎女歌手,個人大碟一再上龍虎榜,銷售量又有多少人能及?她在八七到八八年間,假香港體育館作第二次個人演唱會,場數以第一次的十五場,躍升到廿八場,梅廿八之名也不逕而走,不但瘋魔全港、海峽兩岸、東南亞;到其它國家,她的天皇巨星地位也以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