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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17:38:31| 人氣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跨國結婚新娘落跑男子人財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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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建男/南市報導】一名男子透過網路仲介,前後花四十五萬元,欲迎聚越南女嬌娘,沒想到對方事後卻拒不嫁來台灣,還寄來當地法院的離婚通知書,被害人還發現自己的結婚對象是別人女友,憤而向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報案,依法裁罰該名違法婚姻仲介四十萬元罰鍰。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小陳(化名)報案,表示在網路上認識婚姻仲介阿瑞(化名),得知他想結婚,對方即大力鼓吹被害人到越南娶妻,誆稱包辦結婚費用只要24萬元,小陳前往越南相親時,仲介與越南當地仲介極力推薦長相清秀的越南籍女子阿美(化名),小陳在眾人鼓吹下,當天就交付阿美五千元生活費,之後更三度前往越南辦理結婚手續,共花費將近四十五萬元的費用,遠遠超過當初談好的二十四萬元,而費用內容五花八門,包括女方的身體健康檢查費用、面談費用,甚至女方家人生病急需用錢等開銷,都要小陳付錢買單。

正當小陳喜孜孜等候美嬌娘來台灣團聚時,阿美竟透過仲介表明不願意嫁來台灣,更寄來當地法院的離婚通知書,小陳多次越洋聯繫未果,還遭到阿美封鎖,傷心之餘,搜尋阿美臉書,赫然發現自己迎娶的老婆竟是別人的女友,才驚覺受騙上當。

案經台南市專勤隊調查,發現阿瑞並非經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的工作人員,媒合過程還要求、期約報酬,且獲得實際不法所得,案發後更推諉卸責,導致民眾求償無門,經移民署召開審查會認定違規,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開罰新台幣四十萬元罰鍰。

台南市專勤隊隊長李建雄提醒,民眾選擇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可以先到移民署網站的「跨國(境)婚姻媒合資訊專區」確認該團體是否「合法」,收費也需符合規範項目,並請記住移民署提出的「二要三多」原則,要記得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要索取各項付費收據,多詢問及比較婚媒團體,多了解彼此背景文化,以及婚後多溝通,才能維護自身權益,讓婚姻幸福長久。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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