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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23:18:20| 人氣1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京城商銀職員違反洗錢防制法案南檢偵結起訴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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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京城商銀林姓理財專員,涉嫌詐領客戶存款、洗錢一案,檢察官昨天偵查終結,查出林嫌等人共計詐領客戶款項至少新台幣五0七七萬四九0八元及美金二十五萬五千七百十六點二元,對林姓理財專員等四人依詐欺取財罪等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柯怡伶指出,台南地檢署於今年七月十九日接獲京城商銀林姓職員,不法詐領客戶數千萬元資金之違反洗錢防制法情資,立即分案由李駿逸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警刑警大隊偵辦,經調查蒐證後,於七月二十七日至京城商銀等八個處所同步執行搜索及傳訊林姓林姓理財專員、許姓友人及母親鍾女及相關證人,認林姓理財專員詐領客戶數千萬元資金,並與許姓友人進行掩飾或隱匿等洗錢行為,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許二人均獲准。
  檢方調查,林姓理財專員長期服務,知悉部分客戶有購買金融商品之資力,且該等客戶年紀較年長、退休或工作忙碌而對於金融商品購買方式不清楚或未仔細對帳等情況,進而利用該等客戶對自己的信任,佯稱以現金投資、購買基金等,使客戶陷於錯誤而於取款條等文件用印或簽名,而詐領客戶財物,並偽造申購文件、存摺摘要紀錄等方式,充當理財憑據,共計詐領客戶款項至少新台幣五0七七萬四九0八元及二十五萬五七一六點二美元,被害人數(含家屬)至少三十一人。
  所得款項,均用以個人投資股票、購買財物,且以透過人頭帳戶輾轉掩飾或隱匿金錢流向,或透過許姓友人大額存款、提領等方式洗錢,總計提領一五四八萬餘元並藏匿於母親鍾女、胞姐林女或許姓友人處,檢方經循線追回,並將扣案車輛變價,共計查扣一四二六萬八八六九元犯罪所得。 
  林姓理財專員所為,係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偽造文書、銀行法之銀行職員背信罪嫌、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嫌。許、鍾、林所為,均係犯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嫌。檢方偵查終結,將林嫌四人起訴,惟主嫌林、許二人在押被告,經移審後法官未再諭知羈押。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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