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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9:14:20| 人氣1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韓國返台女童連跑三家醫院要求打疫苗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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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一名鄭姓女子二月二十五日攜十四個月的女兒從韓國返回台,被要求自我健康管理十四天,由於女兒原定施打疫苗已延遲,鄭女二月二十八日起,前往台南市立安南醫院、奇美醫院及成大醫院等,要求施打疫苗,但都遭醫院婉拒,鄭女抱怨小孩如同「人球」到處被拒。

台南市衛生局鄭重澄清,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嚴峻,醫院執行感染管制措施,拒絕自我健康管理十四天內之幼兒童施打疫苗,並無不妥。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目前各大型醫院都在全力做防疫整備,有預防針接種需要的民眾可以到衛生所或診所施打。該名女子向衛生局提出申訴時並不接受勸導,並表示她過兩天就要出國,堅持女兒一定要到大醫院施打預防針才行,其不願意配合防疫措施的行徑,他示非常遺憾,也為辛苦的醫護人員抱屈,他呼籲全民一起配合防疫,確保防疫不會出現破口,較不相關的輕症或是預防針接種,儘量到診所或衛生所,透過醫療分級減輕大型醫療院所的負擔。

台南市衛生局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感染管制工作,並應防範機構內發生感染。醫院本身為防範院內發生,可制定相關因應措施,包含評估疫區高風險者進入醫院打疫苗,況且該案自韓國大邱返回台,並非急重症患者須緊急接受醫療照護,一般而言幼兒童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水痘疫苗可能出現發燒等免疫反應,在臨床診斷上無法區分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是疫苗引起的發燒;另,該案(二月二十七日前從韓國入境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受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無症狀者儘量避免出入醫療院所等公共場所。

據了解,該名鄭姓女子係二月二十五日帶十四個月大的女兒從韓國返台,返台後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因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列旅遊疫情建議第3級警告,國人具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十四日,鄭女母女依規定需自我健康管理十四天,需到三月十一日才解除。

但鄭女女兒因之前有延誤施打德國麻疹與水痘疫苗,鄭女想趁在台灣時趕緊施打,因此於二月二十八日前往安南醫院要求施打疫苗,沒想到被院方以自主管理期間未滿而拒絕。而後她再帶女兒前往奇美醫院及成大醫院要求施打疫苗仍然被拒,鄭女打一九二二防疫專線詢問,對方說醫院不得拒診,令她感到不滿,認為自己女兒有如「人球」,到處被拒。

據安南醫院指出,鄭女於二月二十八日前往醫院要求施打疫苗,但鄭女是從二十五日從韓國返台,依防疫規定需自主健康管理十四天,到院時鄭女仍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而施打疫苗後,孩子會發燒頗常見,一旦發燒,實在難以在第一時間去釐清,是施打疫苗後正常反應現象,還是因新冠肺炎引發的發燒,這要花更多的醫療資源去釐清,目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的關鍵時期,醫護資源全力投入防疫抗疫,所以護理師才會好意說明提醒,請鄭女解除自主健康管理後再帶孩子來施打疫苗,才是妥適的做法。成大醫院、奇美醫院其實對此事看法也是一致。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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