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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22:46:52| 人氣3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關慈佑醫院設立案台南市衛生局重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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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位於台南市仁德區上崙村的「慈佑醫院」,於今年五月六日送件申請開業,經現場勘查,因不符合醫院設置標準等問題,未准許開業;衛生局長林聖哲昨天強調,只要醫院開業申請不符合程序及標準,就不會通過,衛生局將以依法行政的態度辦理。
 衛生局表示,醫院申請設立係依據醫療法第十四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辦理,依相關規定提計畫書即可向衛生局申請醫院籌設許可,並經台南市政府聘請之醫事審議委員會委員(法律專家、醫學專家、消保官)審議通過後,准予籌設許可。
  慈佑醫院籌設許可,係經三次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方通過。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該院設立計畫第一次送醫審會,杜素吟議員及當地村長亦列席,醫審會委員當場即請慈佑醫院應儘速召開說明會,向當地居民溝通說明建院規劃及內容,以達到良性溝通、共創三贏局面;慈佑醫院第二次送醫審會審議時,尚未召開說明會,委員會再度建請慈佑醫院召開說明會,慈佑醫院於九十七年五月二日於杜素吟議員服務處召開說明會,之後於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第三次送醫審會審議,方同意醫院籌設許可。
  今年五月六日該院送件申請開業,經現場勘查,因不符合醫院設置標準等問題,而未准許開業;衛生局長林聖哲強調,只要醫院開業申請不符合程序及標準,就不會通過,衛生局將以依法行政的態度辦理。
  本案杜素吟議員質疑該醫院偽造同意書部分,衛生局目前已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中。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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