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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5 22:31:44| 人氣1,2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戀愛終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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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時的一隻皮箱

女人搬到男人家裏或跟男人同居,一天,緣盡分手,總要收拾包袱黯然離去。到了這一天,你會用一隻怎樣的皮箱把東西帶走?
曾經見過一個女人,離開男人的家時,是用一個回鄉客專用的紅白藍膠袋收拾東西離去的,這個背影,多麼糟糕!
朱自清的《背影》一文,全憑爸爸那個感人的背影才能喚起遊子的內疚。女人黯然離去,當然也要在自己仍然愛著的男人心中留下倩影,喚起他對你的回憶。
即使天生麗質,倩影還是要經營的。
收拾包袱離開時,紅白藍膠袋固然不能用,「X 秀麗」之類可以拖行的皮箱也不應該是你的選擇。可以拖行的行李,就不能顯出沈重。
要帶走離別的沈重,首選就是一個要用手挽著的皮箱,最好是優質軟皮的。
女人挽著一隻皮箱,肩膊微微傾斜向一邊,差一點就負荷不來,卻仍然昂首闊步,頭也不回,這個落寞的情景,是女人最後的尊嚴。
至於空出來的一隻手,切忌拿著一隻毛公仔,最好是拿著一件長外套、一個帽子或一個相架。
那只手挽皮箱從同住那一刻開始就要放在家裏,讓他知道你隨時可以瀟灑地離開。
一隻適當的皮箱不可能挽回男人的心,卻能挽回你的尊嚴。

失戀女人的行李

女人與男人同居,一朝情變,女人被「勸諭」離開或自行引退,該帶走什麼呢?
不帶走一片雲彩,固然瀟灑,但是同居的日子愈久,身外物愈多,總不能一一捨棄。曾經見過一個女人,在分手後的某一天,趁著男人不在家裏,召來一輛貨車,把屬於自己的財務憤然搬走。她的財務包括燙衫板、垃圾筒、煮食爐、真空煲、平底鑊、餐桌、電視機、浴簾和放在門口的一張地毯,這些都是同居之後她買來的。男人回到家裏,差點以為賊人光顧。
拿走自己買的東西,也許只是要泄心頭之憤,但是連垃圾筒也不放過,未免小家子氣。
分手就是一出戲的結局,這一幕,怎可以輕率?
什麼該帶走,什麼不該帶走,正是失戀女人表現智慧和風度的時候。
家具和家庭用品,不宜帶走。兩人合資買的東西,未經他同意,也不應該帶走。
衣服不必統統帶走,尤其是他送的那些。但是內衣褲、褻衣、腰封、矯形內衣之類,千萬要一件不留。內衣褲關乎女人的個人尊嚴,怎可留下?
衛生巾、衛生棉條,當然也要帶走,難道留給他用?況且把衛生巾留在一個已經不愛你的男人家裏,太沒儀態。
至於他送給你的手錶,留在餐桌上好了,他說過永遠愛你,時間可以證明,今天他違背承諾,就把手錶還給他吧。

傷心人坐的士

一個人坐的士,不外這幾個原因。
一、趕時間。
二、太夜了。
三、目的地很難找。
四、沒有別的交通工具可以到達。
五、疲倦。
六、心情不好。
為頭五個原因坐的士,路途遙遠的話,眼看咪表像心跳一樣快,也許有些肉刺。因為心情不好而坐的士,才不理會咪表跳多少。
早上上班,心情不好,地鐵站近在咫尺,也寧願揮手叫一輛的士,立刻鑽進車廂,做個孤獨的人。心情好,才有興趣欣賞地鐵風光,忍耐列車一站一站的停下來。
剛剛跟男朋友分手,從他家裏走出來,哪管是從銅鑼灣到天水圍,也毫不考慮地跳上一輛的士,反正我喜歡,反正已沒有什麼值得留戀。
跟男朋友在街上吵架,賭氣地不讓他送回家,當然是立刻跳上一輛的士,難道還要委屈自己去等隧道巴士回家嗎?
目睹心愛的人跟另一個人親熱,當然也是急急地逃上一輛的士,良久說不出要去哪里。
受了挫折,萬念俱灰,疲倦得不想走一步路,也唯有竄進的士車廂裏,請司機隨意的開往一個地方。
有時候,甚至只是為了聽收音機裏一首未播完的歌,請司機再繞幾個圈子。
所以,在這個城市裏,的士上常有流淚的、掩面痛哭的、獨自神傷的乘客。

讀過很多書又怎樣?

受了愛情重傷的男人,憤憤不平地說:
「我讀過很多書,她怎可以這樣對我?」
一個人受過多少教育,跟他會否失戀有什麼關係?
如果多讀書就不會失戀,很多人都肯多讀點書。
多讀書不代表會發達,也不代表會人見人。
你上不到巴士,會不會大叫:「我讀過很多書,我為什麼上不到巴士?」
讀書和戀愛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一個有大學程度的人,跟一個只有小學程度的人,一樣都會給人放棄。分別只是前者覺得「我讀那麼多書,為什麼失戀?」後者卻說:「我讀書少,活該失戀。」
他不愛你,你是博士又怎樣?
你讀醫,在醫科上失誤。你讀法律,技不如人。你讀藝術,卻一點藝術細胞也沒有,那麼你的確是辜負了你所受的教育。然而,世上並沒有一科叫戀愛,你又不是戀愛博士,失戀有什麼稀奇?
富有的人也會失戀,不過他們可以戀愛多幾次。知識份子也會失戀,不過他們會把失戀美化。愛情最公平,人人有機會被放棄。
你可以說「她怎可以這樣對我?」,但別說「我讀過很多書。」。

情場好市民

成龍的新片叫《一個好人》,於是「一個好人」突然流行起來,我們一時想不起對某人的評語,便是他是一個好人。
心地善良是好人,溫柔敦厚是好人,為人設想是好人,不做壞事的,也是好人,然而沒什麼優點的,也是好人。
女人拒絕一個男人的追求,通常委婉地跟他說:「你是一個好人,可惜我對你沒有那種感覺。」
被說成是好人的男人,殘酷點說,就是沒有性格,女人為了令他優雅地下臺,唯有禮貌地稱呼他做「一個好人」。
女人喜歡你,嘴裏說「你真是一個壞人」,她還是會投懷送抱的。
男人拒絕一個女人的追求,也會委婉地跟她說:「你是一個好女孩,我不想辜負你。」
為了令她下臺,男人只好承認自己壞,一個壞男人,配不起一個好女孩。如果他喜歡她,即使她多麼純良,他也有本事將她教壞,相反,無論她有多麼壞,他也心甘情願給她負累。
老人家給人稱讚是一個好人,那是讚美。尚在情場打滾的人,給人稱為「一個好人」,絕對是嘲諷。

誰要做情場上的好市民?

情場上的一個好人就是情場敗將,回去收拾包袱吧。
再見,溫暖的背脊
據說最甜蜜的一種擁抱是面對著面,一頭栽進他懷抱裏,靜靜地傾聽他的呼吸和心跳,在那熟悉的韻律裏尋求安全感。
然而,最詩意的擁抱,可能是站在個子高大的他的背後,把手伸到前面抱著他的小肚子,臉貼著他堅實的背脊。這樣的話,可以背著他垂淚,可以不用望著他,卻感覺到他存在,可以站在他後面,由他去擋著世上一切的風雨。
你最常使用的是哪一種姿態?
一個有夫之婦來信說,在她結婚後的幾個月,她愛上了公司裏一個一直跟她針鋒相對的男同事。他有一個小肚子,他有一個很溫暖的背脊,他曾送她一個音樂盒。
但是,三年之後,為了孩子,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三番四次要求複合,他拒絕了。
她不明白,他為什麼給了她希望,又令她失望。她說,他有一個溫暖的背脊,她懷念那個背脊。這個女人,必然也曾經從背後抱著她的男人吧?
他溫暖的背脊,曾令她甘於背叛另一個男人。
這兩個人,同時背叛自己的另一半,然後有一天,男人醒悟了,叫女人放手,女人還可以不放手嗎?
男人的背脊雖然溫暖,卻是屬於另一個女人和孩子的。
女人只能懷念他背部的余溫。

三十四天

男人跟女人同居了十年,結婚三十四天以後,女人另結新歡,向男人提出離婚。
男人悲痛地說:「才不過三十四天,三十四天她就變心了。」
如果她不愛你,三十四天和三十四年有什麼分別?
如果她跟你一起三十四年才不愛你,不是更難受嗎?
「不。」男人說:「如果有三十四年那麼長,還比較好受。」
無法接受,只因來得太突然,和時間無關。
一段三十四年的婚姻破裂了,我們覺得惋惜,卻也相信人生就是這樣。
一段三十四天的婚姻破裂了,我們卻呼天搶地。這不也是人生嗎?
長和短毫無意義,愛與不愛才有意思。
我只想告訴男人,一段三十四天的婚姻變成這樣,問題絕不在這三十四天,而是三十四天以前那十年的同居生活。
不要自欺,那十年也一定有很多問題,只是,男人不察覺,也不承認,女人拖拖拉拉,將將就就的結婚,以為可以有一個新的開始。
婚姻從來不能用來挽救一段破碎的愛情,破碎的愛情只能得到破碎的婚姻。

為誰風露立中宵

一位署名「一個曾坐在電單車尾的女孩」來信說,為了愛情,她曾經不顧危險坐在男人的電單車尾。
初約會時,他知道她不喜歡他開電單車,所以每次見面,他都先把電單車泊在一個地方,再與她乘搭另外一些交通工具。
一天晚上,因為太夜了,她第一次坐他的電單車回家,然後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他們相愛的時候是在冬天,每天晚上,遙遙長路,她坐在電單車尾,被凜冽的寒風撲面吹來,不知病倒了多少次。為了愛情,她心甘情願忍受刺骨的寒風。
這段戀情在無法形容的哀痛之下分手,事隔多年,每當在街上看到一男一女騎在電單車上,這個曾經坐在電單車尾的女孩,總是又羡慕又妒忌。
每當聽到關於電單車的意外時,她總會很緊張地看看會不會是那個她仍然深愛著的男人出事。
她問:「我很傻嗎?」
癡情和傻,有時候只是一線之差。
唯一能令你痛苦的人,也就是那個能令你快樂的人。
「為誰風露立中宵?」寒風雨露,只要與心愛的人一起承受,也是一種溫暖。
曾坐在電單車尾的女孩,從今以後,不要單單留意騎電單車的男人,也許,離別之後,他已經放棄了他的電單車,作為對你的懷念。
如果他曾經象你愛他一樣的愛你,他會的。
好些原則,我們總是在分手之後才願意放棄。

逝去的諾言

一個男人說:「不是我的諾言不兌現,而是時間和環境改變得太快,出乎我意料之外。」
他到底知不知道什麼是諾言?能夠因為時間和環境改變而作出相應改變的,還算是諾言嗎?
諾言是我答應過你的事,即使時間、環境、所有客觀的因素改變,我依然會付諸實行。正是我們知道許多事情都會改變,有那麼一天,環境、際遇、你和我,都會改變,所以我們才需要諾言。
諾言是用來跟一切的變幻抗衡。變換原是永恒,我們唯有用永恒的諾言制衡世事的變幻。不能永恒的,便不是諾言。
隨時可以改變的那些,不是諾言,是對策。連什麼是諾言也不知道的男人,當然不可能遵守諾言,也不配許下諾言。
為什麼一對夫妻要在教堂裏許下諾言:「無論環境順逆,無論疾病健康,我都會愛你」?最深沈的情意,最偉大的奉獻,是與世上一切的變遷抗衡。
今天你答應我,無論將來世界變成怎樣,你變成怎樣,我仍然會象今天這樣愛你。所有的盟誓都應該是這樣,而不是此一時,彼一時。
諾言是很貴的,如果你尊重自己的人格的話。
承諾,不過是甜品
寶詠琴女士在電視訪問中說:
「不再相信承諾了,比方大家說過如果將來我們賺到一層樓和一百萬,我們就這樣這樣……但是,什麼都會變的,太多事情會改變,不如不要再有承諾。」
過來人有切膚之痛,可以理解。只是,每一個矢誓不再相信承諾的人,再投入戀愛時,也會忘記了以前的痛苦,再要求承諾。
相信承諾並沒有錯,錯只錯在以為承諾是正餐。
愛情裏的承諾不過是甜品、下午茶、零食、消夜。沒有了這些,生活便顯得單調。
譬如甜品,明知無益,我們還是想吃。看到這一天陽光普照,明知要工作,我們還是溜出去享受一頓美好的下午茶。明知許多事情都會改變,我們依然相信他許下的、象甜品一樣誘人的承諾。
我們想要承諾,不過因為貪婪。
一個隻吃正餐,不吃甜品,不吃零食,不肯浪費時間享受一頓下午茶的人,必然是一個乏味的情人。然而,把甜品當飯吃,早晚會變成癡肥。把零食當成正餐,會營養不良。
愛情裏的海誓山盟不過是正餐以外的小吃,我們覺得失望,因為我們被愛時以為這些山盟海誓是正餐,受傷害時以為它是毒藥,卻從未察覺,承諾,不過是甜品。
你早就應該知道,它不過是點綴。

為情自殺?

L 說,她曾經為一個男人自殺。他提出分手,她在電話裏跟他吵架,求他回到她身邊,他說「很多事情也不能勉強。」她憤然用氈酒送服一瓶安眠藥。
她沒有死,他也沒有回到她身邊。我以為她會覺悟,誰知她說:
「我不後悔,那時,我的確可以為他死。」
真的是這樣嗎?你問問那些為男人輕生的女人,她們的動機是出於愛嗎?還是她們不能夠忍受被對方放棄?
一個女人因為一個男人的離開而自尋短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除了他以外,她一無所有。
擁有得愈多的人,愈捨不得死。
一個擁有自己的事業的女人,不會隨便為一個男人輕生。
一個擁有財富的男人,也不會隨便為一個女人輕生。
一無所有的人,才會覺得活著沒意思。
尋死,不過是懲罰對方的一種手段,毫不轟烈,那並不是為情自殺,而是為懲罰別人而自殺。
有一天,當你長大,你會明白,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為一個不愛你的男人而死,毫不燦爛。
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他沒有令你痛苦

Y 流著淚說:「我所有的痛苦都是他給我的。」
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常說到痛苦,卻只有很少人願意承認,我們大部分的痛苦都不是別人給的,而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
有人喜歡出風頭,在公開場合裏,爭著與主角合照,翌日打開多份報章,卻找不到自己的照片,於是很不開心。這種痛苦難道是別人給他的嗎?
有人沒有自知之明,喜歡與人比較,覺得自己比某某或某某出色,可是,那些人的際遇和成績都比他好,於是,他嫉妒得眼睛都流出血來,經常認為自己不幸運。
如果他稍為有點自知之明,便用不著承受因嫉妒而來的痛苦。他的痛苦,難道也是別人給他的嗎?
有人自卑,經常覺得比不上別人,別人一句無心的說話,他也覺得是有意的奚落。這種人的痛苦,還不是自己給自己的嗎?有人自大,眼高手低,經常失敗,他的痛苦,當然也來自他的自大。
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愛一個不值得愛的人,都是自己的選擇,即使有痛苦,怎能怪別人?
感情上的痛苦,都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他沒有令你痛苦。

台長: ...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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