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晚餐之二)
我的生活家朋友是我從學生時代就認識的老朋友了,但那時候我們都不知道他會生活,只覺得他「窮」。
一齊走在路上,他會特別去注意路邊的垃圾堆,我們閃躲,他往裡鑽。
「那裡有一張椅子,我想修修還可以用。」
或:「啊,我正好缺一個電磁爐,我想找一找說不定有可以用的。」
大家結伴爬山,爬到箭竹林帶,箭竹這種植物是長在一定的海拔高度,天寒風大的地方,灌木喬木都不生。
「ㄟ,我們一起去摘箭竹筍好不好?炒一炒可以幫我們的晚餐加菜!」
可是大伙累癱在長長的石階路,擦汗的擦汗,喝水的喝水,捶腿的捶腿,加上平時豐衣足食的,即使「加菜」兩字都不能打動半分。
「你去摘,我們看著你摘就好了,行不行?」
這種時候我的生活家朋友會收斂起隨和笑容,嚴肅教訓我們:「你們真是養尊處優耶,不知生活疾苦的一代!」
可是,可是,生活家朋友也不過才大我們兩歲而已呀!
後來他搬出學生宿舍,開始發揮他生活家的稟賦。聽說幾個學妹合租一層公寓,客餐廳空著一半沒用,嫌大,他提議他可以「喬」出角落入住。
抱著懷疑的心態,我去拜訪他的新居,霎時真是佩服得五體投地。因為他的「雅房」,從天花板到地板,包括隔間,門框,門板,全都是他自己動手釘製的--不是人家切割好,只消組裝DIY的那種喔,那時特力屋什麼的都沒有,他是老老實實一塊木板一塊木板,自己鋸,自己釘,自己用砂紙磨平。台灣的房屋施工,地坪面積往往不長寬等距,也不是正直角,他依然可以一片片木條量製好拼釘起來,成為又平整又舒服,可以席地而臥的拼木地板。
更離奇的是他連材料都一半自助,撿的,不必買。
我一面嘖嘖稱讚著他的手工,一面感覺到觸目是那麼地熟悉而親切.....。
「這燈罩好眼熟啊?」
「對啊是劇場的大燈罩子,我去佈景工廠後面撿來的。」
「這張矮桌好像跟我們研究室的一樣?」
「就是阿Z不用的那張舊書桌啊,我把它四腳鋸短變成餐桌。」
「那這張椅子也是...?」
「嗯,樓梯轉角壞掉的藤椅,修一修還很好坐呢,也很堅固。」
我想只差冰箱他沒有自己組裝,浴缸是屋主原來就有的。而且他的手工很有水準,即使簡樸,也會讓人覺得簡樸得故意,就像他的穿衣風格一樣:天然,低調,厭棄裝飾和炫耀。
我生活家朋友的衣著,只有最基本的款式,永遠不退流行的那種。他衣服從不滾邊,沒有印花,也不會有品牌mark,不艷紅不螢黃不純黑,沒有五花八門的質料像開司米縲縈尼龍或聚脂纖維……,一律純棉。據說他能以手指觸感分辨綿質純度。到服裝賣場,人家用眼睛挑選,他拿手指搓搓捏捏,嚴格淘選他那外表看不出絲毫講究的衣服。
認識他久了,才知道他什麼都講究得厲害。舊舊的布書包是特意講究的,扁扁爛爛的涼鞋特意講究的,半黑不白的T恤也是經過講究的,一整個冬季沒換穿過的炭灰綿外套更是百裡挑一,適合各種場合、各種年代。
連他謙遜、低調的處世態度都是講究的,隨和也是經過講究的。他的刻意和天然是那麼調和均勻。
我和我的生活家朋友,都算頗能「吞忍」的人,但我們卻曾狠狠吵過三次架,每一次我都牢牢記得。
第一次我們為了討論紀錄片應不應該「好看」,吵了個你死我活。
第二次我們因為一個無聊的call-in節目。他說:「主持人幹嘛對每一個call in進來的聽眾都一副很同理的樣子?」
「那你叫她怎麼辦?直率說你講快一點兒好不好我聽得好無聊,還是你講的都他媽的狗屁我全部不同意?」
「她心裡是這樣想。」
「就算這樣,每一個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她也沒資格批評別人。」
「那乾脆就不要做call-in節目,鼓勵虛偽。」
「電台又不是她開的。」
我們莫名其妙吵到我家門口才停止,看到家門口時,理智突然清醒,覺得該把情緒留在門外。又或者是溫柔的道別習慣所致。
第三次我們為了可不可以問阿Z否為同性戀,而爭辯到道德問題。
「我就算知道也不便回答吧,你應該問阿Z本人。」
「我只是像問人家吃不吃素一樣,我心中不覺得同性戀是什麼隱諱的問題。」
「是不是隱諱的問題,我不能幫阿Z決定。」
「妳內心有道德禁忌,才會以此防禦的姿態回答。」
「這跟我本人的道德禁忌毫無關係,這跟阿Z的禁忌,以及想不想對你開誠佈公有關。」
等等,我們又不是什麼意見領袖或專欄主筆,幹麼專挑這種道貌岸然的大問題來測試我們平凡的友誼啊?我想換做其他人,我也許含含糊糊說句:「是這樣嗎?」輕描淡寫帶過:「啊,這是你的看法囉。」或是狗腿一點兒,應應聲點點頭,表示有聽到。
可是就像是午餐時決定吃飯或吃麵那樣的一念之間,我決定報答我凡事「有意見」的生活家朋友,寶貴的「不同的意見」。
「況且,性向問題怎麼能跟飲食習慣相提並論呢?」
「對我來說,同性戀異性戀跟葷食素食是一樣的意思。」
「我想到我就有一位朋友不喜歡張揚吃素的事,有一次我好意幫她說出來,還惹她不悅呢。」
「問題是我確實以純潔的心在詢問。」
「你若真的問我阿Z吃素嗎,我回答我不知道請你問他的話,你會這麼生氣嗎?」
發現他嘴歪眼斜了,眼光睥睨,彷彿口齒不敵,便想以眼神幹倒對方。照鏡子一樣,我猜我的表情也不會好不到哪兒去。趁著天色昏暗,路燈不明,我躲進陰影裡藏住我的臉,用雨過天青的語氣說再見。畢竟我們都大人了。
我自問:這些問題有這麼重要嗎?我真的對紀錄片這麼有看法嗎?我對call in節目有興趣嗎?我有捨身為友的義憤嗎?其實相當可疑。或許沒有一次吵架,是因為我在乎,說不定我辯護的不是問題本身,而是朋友「有意見」的態度,我在捍衛「不同意見」的存在價值。
如果面對真正沒什麼看法的人,我想我可能欠缺「傳教」或灌輸什麼的熱誠,但是面對一個特講究理性、又特愛堅持理念的朋友,我就忍不住要說:「喂,世上看法又不只一種!」
話說回來,我說服過他嗎?可能一次也沒有。明明從來說服不了,還是忍不住要宣示。就像台灣主權對大陸人的意義一樣。
每回唇槍舌戰回來,我都毫無悔意,就像颱風過境後的雲霞特別靜美。臨睡前我總跟自己說:「這果然是個不適合我的男人啊。」,然後迅速滑入我無夢的黑甜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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