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合併”有利外商在華貿易
改革開放以來,為了吸引外資,中國制定了一系列外資稅收減免優惠政策,這些政策措施的落實使外商來華貿易的規模迅速增長。
中
國加入WTO後,中國關稅大幅下降,市場開放程度進一步加大。為了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外資和內資企業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中國將內資企業適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資企業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合二為一,實行統一的25%稅率。
短期內增加外資企業稅負
“兩
稅合併”以後,新稅法取消了外資企業“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15%上升到25%,短期內加大了外資企業的稅負。此外,對一
些高能耗的中小型外資企業來說,“兩稅合併”取消了與之相關的政策優惠,企業利潤面臨臨界點,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外資企業再投資的積極性。
優化市場環境和產業結構
但就目前“兩稅合併”的實施效果來看,外商來華貿易關注更多的是中國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巨大的市場潛力、低廉的勞動力以及良好的資源稟賦,從宏觀上來看,“兩稅合併”不但不會損害外資企業的長遠利益,而且有利於促進外商在華貿易。
首先,在舊稅法體制下,外資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方面的“超國民待遇”使內資企業處於成本劣勢,“假外資”現象普遍。“兩稅合併”以“特惠制”取代“普惠制”,使內、外資企業站在了同一條稅收起跑線上,有利於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其次,從國際上看,現行的25%企業所得稅稅率處於中等偏下水準,如果外商投資特定產業或領域(如:節能降耗、排汙治汙等)還可享受相應的政策優惠。由於外資企業具有良好的科技創新能力,因此,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外資企業將在這方面獲得競爭優勢。
此
外,改革開放之初,一些老牌外資企業在各項優惠政策和中國潛在市場的吸引下來到中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優惠依賴”。但隨著新稅法的實施、勞動力素質的提高以及中國基礎設施和市場體系的日益完善,中國的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利用外資的模式也已經從低技術含
量、低附加值向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轉變,外資品質大大提高。
總之,“兩稅合併”為中國的產業結構升級和市場環境優化提供了一個有利契機,外資企業可在深入解讀新稅法的基礎上,挖掘中國市場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內容參考:康栢會計師事務所http://www.conpak.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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