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家的三種熱情(A Passion to Win)
Sumner Redstone/著
陳宜君/譯
大塊/出版
Sumner Redstone—維康Viacom影業集團董事長兼執行長,旗下事業有:百視達Blockbuster、派拉蒙電影公司Paramount Pictures、MTV音樂頻道、Showtime電影頻道、Simon&Schuster出版公司、哥倫比亞電視公司CBS、五分錢戲院頻道Nickelodeon(以兒童為對象的電視頻道) …等等。
以世俗的眼光無論你怎麼挑剔都無法指著這人的鼻子罵:You!are a loser!簡而言之,一個跟我完全不同的人。或許我想了解一下這種人心裡想的是什麼吧?或許像偷窺心理,隨便怎麼解釋,誰叫這大富豪要出版這本書呢,讓人花三百多台幣就可以合理化偷窺,當然也滿足傳主的暴露慾望。以下都可以看成我的偷窺心得。
這本傳記是從一個死裡逃生的經驗開始,大富翁住的豪華旅館起火了,他掛在窗外而許久沒有人發現他和搭救他,他認為這是旅館延遲通報隱匿災情的結果,他被燒傷45%,花了數個月手術和復健,同時不忘控告旅館,最後贏得數百萬美元和解金,他把錢全數捐給救治醫院的燒燙傷中心。這個小小個開場方式,我本來以為僅基於災難性場面的戲劇感,後來才發現重要的不是災難—不論你是有錢人或窮人都有邂逅災難和不幸的機會,別具意義的是這位富豪的處理方式—據理力爭,爭取自己認為應得的部分,而且,非贏不可。
他處理這起「意外」的態度並不當它是意外,他從中看到他被虧欠而且必須討回的部分,他的處理方式一如他對待人生一路爭戰的方式。
Redstone紅石先生一原本姓Rohtstein(Rothstein),波士頓廉價公寓出生的猶太人。靠著父親辛勤從商,和他自己苦讀,他進了哈佛法學院攻讀法律,在美國司法部待了五年,在律師事務所擔任知名稅務律師六、七年,這段經歷的物質酬勞甚豐,但更大的影響是他對國家法律作為武器的信心和嫻熟,我認為紅石先生對自我的信仰和對國家司法的信心,不可思議地結合而為一,因而才生出那麼堅硬頑固或難纏的意志力,一路去履行他的「規則」,並視同整個社會應有的「規則」,違背他所相信的「公平」者,無論來頭大小,他一律奮戰。
比方說作為一個地方型的戲院聯盟老闆(他辭去律師工作之後,改接手父親的汽車電影院),跟全國性的院線聯盟,和握有內容決定權的製片公司交手的結果,依據社會弱肉強食的法則,自然是被吃得死死的。但是這位紅石先生可沒輕易認輸,他上法院告那些強食者—對,弱肉強食是不對的,不「正義」和不「公平」的。多少人默默吞下這種不言自明的社會規則,但紅石先生可不!他不惜與整個製片業站到法庭面對面,點名迪士尼、哥倫比亞、環球、聯美、派拉蒙、二十世紀福斯和華納兄弟,控告他們全部參與一項「聯合、陰謀、非法協議從事非法的『盲目競標』系統」(p.100),逼迫既得利益者放下「大家都這麼做」的藉口,讓小院線業者擁有和大院線平起平坐(1958年興訟)的輪映機會,並遏止讓製片業佔便宜的供需規則(1981年興訟)。
同時,紅石先生一路強調:「我不喜歡訴訟,事實上我討厭訴訟。我寧可透過討論或調解方式處理歧見。但若失敗了,訴訟倒不失為適當工具。全世界都應了解,若以不當態度對待他人,就該受到強力反擊。…我真的希望人們知道,他們若對我不公平,就會面臨生死戰鬥。」(p.84)
老實說,身為小國寡民的我,真希望有這種作戰者為國際弱勢台灣咄咄興訟。
憑著紅石先生對「公平」的堅持,加上他在投資上的眼光精準,他從一個開汽車電影院的老闆,變成擁有多家室內戲院,變成為院線聯盟老闆,幾乎一路隨著美國人電影娛樂的演進而拓展他的事業。他也沒有在電視崛起對電影產生取代的效應中缺席,他投資,最後他在1987年買下投資許多股份的維康媒體集團。「我從放映業的經驗學到一項重要課題:內容才是關鍵。」(p.122)他感興趣的是維康集團擁有幾個有能力製作節目內容的電視頻道。
擁有好的電視內容和平到,並不意味能順利進入有線電視網。紅石先生此時又用上了對決式的協商—訴訟,他控告對方違反「反托拉斯法」--「若有人有力量控制市場管道,並且完全將競爭商品排除於市場之外,這就是在傷害消費者。」,向時代公司(出版《時代》、《財星》雜誌,擁有HBO、Cinamax電影頻道和曼哈頓有線電視,1990和華納公司合併)求償24億美元。最後維康集團沒有拿到賠償,不過得到了相當有利的協定,成功掃除了營運障礙。
維康集團更進一步向成為內容至上的全球媒體集團的前進,1993年買下了派拉蒙電影公司—他稱為「媒體大餐中的高級料理」。但從此陷入與對手惡性競標的爭戰中,其中還包括妻子向他提出離婚(這裡一句話帶過),朋友變敵人,媒體偏袒(站在他的立場上而言),併購百事達以獲得競標資金,最後他多花了20億美金買到派拉蒙。
之後是這個富豪進入非自己專長的媒體領域的管理經驗,他深入參與,深入到必須開除某些企業體主管,甚至原集團執行長,自行擔任。但是他也從經營派拉蒙學到不干涉創作過程:「把對電影製作的創意方面的判斷,跟其中所牽涉到的金錢風險分開來看。」(p.290)我相信以他對自我立場的堅持力,應該在談判桌上的。談判當然不只信念、氣勢,還有技巧。「必須非常了解如何進行談判,以及自己可以向前推進到什麼程度,絕對不可以用不顧對方的方式行動。」而他深深相信「必須盡全力拿走談判桌上的每一分錢。絕對必須。如果桌上還會出現新的錢,也應該拿到手。」 (p.317) 光憑這點誰都希望談判時剛好和他站同一邊,而非相反。
紅石先生似乎不怎麼討媒體好感。這可能是他寫這本書的初衷之一。或許作風強勢,不畏興訟,在獲利上又步步為營的經營家面孔,並不符合媒體期待的品味優雅、溫柔可親、不拘小節,傳奇性的英雄人物吧。
這大富翁不喜歡人家稱他富豪、鉅子什麼的,他寧可人家叫他「贏家」。他似乎在強調他的投入過程而非結果。但作為偷窺者,興趣不會僅止於一場一場贏或輸的「戰役」,看一堆我不認識的人作為朋友或敵人進進出出,我們想知道的是主戰將軍是如何的一個人?他靈魂深處潛伏著什麼?此書顯然不能或不想多透露,零星散落在敘事夾縫看到的,是他的小孫子喊他祖父Grumpy(白雪公主七矮人中愛生氣的那個,p.104),是他的朋友認為他還沒出聲就充分讓人感受到他的「存在感」,他跟新的合夥人毎天通五、六次電話,直到對方告訴他:「Sumner,我不像你早上五點起床。你每天早晨都吵醒我太太,包括星期六和星期日。」(p.126)。紅石先生從此改七點以後打電話。
最後一個高潮是維康集團併購CBS。同一年結縭52年的妻子和他離婚。後者紅石先生又以不成比例的篇幅帶過,當然可以解釋成他重視個人隱私。我想,對於一家隨時接受股東和投資人評估、商業媒體報導,和其他企業垂涎或渴望併入的企業擁有者,他實在不能透露太多真實的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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