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社會融資 區域不平衡改善明顯
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是指一定時期和一定區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額,是增量概念。從指標構成看,省(市、自治區)社會融資規模=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委託貸款+信託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其他。2012年央行建立了地區社會融資規模季度統計制度,目前匯總的地區社會融資規模與全國資料間的誤差率一直穩定在0.2%左右,明顯低於匯總的地區GDP資料與全國GDP的誤差水準。
此次公佈的資料顯示,2013年我國地區社會融資規模最多的前六個地區集中於東部六省市,即廣東、北京、江蘇、山東、浙江和上海,融資額合計占全國的37.9%,香港成立公司融資集中度比2012年下降1.5個百分點,比2011年下降6.2個百分點。
融資的區域不平衡狀況明顯改善。2013年,東、中、西部地區社會融資規模分別占同期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總額的52.2%、19.6%和21.9%;東部地區占比比2011年下降6.4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占比分別比2011年上升2.0個和2.7個百分點。
地 區融資結構存在一定差異,中、西部地區融資對銀行貸款的依賴度明顯高於東部地區,東部地區直接融資占比較高。2013年,中、西部地區新增人民幣貸款占其 成立海外公司社會融資規模的比例分別為51.8%和54.6%,比東部地區分別高2.4個和5.2個百分點;東部地區直接融資占其社會融資規模的比例為13.5%,比 中部和西部地區分別高1.5個和3個百分點。
央行調查統計司負責人表示,與人民幣貸款 相比,地區社會融資規模較全面地反映了當地實體經濟從整個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支援。建立地區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有利於加大金融對區域經濟的支援,有利於促 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轉型升級,有利於滿足不同地區多樣化投融資需求,有利於從金融視角尋找縮小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策略,有利於加強區域金融風險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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