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魚公主救了王子,卻被另一女人冒名頂替救命之恩。為見王子一面,求助於女巫。寧願忍受雙腳像刀割的痛楚,失去美妙的聲音。最終,王子與那女人結婚,而人魚公主又不忍殺死王子,就化成海中的泡沫死去。
故事中,最錯的不是冒名頂替卻全無內疚心的女人,不是胡裡里胡塗的王子,也不是要等價交換的女巫,而應是人魚公主自己。
人魚公主根本不認識王子,也不知道王子的性格為人,便對王子一見終情,無法自控。好吧,她還年輕,不免膚淺。只愛上皮相,不能怪責沒見過世面的她。
救人是應該的,然而施恩莫望報啊。再者,人魚公主根本就不是人類,既然不同種類,如何談愛?這份愛早注定是妄想。
何曾見過人和妖有好收場的?即使相愛也不見得會開花結果,更何況只是單戀?
去找女巫幫忙,也許是因為不甘心吧。這並不能怪人魚公主,這是人之常情。
有人認為女巫是歹角。但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什麼事是不需付代價的呢?女巫又沒有欺騙人魚公主。
人家明碼實價,清楚告訴你需要犠牲什麼,才能換來做人類的機會。那可以算是警告了。人魚公主還要執迷不悟,那便是你情我願。怨不得人。
只是如此辛苦求來機會,怎麼不先做好準備功夫才來變呢?
明知道會失聲,變了人類還是無法溝通,那怎麼不先預備紙筆啊?你不過腳如刀割,手又沒事,大可以寫給王子看,讓他知道你的委屈啊!
到底是因為沒讀好書所以不會寫?還是因為王子是文盲不識字?要是不想說,那所有的犠牲又是為了什麼呢?真是笨得無可救藥!
王子醒來見到另一女子,以為是該女子救他。王子是不知者不罪,但到底是因為想報救命之恩才娶女人,還是因為愛上她而娶的,值得研究一下。
如果只是想以婚姻來回報恩情,根本不是真愛的話…胡亂將終生大事當兒戲的人,嫁著他又真有幸福可言嗎?
如果是真的愛上那位女子,那就是王子與人魚公主沒緣分了,那公主還有什麼好留戀?
再來說那個冒名頂替得心安理得的女人。
如果女人是因為貪慕虛榮而嫁王子,那算是求仁得仁,反正王子又不真愛她,一個報恩,一個要優質生活,各得其所。
如果女人因為真的愛上王子,那便報應不爽了。嫁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等著自作自受吧。
當然,不排除因為王子與女人都雙方互看對眼,以後甜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如果人家相親相愛,人魚公主除了救人一命外,什麼也不是,瞎忙一場為啥?
人魚公主美其名為愛而犠牲,也許有人覺得她偉大,會博到同情熱淚。但我只覺得她做事衝動不顧後果,考慮欠周詳,沒自知之明,亂作無謂和沒價值的犠牲,實在笨得要命。
人魚公主最錯是不將事情真相告知王子。王子知道真相後要如何做,已經不是她的控制範圍了。
這是一封信已可交待清楚的事,何必非得要見他不可?即使雙方都是文盲,那找個人傳話也可以啊!要是他好奇,便是由他提出來見人魚公主啦!何必要自己先犠牲?
即使不理種族問題,也得要衡量犠牲是否值得啊!又不知王子心意如何,便答應女巫,新娘不是她便化作泡沫死去…笨得這樣,不怪自己,還要怪誰啊?
結果不如人意,令自己傷心難過的話,有沒有先檢討反省自己有否做錯想錯的地方呢?
有則吸取教訓,下次不要再犯;如非自己做錯,更非自己能控制的,那便且由他去,放寬心便好。上天自有安排,何必操這個徒勞無功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