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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18:43:17| 人氣2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楊志強南檢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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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檢察官聲押楊志強,惟台南地院法官以罪證不足請回,檢察官一月五日再補強證據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二審一月七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審理,另郭再欽被裁定羈押部分也向二審提抗告被駁回,並不得再抗告。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專案小組檢察官指揮檢警調憲等單位一二二人,持搜索票兵分二十六路搜索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李文俊等四名市議員住處或服務處及相關涉案人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高梅仙及林士傑等住處,當日除了林士傑未到案之外,其餘涉案人均被帶回偵訊。

檢察官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郭再欽及楊志強,台南地院法官於一月四日晚間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禁止通信,惟法官以罪證不足將楊志強諭知請回。針對楊志強涉案部分,專案小組檢察官於一月五日補強證據後,立即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於一月七日下午裁定楊志強部分,南檢檢察官補強證據已有說明,裁定撤銷一審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審理,另郭再欽被裁定羈押,向台南高分院提抗告被二審駁回,並諭知不得再提抗告。

據了解,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一月六日上午被拘提到案,檢方又接連傳喚前副議長李文俊、市議員黃麗招到案,訊後認為三人共同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行賄罪以及妨害投票自由罪,且犯嫌重大,李、黃二人有滅證及串供之虞,林士傑則有逃亡及串供之虞,在一月七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等三人。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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