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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0 21:03:16| 人氣1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化製澱粉」案件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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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周盟翔、蔡英俊偵辦「化製澱粉」案,全案偵查終結,將被告等九人及兩家公司提起公訴,檢方並以被告等人,以犧牲全國民眾健康及台灣美食王國之國際形象為代價,賺取黑心利益,而以向刑庭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涉案之澱粉廠、食品行負責人及經理、會計等共九人,明知順丁烯二酸酐屬化學工業原料,主要作為聚酯樹脂、醇酸塗覆樹脂、殺蟲劑等工業用途使用,其外包裝有黏貼危險標誌,且順丁烯二酸酐為有害人體健康及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之妨害衛生物質,不得添加至食品中,竟單獨或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及基於詐欺、製造、販賣妨害衛生之飲食物品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犯意或犯意聯絡,分別向化工原料行購入順丁烯二酸酐後,在被告等人工廠內,將澱粉加入水中形成澱粉乳,再加入順丁烯二酸酐,順丁烯二酸酐遇水轉變為順丁烯二酸,與澱粉結合形成順丁烯二酸化製澱粉後,以「使用該澱粉可製成較Q之食品」為產品特色,將順丁烯二酸含量高達一五八九點六ppm至四八六二ppm不等之修飾澱粉,以每公斤約新台幣二十五元之價格,販售與不知情且陷於錯誤之下游經銷商、食品工廠、餐廳、飲食攤販等,以供製成黑輪、粉圓、珍珠粉圓、肉圓等食品,造成全國廣大不知情且陷於錯誤之消費者加以購買食用,致危害人體健康,期間共計製造、販賣約一九一一萬公斤,獲利共四億七千八百二十二萬餘元。
 案經本署檢察官周盟翔、蔡英俊棄而不捨,辛勤追查,並經函詢成大醫院、長庚醫院、中國醫藥大學設附醫院、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新光醫院等學術及醫學機構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相關專業意見,經綜合所有偵查所得證據,認本案化製澱粉內順丁烯二酸之含量遠超過美國及歐盟之標準,有危害人體健康之具體危險,始於二月七日偵查終結,將劉姓被告等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製造、販賣妨害衛生物品、仿冒商標罪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順丁烯二酸酐係化學原料行販賣之工業化學原料,被告等人均明知順丁烯二酸酐不得作為食品添加物且供人食用有危害人體健康之危險,竟於製造澱粉之過程添加順丁烯二酸酐,危害全體國人之身體健康,重挫台灣食品業及小吃業,使國人集體陷入食不安全之極大恐懼,被告等以犧牲全國民眾健康及台灣美食王國之國際形象為代價賺取黑心利益,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維全體國民健康及台灣食品業生基。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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