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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開發區域擴大 國土法草案闖關難度高(專題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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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開發區域擴大 國土法草案闖關難度高(專題5-1)

2009/08/29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9日電)-國土規劃與防災專題之1

    推動逾10年的國土計畫法立法,是讓國土合理、安全開發的第一步,但內政部版草案把限制發展區域擴大,能否在立法院順利過關,恐又是一場民代選票與保育之爭。

    國土計畫法立法急迫及必要性何在?學者表示,過去看待國土規劃,都是由北、中、南、東區域計畫、都市計畫等較狹隘角度評估,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將首次出現從國家整體角度看事情的平台,更是解決土地超限利用的第一步。

    國土計畫法草案早自民國82年開始研擬,期間幾度修正,加上擬限縮土地使用權限,衝擊原住民等權益,立法過程中屢遭民間團體、民意代表擔憂選票流失等壓力阻撓,無論國土復育條例或國土法,始終未能順利完成立法。

    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再度喚起各界對國土保育的重視,內政部今年6月底甫送交行政院的國土計畫法草案受到各界關注,立法院臨時會也決議要在一個月內著手審議,使國土計畫法草案闖關希望再起。

    顧名思義,「國土計畫法」是希望讓國土資源合理分配規劃,確保國土永續及均衡發展。學者表示,國土法是每個國家規劃國土的基本上位法規,管的是「未來」新開發項目,比較像保健用的維他命,若要即時處理已超限開發的「既有」問題,恐需回歸國土復育條例。

    過去國土復育條例、國土法、海岸法被稱為「國土三法」。國土法管制未來新開發,國土復育條例有如急診手術,管理的是已過度開發的國土。過去提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內容涵蓋強制遷村、安置救助、六個月內劃出危險區域等規定。

    學者表示,行政院去年底宣布停止制訂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將國土復育條例的權利保障及補償精神納入國土法,國土法草案應儘速通過,否則未來天災傷亡恐不計其數。

    相關官員表示,及早完成國土法的必要性不需多說,國土法上路雖非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卻是讓寶島重拾美麗、讓人民安全的重要第一步。

    不過,官員也坦承,由於國土法草案擴大限制開發、強制遷村等範圍,這次能否順利闖關,「沒有把握」,需各界支持。

    相關部會沒把握讓草案順利過關,關鍵在於草案的限制發展區域擴大。 

 國土法草案改變目前區域計畫對限制發展地區採取「負面表列」方式,改採正面表列,將使限制發展地區大幅增加。

    現行法令是將「不可」申請土地使用變更開發許可區域,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換言之,未被列入負面表列的地區都可以申請開發許可。

    未來改採正面表列,將列出「可」申請開發許可的條件及區域,不符合者就不可申請土地使用變更開發許可,衝擊層面擴大。

    官員表示,不希望引起災民、地質敏感地區居民的負面觀感,國土法立法用意是希望地質敏感地區不要有不當開發,但為顧及原住民族生活型態及需求,草案也列入權利補償機制。

    官員以「寧靜的土地改革」形容國土法,希望以權利保障、補償、救濟等措施,將傷害降至最低,但仍達到必要的改革。

    莫拉克災情震撼全台,沒有人想再看到第二次這樣的災害,政府積極推動重建之餘,納入國土復育條例精神的國土法更應及早完成立法。

    立法院既已要求行政院一個月內提出國土法草案,當草案送抵國會,民意代表也應從保育角度出發,國土法立法不能再拖。

 

台長: 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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