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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20:07:25| 人氣1,2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檢警環聯合稽查台南市十七家洗腎診所違反環保法亂排廢水遭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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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市多家洗腎診所涉嫌隨意排放廢水,台南市地檢署環境犯罪執行小組,聯合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台南市環保局及警察局,針對台南市共計十七家醫院醫事機構業者進行同步稽查,查獲十六家業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三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並移送法辦二家,現場依相關環保法規立即告發。
  台南地檢署指出,台南市環保局日前發現洗腎診所,疑隨意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水,這些廢水的大腸桿菌、BOD(生化需氧量)及COD(化學需氧量)指數都超過法定標準值,而以目前病床數達二十床以上之醫療院所,仍有多數未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亦未設置污水處理設備,若此等醫療院所之一般醫療廢水或混雜有感染性廢液之液體,在未經任何處理之情況下逕排入公共溝渠,將對公共衛生及環境造成污染及破壞。
  於是檢警環人員針對台南市醫院、醫事機構於台南市衛生局或健保局申報病床數二十床以上,未取得水污染或廢棄物清理許可之十七家業者進行稽查,共採取水樣四家次,現場並查獲十二家醫院醫事機構因未申請廢污水貯留許可,貯留廢水於診所內,現場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告發,後續將處以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取得相關許可。
  另有二家業者將廢污水排入化糞池,經化糞池處理後復排入地面水體,因未取得排放許可證,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告發(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另有鹽水區診所依廢棄物清理法行政處分;還有二家位於台南市南區及白河區之診所因未依規定方式貯存、清除、處理、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而將洗腎廢水在未經任何處理之情況下直接排入公共溝渠,致污染環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現場移送法辦。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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