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之父湯姆林森辭世 @成文化標誌
2016年03月07日 08:01 任鳳儀/綜合整理
電郵之父湯姆林森選擇用「@」連接用戶名及目的地址,讓「@」已經成為一個文化標誌。(圖取自diariocorreo)
G-Mail公司在官方Twitter上悼念湯姆林森,感謝他發明了電子郵件,並且讓「@」出現在郵件上。(圖取自G-Mail Twitter)
被公認是電子郵件發明人的美國電腦程式設計師湯姆林森(Ray Tomlinson)過世,享年74歲。由於湯姆林森選擇用「@」(AT)符號連接用戶名及目的地址,讓「@」已經成為一個文化標誌。
據《CNN》報導,湯姆林森的僱主雷神公司(Raytheon)周日公布他的死訊;湯姆林森享壽74歲,雷神公司並未透露詳情。有傳聞是心臟方面的疾病。
湯姆林森是知名的倫斯勒理工學院(Rensselaer Polytechnic Institute,RPI)和麻省理工學院(MIT)畢業生。在湯姆林森之前,電子郵件發送能力有限,電子訊息只能在有限的架構內由多人分享。湯姆林森在1971年發明首個由網絡發出,個人對個人的電子郵件,讓電子訊息能經由網路傳送給特定地址的特定人。
報導指出,雖然湯姆林森獲獎及取得其他榮譽無數,但同事們誇獎他為人謙遜。而且奇怪的是,他並不時常查看自己的電郵。
湯姆林森研發出全球通用的電郵系統,並選擇用「@」符號連接用戶名及目的地址,讓「@」已經成為一個文化標誌。G-Mail公司也在官方Twitter上悼念湯姆林森,感謝他發明了電子郵件,並且讓「@」出現在網路世界。
(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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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發明人去世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中廣新聞網) 2016-03-07 10:52
網際網路的先驅、Email發明人(湯姆林森)心臟病去世,享年74。(夏明珠報導)
湯姆林森在1971年發明我們現在所使用的email,email網址中,已經被標準化的@符號,也是他發想出來的。
其實,在湯姆林森發明之前,電子郵件的概念就已經存在,不過它比較像是一個訊息共享的平台,而且只在美國高級研究計畫署的網路內使用,高級研究計畫署的系統網路也就是網際網路的前身,湯姆林森給這項電子訊息工具增加了郵件的最基本功能,讓它成為個人對個人的訊息傳遞工具,其實,這不是指派工作,是他亂玩玩出來的。
第一封email也是在高級研究計畫署的系統內發送,從一台電腦,發給隔壁的另一台電腦。成功之後,湯姆林森運用自己的發明,發送訊息給所有同事,說明如何使用email,後來,他在網址格式的設計中,納入@的符號,有人說,要不是被email網址使用,這個符號說不定早就被淘汰。六年前,@被現在藝術博物館納入蒐藏,它把功勞歸給湯姆林森。
email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湯姆林森也在2012年入列網際網路名人堂,將永久留名人類的科技發展史。(圖片取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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