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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23:01:27| 人氣1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南市專案稽查進口日本食品三件來自禁區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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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為確保市民食的安全,台南市衛生局針對日本食品輸入業者,及賣場超市販售業者啟動後市場專案稽查,加強查核架上產品是否有來自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五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截至十二月九日止,共稽查五十四家販售商計九三七件產品,查獲七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三件來自日本禁區之產品,均依法處理。

  衛生局指出,七件標示不符規定產品中,一件未標示廠商地址、淨重、內容物名稱,二件未標示原產地,其進口商設立於台北市,業已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卓辦。另四件不符規定產品,分別於『小町屋商行』及『廣裕興業有限公司』,查獲未依法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添加物、製造廠商、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

  三件來自日本禁區管制進口之產品,包括『小町屋商行』販售之糖果()產品一件,經查其製造所固有記號之產品工廠設立為「福島縣」,查獲當下只剩一包,已無相同產品,後追查來源係業者於『蝦皮網站』購得,衛生局已函請該網站提供賣家資訊,以利後續追蹤來源及下游。

  另於『廣裕興業有限公司』發現二種包裝的蒟蒻(生子())產品,外包裝標示「群馬縣」,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現場下架違規產品共三九五包,含小包裝產品(一二0G/包)二七二包及大包裝產品(二四0G/包)一二三包。違規販賣之業者,台南市衛生局已行政裁處中;該業者未經邊境報驗通關,已報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續辦。 

  市售包裝食品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中文標示,違反可處三至三百萬元罰鍰。另輸入食品未經邊境報驗通關,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三至三萬罰鍰;違規產品依規定進行銷毀,絕對嚴辦到底。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民眾購買進口食品時,應選擇合法從邊境輸入報驗之產品,產品上貼有完整正確之中文標示(含原產地),請勿選購來源不明之產品,以保障吃的安全。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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