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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管理
管理和管理者是所有機構的特殊需要,是所有機構的特殊器官。它們使得機構成為一個整體並且正常運轉。離開了管理者,就沒有哪個機構能夠正常運轉。管理者履行自己的職責——這並不是因為得到了“所有者”的授權。機構需要管理的原因,並不僅僅是工作多得僅憑任何一個人都做不過來。管理一家企業或一個公共服務機構,在本質上不同於管理自己的財產,行醫,或者獨自開展律師或者諮詢業務。
當然,許多複雜的大型公司都是從單人小作坊起步的。但是,這些小作坊在經過最初幾個發展階段之後,發生的變化就不再僅僅是規模了。它們的成長達到某個點(遠在具有“相當規模”之前),規模就會帶來複雜性。這時,“所有者”即使是唯一擁有人,也不再是在做“他們自己的”生意,而是在負責一家企業——他們如果不迅速成為管理者,就會很快被取代,喪失“所有者”的身份,或者企業破產倒閉。這是因為,昔日的生意已經變成了一個組織,需要不同的結構、不同的原理、不同的行為和不同的工作才能生存下去。它需要管理者和管理。
從法律上講,企業的管理當局仍被視為所有者的受託方。雖然在法律上還沒有成文原則,但是現實的原則已經是,管理當局優先於甚至在級別上高於所有者。所有者必須服從於企業對管理和管理者的需要。當然,有許多所有者成功地把這兩個角色,也就是把所有者兼投資人和高層管理者結合在一起。不過,如果企業沒有它所需要的管理當局,那麼所有權本身就會毫無價值。有一些規模很大或者作用非常重要的企業,能否生存以及績效好壞已經成為國家大事。在這樣的企業裡,如果所有者妨礙了管理當局,公眾壓力或者政府行為就會讓所有者喪失企業的控制權。因此,在20世紀50年代,霍華德•休斯(Howard Hughes)在美國政府的壓力下,被迫交出自己全權擁有的休斯飛機製造公司的控制權。該公司當時生產的一些電子產品對於美國軍方來說至關重要。類似地,德國也在20世紀60年代把搖搖欲墜的克虜伯公司交給管理當局全權管理,儘管克虜伯家族擁有該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
企業從可由所有者兼創業者在“助手”的協助下經營到需要管理,這是一個影響深遠的變化,需要把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個人遠見帶入企業。
我們可以把這兩類企業比作兩類生物:昆蟲和脊椎動物。昆蟲的全身包裹在一個堅硬的外殼中,而脊椎動物由一個骨骼支撐。由硬殼支持的陸生動物最大不過幾英寸,體形要想更大,就必須有骨骼。然而,骨骼並不是由昆蟲的硬殼進化來的,而是有著不同祖先的不同器官。類似地,組織達到一定的規模和復雜性之後也必須有管理。不過,管理所取代的雖然是所有者兼創業者這個“硬殼”,但並不是它的繼承者,而是一個接替者。
那麼,什麼時候企業需要達到從“硬殼”變為“骨骼”這個階段?規模上的分界線在300~1 000人之間。 不過更重要的是企業的複雜性。當各種各樣的任務只有通過協作、同步和溝通才能完成時,組織就需要管理者和管理。研究實驗室就是這樣一個例子。一個實驗室可能只有20~25名研究人員,但由於他們來自不同學科,而且需要進行合作,因此如果沒有管理,事情就會失控,輕則計劃不能及時落實,重則負責計劃的不同小組各自為政,速度不同、時間不同、目標和目標值也不同。沒有管理,“老闆”的喜愛就比績效更加重要。這時,產品可能很出色,人員也都既能幹又有奉獻精神,老闆也通常是一個非常能乾而且非常有個人魅力的人。但是,這家企業除非變成由管理者和管理組成的“骨骼”結構,否則就會開始犯錯誤、發展停滯,然後很快開始走下坡路。
“管理”這個詞是幾個世紀之前誕生的,而用它來指代一個機構,特別是一個企業的治理當局則是在美國興起的。 “管理”既指代一項職能,也指代履行這項職能的人;既指代一個社會職位及其職權,也指代一個學科和一個研究領域。
就算是在美國,“管理”這個詞也不是那麼容易理解的,因為除企業之外的各種機構並不總是用管理或者管理者這兩個詞。例如,大學和政府機構用的是行政官員(administrator),醫院也是如此;軍隊用的是指揮官(commander);其他一些機構用的是執行官(executive)。
然而,所有這些機構的共同點在於,它們都有管理職能、管理任務和管理工作。它們都需要管理,而且管理都是它們的心臟。
沒有機構,就沒有管理;沒有管理,機構就不成機構,所屬人員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機構本身便是一個社會器官,它們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取得社會、經濟和個人所必需的成果。然而,對器官進行定義,從來不是按照它們的功能,更不是按它們如何執行這些功能來定義的,而是按照所做貢獻來定義的。使機構有能力做出貢獻的就是管理。
管理既是一系列任務,也是一門學科。但是,管理也指人。 管理的任何成績都是管理者的成績,任何失敗都是管理者的失敗。施行管理的是人,而不是什麼“力量”或者“事實”。管理者的洞察力、奉獻精神和正直,決定了管理的正確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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