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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21:02:50| 人氣17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蔣為文指二審判他勝黃春明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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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成大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指出,於去年前往台南地院,他就黃春明公開侮辱台灣母語人士之一事提出刑事自訴,台南地院一審判黃春明有罪並得以緩刑二年,檢察官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判決黃春明依然有罪,但予以免罰之優待。
  蔣為文表示,控告黃春明的目的在「求是非」,而非要黃賠償金錢或被抓去關;因此,他出庭時均主動向法官提出願意給黃春明緩刑的機會。經過二次審理,黃春明均被判有罪,且不得再上訴。
  蔣乃文表示,這證明他當初以無言的舉牌抗議係屬言論自由的範圍,而黃春明以粗暴的言語辱罵他人則屬公然侮辱的行為。蔣為文指出,台灣母語創作者及教育工作者長期以來均被中國派媒體及黃春明之類作家汙名化、看輕與侮辱。這次的判決是給黃春明及那些獨尊中文的文化霸權者適當的教訓。希望那些人引以為鑑,勿再誣衊台灣語文作家及工作者。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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