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一直嫌我矮,雖然我在網上搜到的「最萌身高差」表,她和我正屬於這樣的身高差。但太太說,那張表不準,因為沒有把女生會穿高跟鞋算進去。
那麼男生也穿高跟鞋,就能將彼此差距拉小一點。民國六十、七十年代,市面銷售的男鞋根都不高。買不到,但「做得到」,一天太太在報上看到定製男鞋的廣告,催著我去定做了一雙把鞋跟加高的短靴。
那時候我上班穿西服,基本上也都是量身定做的。為了配合增高的鞋子,特別穿著它去找裁縫,做了兩套西裝。
穿著高跟男靴,自我感覺良好,以為好像變帥了不少。
量腳定製的鞋子,寬窄剛剛好。早上穿沒問題,但一天下來,下午以後腳會發漲,皮鞋又無法伸縮,就變得緊了。
上班大多時間是坐著,還好。真受不了,反正躲在辦公桌後,鬆開鞋子,把腳解放一下下,也沒人看見,所以一般沒有問題。
可是晚上有酒會時就慘了!
酒會分三種:1.我負責主辦的,2.同事主辦的,3.去參加別人的酒會。
第三種最輕鬆,吃吃喝喝,愛找人聊天就聊,不想聊,吃飽了就閃。
第二種算是半個主人,要幫忙接待。不過不是主要角色,偶爾躲在旁邊偷懶一小下也OK。
第一種,自己是主人,需要滿場到處飛舞,撮合出口商和可能的進口商。就像大家在影視上看到的酒會主人那樣,把這個來賓介紹給那位客人,或人家聚著正在談話,主人跑過來說對不起插個話,然後就把其中哪一位拉走去認識其他人。自己沒吃沒喝,又累又渴又餓,最最慘的是兩三個小時站立,腳被緊緊的鞋子繃著,痛得不得了!(怪不得有“給人穿小鞋”的俗語,小鞋讓人受罪難過。)
移民來溫哥華時,這雙高跟短靴也帶過來,偶爾還穿。直到後來有一天,閱讀新聞,看到說女生腳拇趾外翻症狀,主要是由穿高跟鞋造成的。
檢視我們自己的雙腳,都有這種狀況,嚇了一大跳!
從此我不敢穿高跟的鞋子,太太則是不敢穿跟太高的高跟鞋。
再後來,發現本地有寬版的鞋子賣,就盡量買寬版的,窄版的就さようなら(SAYOUNARA)了 (據說現代日本人很少說莎喲娜拉,因為這句隱含以後不想再見到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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