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來貼了一篇番外,太太嚴正抗議,說不可以亂攀比明星,她絕對沒有那麼漂亮(在我心裡她一直就是那麼漂亮)。在她的強烈要求之下,我乖乖刪除該文。
MLS番外高職篇
我後母與一位遠房堂妹(or表妹,總之我需要稱呼她為阿姨)在家族聚會碰面,那位阿姨和我年齡相仿,就讀高職即將畢業。也許講到感情問題,遠房阿姨說遺憾沒機會交過C中學生。
後母拍桌而起:「那有何難?我家裡現成就有一個!」
第二天遠房阿姨來家裡,聊了一陣,談起她十分精通跳舞,但我一竅不通,她說可以教我,帶我去記者俱樂部,那裡固定有交際舞會。
慢步舞,我老踩到她腳。快步的吉魯巴(Jitterbug),一個旋轉,我沒拉住她的手,因為離心力,她摔出了一兩公尺才踉蹌剎停。眾目睽睽,當場出糗。她恨儒子不可教也,悻悻然回家。
過幾天,她決定將我這個「朽木」轉讓(介紹)給同學,大家在西門町咖啡廳相見。
那位高職女生的形貌屬於玉女型,幼秀(台語)、溫婉。
我那時理著三分小平頭,她倆則都有燙頭髮、化妝、塗口紅、戴耳環,對比起來像姊姊帶弟弟上街。
和那位高職女生我只見過三面:(1)介紹認識時、(2)看了一場電影、(3)幾年後她訂了婚,特別還來告訴我一聲,秀訂婚戒指給我看。
MLS番外乾妹篇
看完電影《魔鬼兵團》,既然她屬意我那位初中好友,我就識趣地閃開一邊。好友每天下課放學,騎腳踏車到台北火車站。等她出站後,他推著車輛,陪她走到公車站牌。看她上了公車,自己再騎自行車回家。就這樣過了一整學期的「單車之戀」。
可能這淡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太過平乏無味,又從我好友口中聽說我認識了一位高職女生。她覺得再不趕快動手攔胡,我就被拐跑了。趁我好友學校露營,約我出去,說她喜歡我。
當然那時候還不是乾妹妹,是後來我才『被乾哥哥』。為了方便辨認,所以用乾妹妹來稱呼她。
聖誕節前,她說想要支手錶為禮物,她弟弟也對我說想要棒球裝備。可惜這些禮品都不是我負擔得起的,無法讓他們如願。
交往了大約快一年,她突然說只是把我當做哥哥,然後就不再出來見面,我只好去她家找她。
她在廚房煮狗食,放我一人在客廳等。旁邊書桌上我看到一張明信片,是她寫給我一位高中同學的。好奇下拿起來看,他們已曾見過面,正在定下次約會時間地點。
士大夫無私交,不是說不能與我同學相見,但私下進行就有問題。
也許她是故意放在桌上,讓我自己發現,這自然解釋了一切。
不過好像他倆沒有擦出什麼火花,因為上大學以後,聽說我那位同學喜歡上系花,有沒有追成就不知道了。
大學畢業後,乾妹妹結婚,嫁給她的初戀情人。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